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到小区门口,习惯性地提前把钥匙掏出来。
紧接着发现自己带错钥匙了。
我一直没有用钥匙扣的习惯,因此都是随身只带一把钥匙。从林煜堂的公寓搬出来之后,他给我的那把钥匙还是一直在我这里。
我也一直把它放在进门处的鞋柜上,谁知道偏偏今天会拿错。
祸不单行。房东前天一大早给我打了电话说要出门旅游。
这意味着,我和手上提着的这袋零食,都无家可归了。
但显然这件事情还有一个解决办法。
秉持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厚脸皮精神,我默默给自己做好了心理建设。
现在林煜堂对我的态度竟然还算平和,并没有我之前想象的冷淡。
在我的设想中,哪怕是分道扬镳都比现在来的真实。毕竟从来都不会有人喜欢精神受虐。
但是既然我并非对他没有感情,那么这样的结果我自然乐见其成。
提着那一袋子的零食,我回头看向不远处的超市门口。
果不其然,他站在那里,目光停留在我的身上。
我朝着他的方向走过去,心里甚至都没有半点不自然。
随后走到他面前开口,“我没带钥匙,能不能去你那里借住几天。”
他极其自然的接过我手上的袋子,低低的应了一声好。
声音里透着明显的笑意。
我依稀想起之前一次的吵架和现在的场景好像。
两个人因为一些小事起了争端,我又死揪着不放,于是单方面离家出走去李莘那里住了一个星期。
期间自然是拉黑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
后来他连着在李莘家楼下等了几个晚上,我实在是好气又好笑,于是主动下了台阶。
那时候我说,行吧,不过说好我只是住回去而已,还不算和好。
和现在何其的像。区别不过是分手与否罢了。
——
进了门还是熟悉的布置。
客厅铺着的地毯、摆在进门处的女士拖鞋,甚至连几天前拆开的礼物盒子都还待在原位。
我很难不窃喜,这种心理或许可以解释为性转的大男子主义。
自己可以往前走,move on的头也不回理所当然,然而总还是觉得对方是自己的所有物,最好是一成不变的待在原地时间停滞。
我知道这样的想法很不公平,但是事实就是如此。
早在之前的几次分开中我已经摸清了他的脾性。而分手的彻底程度并不会改变他惯有的习性。
分手时的那股沉重好似只存在于提起的片刻,此刻我的心境反倒异常的平和,轻车熟路的把零食从袋子里放到茶几上装零嘴的小筐里,毫不客气的赖到沙发上。
俨然一副主人的样子。
他好像也没什么意见,两个人之间的相处于是又默认恢复了之前的模式。
我暗忖,好像这样也还不错,不是情侣的身份相处起来也算和谐,更重要的是,这样朦胧的“朋友“身份,似乎能让我们走的更久。
虽然我和他好像从来没有在“朋友“阶段停留过,刚认识就不对盘,到后面勉强能聊上几句就突然在一起了。
我想,无怪乎很多人从朋友变成情人反倒走不长远了,与大概率仅存一时的情侣相比,还是做朋友不容易离心。
更何谈什么信任消弭。
我的肚子不合时宜的开嗓,一时间客厅里安静下来,我下意识看向林煜堂,他蹩着眉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可是当我倾身去拿零食,他又很快的反应过来,从我手里拿走那包薯片。
然后不咸不淡的开口,“吃完饭再吃这些。”
没等我应下就转身去了厨房。
我看着他的背影,紧窄的腰际环着围裙的绑带,向上走是恰到好处的宽肩,我知道衣料下的身材如何,结实的肌肉铺蓄在骨骼之上、远不止肉眼看上去的清减。
他的身量颀长,往常又都爱穿些宽松的卫衣,以至于我还记得第一次看到他光裸上身的时候实在没能别开眼的情态。
流畅的肌肉线条带动躯体,又不至于沦落为失去美感的壮。
仅仅只是回忆一下,我就开始口干舌燥。
只能说食色性也。
我在这边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已经煮好了面,用我之前常用的、缀着小鱼花式的汤碗盛好端出来。
面倒是没什么花样,简单的放了个蛋,撒了点葱花增色。
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汤面。
耐不住我实在是饿狠了,狼吞虎咽的在三分钟内解决掉了这碗分量并不小的面。
林煜堂坐在我对面看手机,似乎和别人在聊天,手指时不时在屏幕上跳动两下。
察觉到我没怎么掩饰的打量目光,他终于抬起头,“还饿?”
