银霁有一个办法。
这事烦人是烦人,但她不打算向父母报告。一旦她表达出“请帮我解决”的需求,那么带女同学回家喝茶的周常也会被叫停。生活已经很无聊了,干嘛赌上为数不多的乐子呢,真是得不偿失。
再说,冷静下来一想,银霁觉得自己完全可以主导这件事。她走到哪,男孩们就跟到哪,一点也不怕被带沟里去。
在所有的路口都被用尽的这天,放学后,银霁收拾着自己的七星瓢虫书包,思维飘向远方。记得小时候看过一则科普,说瓢虫大部分都是害虫,只要身上长了七颗黑点,就脱颖而出,变成益虫。当时她就不懂,这是谁规定的?七星瓢虫本人同意吗?万一哪天它想变回害虫、融入自己的族群,人们还会把它画在书包上吗?
银霁小区附近有鸳鸯浴澡堂纯属谣言,不知道谁传出来的,自己家附近,谁会比她更熟悉?足以得见,他们就是直筒脑子,只看得到眼前的事,什么都敢编,什么都敢信。跟着银霁,他们都路过那个废弃工厂大楼好几回了,甚至有一回,墙皮夸啦啦掉下来一块,把银霁都吓了一跳,但他们就是不长记性。
他们只管享受着儿歌黄歌一起唱的年纪,勾肩搭背跟在银霁后头,天真烂漫地嘶吼:“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放牛的却不知——哪去了——”
这天,银霁走得比平时慢。她心想,若是谁能站出来阻拦一下,她马上请这些男同学回家喝茶。在这条街道,她拿余光瞟瞟玻璃窗里的店员,人人都在忙手里的事,头也不抬地。
上个世纪,这附近发生过命案。那时工厂还没废弃,杀人犯在里面藏匿了一段时间。工人们和往常一样上班下班、熬粥喝啤酒,等到半夜,警车开过家门口、新闻报道出来了,才悔恨地说:“五万块钱就这么从我眼皮子底下溜走了。”
偶发事件并不能让人们警醒起来,大家眼皮子紧了两天,恢复宽松,该溜走的还是会溜走。
在脑内规划好了路线,银霁踏着干枯的草地走上另一条道路。
平时父母不许她们去废弃大楼玩,银霁只有趁他们都不在的时候,用桌布包起暖手袋敷在电视后面,独自跑去探险。她在这里捡到过蝉蜕、大青虫干尸、奇形怪状的果子,有次还碰到蛇了,幸好离得远,双方都没受伤。回家后,她仔细研究了七寸有多长,又了解到这个法子不靠谱,应该找心脏的位置。她想挖蛇的毒牙,举着小刀蹲了很久,却再没见过那条蛇,可能它搬家了吧。
不过银霁要带他们去的并不是荒草原。她放慢脚步,侧耳听着,确定他们跟上来了,就绕到工厂后面,用力扯开那扇虚掩的大铁门,走上楼梯。
这里空旷又封闭,回声很大,等银霁走到二楼深处,几条水沟并列排开的地方,天真烂漫的男孩们也嘻嘻哈哈地跟进来了。银霁躲在柱子后面,细细数了一遍,十三个,一个都不少。
二楼有个水泥砌的大舞台,幕布都没来得及撤,天长日久,积的灰越来越重,大半拉都从顶上的围栏脱落、软在地上。在那后面,有个诱人的小房间,门已经坏了,是当时的后台。男孩们跳上舞台叽里呱啦一阵,果然鱼贯钻进了后台小屋,等最后一个人走进去、关上门,银霁撒开丫子往回跑。
她一口气跑到楼下,紧紧合上那扇唯一的大铁门,又跑到附近的花坛,狠刨几下土,从大树下面挖出以前捡到的一把大锁,两只手沉甸甸地捧着,努力举起来,套住大门的两个铁环,“咔哒”一声,严丝合缝地锁住了。
银霁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一阵,什么都听不到。工厂里的所有窗户都被锈死了,她试过打开,每次都失败,也许是力气不够。但她觉得,不管是谁,想拨动那些窗栓,总要破点皮的,破伤风要打几针来着?不记得了,反正和狂犬疫苗一样受罪。此外,窗玻璃确实是不全的,但老东西用料实诚,即便最宽阔的铁窗格,也容纳不了一个最瘦的小学男生。