我忙不迭摇头。
饱腹感上来的没这么快,这么一大碗面吃完也该饱了。
他嗯了一声,把手机放到桌面上,“那你自己待会。”
我抬头看他,下意识开口问,“你要去哪?”
几乎是开口的瞬间就后悔了。分手都分手了,这样紧追不舍的问还像什么样子。
他恍若没有察觉,端着我的碗起身,“待会阮茗予要过来,我妈让我去火车站接她。”
我“哦”了一声,开了瓶酸奶有一搭没一搭的喝。
阮茗予是他舅舅的女儿,之前出去玩的时候见过几次,小姑娘还在上高中,古灵精怪的很。
他们家的人虽说脾性各异,但待人接物都是一等一的好,和他们接触的时候不会感觉到有什么隔阂,反倒是如沐春风的舒适。
尤其是他的妈妈,因为和我妈妈认识的缘故对我很好,时不时会给我邮寄点小礼物,和林煜堂嘴里的“不怎么亲人”倒是有所偏差。
就是不知道怎么会养出个闷骚属性的儿子。
被我暗中吐槽的人正在帮我收拾碗筷,围裙倒是没再围着了,袖口束起,从我这个角度能看见他半侧的脸,高挺的鼻梁连带眉骨勾勒的轮廓线秾利有致,唇线抿的平直,好似洗碗也是什么要严肃对待的事情。
我喝着酸奶,目送着他洗碗收拾出门。
——
他回来的时候才过去了一个半小时,阮茗予进门一见到我就大叫一声,夸张的举着双臂扑过来。
“品然姐!我可想死你啦!”
这一下扑到我身上的力气可不小,我招架不住的往后退了几步,随即感受到后背被林煜堂伸手扶住。
身后的人出声,“我导师叫我有事,你们自己玩,我可能得晚上回来。”
我和阮茗予齐齐点头。
门刚关上我就遭到连珠炮似的追问。
“品然姐你跟我哥已经同居啦?”
“他这闷骚的性格你也能受得了这么久?”
“那你们有没有那啥过?”
“感觉怎么样?”
真是一个比一个难回答的问题。
我艰难的躲开她求知若渴还冒着绿光的眼神,避而不谈她的问题。
这要怎么解释……难道还能告诉她说“我们已经分手了但是没带钥匙所以借住在他家”?
更别说她还小我三岁,我当她是妹妹多过朋友,倒也不好意思事无巨细的告诉她实情。
我另找了话题问她,“高三现在不忙吗,怎么还有时间过来玩?”
阮茗予闻言冲我摆摆手,“别提了,我在学校里求偶被处分了,要求回家反思一星期。”
我被她的语出惊人雷了一下,就着她的话重复道,“求偶?”
“哎呀,让我坐会,”她毫无形象的赖到沙发上,还要顺便扯着我坐下,“我们班主任生病然后请了个代课老师,我看上他了。”
我眨眨眼,对她的认知再一次得到刷新,“这种事情不太好声张吧,你对他干了什么被处分啊。”
阮茗予声音里带着明显的遗憾,“我还什么都没来得及做呢。”
“就是写了封情书放他桌上,结果刚好被教导主任看到了……”
我干笑两声,还真是三岁一代沟,本来以为自己高中和林煜堂谈恋爱已经算不上什么好学生了,结果居然还有个狠角色。
居然直接找老师开屏。
勒令“思过“的这一个星期阮茗予权当放个小长假,她成绩优异,向来讨长辈的喜欢,这件事情便也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揭过去。
我看着她一刻不停的给朋友回消息,饱满到近乎溢出来的活力让我侧目。
何其熟悉。
我不止一次的设想过,如果我一直保持着几年前的脾气,现在会是什么样的人。
天不怕地不怕,直白坦率到近乎灼人。
总以为人除了喜欢就是讨厌,所以毫无保留的把想法倾泻给熟人。
现在想来也许从第一次见到林煜堂的时候,我已经不自觉的把他划到了这个“熟人”的范围里。
彼时因为我妈和阮阿姨熟识的缘故,我也被带着去他们家做客。
正是傍晚的点,晚饭准备的差不多了,菜式丰盛摆满了一桌。饭桌话题自然而然的展开,从生活日常聊到近期安排,甚至连熟识朋友的近况都糅合在谈话间。
我正读高一,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大堆的同龄人懵懂的开始初恋,我和池冀杨座位靠的近,自然也就不可避免的有交流,一来二去朦朦胧胧的生了点好感。
世界上只有两种东西瞒不住,感冒和喜欢。这话不假。
我妈是混了多少年的老油条了,不仅早就套出了我的话还从我嘴里扒光了信息。
以至于后面的闹剧和她逃不了干系。
林煜堂大我三岁,不过因为出生在下半年所以只大我两届。
我妈瞅着坐的端正的林煜堂,开口朝阮姨打趣,“林煜堂马上就大学了,恋爱谈过没有?”
我顺着她们的话看向被讨论的倒霉蛋,这人岿然不动,“没有。”
目光却和我的对上, 向下压了压嘴角,像是用眼神让我帮他解围。
实在没忍住,我笑出声,被家长好奇打探可不是什么好事。
谁知道就这一声笑让话题转到了我身上。
然后我妈就把我这么个不算秘密的秘密当着一桌子两家人的面,津津有味的一吐为快,“说不定品然要比你先了,我们品然可是有喜欢的男生了!”
纵使我脸皮再厚,面对着长辈也淡定不起来,偏偏我妈还要从相册里翻出之前存的班级合照,指着池冀杨展示给阮姨和林叔叔看。
“就是这个,和小然关系还混的挺好的嘞。”
这还不够,再叫上一个观众,“林煜堂,差不多和你也是同龄人,你来看看。”
林煜堂的目光在举起的手机屏幕上停留片刻,然后看向我,眼里的笑意几乎遮掩不住,“挺好的。”
我承认那张照片里池冀杨算不上好看,几缕头发甚至还因为刚打完球黏在额前,带着点傻气。和眼前这人对比起来确实还差点。
我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他的真心,于是把这点外露的笑意理解为嘲笑,没法冲着长辈发泄的脾气理所当然的迭加到他的身上。
偏生他看我不讲话,还要再补一句,“真的。”
脸上的笑都没憋回去。
我和不在场的池冀杨一损俱损,这样的情况下他被攻击简直就是对我审美的大不敬,于是在那失去理智的几秒我干了件大事。
桌面上离我最近的是一盘素菜,绿油油的大概是菠菜,被我抄起来直直扣到林煜堂头上。
然后就是一室寂静。
汤汁滴滴答答的顺着他的发丝向下淌,额前的头发粘腻着垂下,比照片里的池冀杨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
脾气出乎平常的不可控,等到泼完了,我气急败坏的心情才慢慢收回去,意识到自己都做了什么。
在别人家作客、被自己妈妈开涮、开不起玩笑的、泼了人家的儿子。
最后我爸妈忙不迭道歉,阮姨和林叔叔倒是好脾气的说没事,就剩一个受害人不吭声。
毕竟他爸妈替他原谅我了。
现在想起来有些想笑,第一次见面两个人都没有给对方留下什么好印象,会谈上恋爱倒真是自己都没想到。
那个时候我对着生人矜持,只是面对熟人本性毕露,而林煜堂的脾气较于现在也更为外露。
两个人之后的每一次见面几乎都是剑拔弩张。
可是人都会变的。
我也从之前那个情绪写在脸上的性子,敛起了自己的分享欲,然而矫枉过正,似乎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
现在想来,不管是无所顾忌还是心思良多,林煜堂要应付要照顾一定都很耗费精力。
要是能像茗予这样,恰到好处的活跃,可人却不讨嫌,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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