当然,最好是破了几层皮都打不开,天冷了。银霁拍拍手,用鞋底抹掉自己的脚印,转身就走。
走出两米,银霁忽然刹车——指纹怎么办?早知道就把做清洁的塑胶手套带回来了。
她回到大门前,拿酒精湿纸巾擦拭了接触过的地方,又掏出一卷透明胶带,把大锁和门环细细沾过两遍,这才放心地离开。
从家里的书房可以看到废弃大楼。银霁借故给小金鱼喂食,总往书房里钻,妈妈忍不住制止:“好了好了,再喂就撑死了,快来吃饭。”
到了晚上,事情的结果就出来了。爸爸加班回来,带回了外面的消息。
“……太熊了,自己把自己锁在里边,那是小孩能待的地方?还是喊师傅去开的锁。”
银霁练琴的手不停,不动声色地打探:“锁已经开了?”
爸爸去书房待了会,出来汇报:“一个人也看不到,下午就出来了吧。”
妈妈有些担心:“小乖,要不咱们也配个迷你机?用不着多贵,能打电话就行,要是碰到这种情况,跟他们一样,马上就能联系到家长。”
原来是这样。真可惜。
银霁不死心:“没人受伤吗?”
“谁知道呢。就算不受伤,挨打是跑不了的。”
算了,就这样吧。
妈妈找了一些图片给银霁看:“你喜欢Hello Kitty的还是哆啦A梦的?”
“不用了妈妈,我觉得那个太幼稚了。”
爸爸附和:“就是,咱们家闺女这么自觉,又不会到处乱跑!上了初中咱们就买手机,买触屏的,开个市内300兆,没事还能上上网呢。”
银霁很是期待跟踪者们的反应。然而,第二天上学,他们全须全尾、天真烂漫地聊起了新话题。有个国家队的篮球运动员要回这里办签售,谁的姨姨抢到票了。
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她还试着暗示他们,证据这么确凿,为什么没人指认凶手?可是,跟那些人讲话又恶心又浪费时间,过了几天,银霁放弃了,转去张罗着带新同学回家喝茶。
这件事让她的某种认知成型了。她还没怎么努力呢,就已经达到了不被盯上、不被记住的境界?这也就是说,无论她干什么坏事都能轻松逃脱惩罚?——只要她不开口承认。
或者说,她开口承认了也没人相信。
带着这样的想法,她对小卖部的阿姨说:“阿姨,阿姨,最近要小心有人偷东西。”
阿姨像《千与千寻》里的锅炉爷爷,七手八脚地从柜台递出辣条、无花果丝和干脆面。柜子里的小电视放的是港剧,声音开很大。
“你说什嘛?!”
“我说,当心小偷!”
阿姨诧异地看她:“好,知道了,谢谢你。”
银霁抓着书包带子,站在原地不走。书包内袋,隔着布料,那支联名款铅笔就灼着她的背。她得到它的时候没有付钱,不是因为缺零花钱,她只是好奇,这么做之后会发生什么。
“阿姨,您不知道,比如我,我就想拿走那边的铅笔,还不告诉你。”
“别闹了,你是四(三)班的银霁吧,你不会的。”
怎么人人都这么相信她呢?
和蚕蛾一样,大人也长着复眼吧,对世界看得全面,成像却不清晰。
“不是,我的意思是,您得安监控啊!”
阿姨有点不耐烦了:“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好了好了,不买东西就让让,别挡着人。”
还没到一千天呢,第三天而已。银霁开始觉得这个游戏很无聊,趁没人注意,偷偷把铅笔放回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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