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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场闲情 第265节
    章驰三人一转头,看到驮着东西的两匹马,很不耐烦的嘶鸣着,很显然两匹马对于自己背上驮这么多东西,并且还在傻站着,相当不满,通过嘶鸣告诉人类:要走就走,要是不走就赶紧把老子身上的东西拿下去!
    “扎营?”章驰笑着问坎农。
    坎农也开心的回了章驰一句:“嗯,扎营!”
    章驰真的没有想到,今天晚上的扎营地居然是这里。
    风光秀丽,这个字章驰从小到大听到无数次,很多景点都把这个词给用烂了,章驰去过一些地方。
    说真的,他还真没有感觉哪个地方真的配的上这个秀丽,有些地方的景色是不错,但是每一次去的人都太多了,这头挨着人头,再秀的景也挡不住滚滚俗人。
    坎农带着大家继续向前。
    现在的道就相当好走了,至少比刚才容易走了不知道多少倍。
    三人五马两只狗子排成一行,由着坎农打头领着队伍一直来到了一条小河汇入大湖的交接处。
    这个地方挺空旷的,而且地势还挺好,最主要的是,四周水草都很丰茂,可以轻松着的就把马给喂了。
    地方很好,不光是坎农知道,还有些也知道,因为在这里,章驰很快发现了别人露营留下来的痕迹,一堆已经被熄灭的火堆坑。
    坎农站在火堆坑旁边,笑眯眯冲着章驰说道:“今天晚上咱们就在这儿了,你看这东西都不需要咱们自己挖,可算是块好地方”。
    “行,那就这里吧”章驰点了点头。
    既然这样了,大家就动手把东西卸下来,该放的马拽去放,该整理的东西也要整理起来,当然了少不了要准备睡觉的地方。
    坎农和布莱恩两人到没这么多事,他们直接就是用的干草树叶铺在火堆旁边的空地上,然后把睡袋往上面一放,到时候睡觉的时候钻进睡袋里,只要能把地上的寒气隔离到睡袋之外,他们晚上这一觉就没什么问题。
    章驰不行,其实也不是不行,章驰出来得找点乐子啊,于是章驰找了附近的两颗树,拿出了自己的吊床栓在了两颗树之间。
    栓好之后,便美滋滋的坐了上去,摇啊摇啊的。
    “boss,你晚上准备睡这个?”布莱恩这时候已经从林子里捡了柴火回来,看到章驰坐在吊床上,美着呢,于是笑问道。
    章驰道:“怎么不行么?”
    布莱恩笑道:“行,怎么不行,不过我怕你睡不惯”。
    “这还有睡不惯的?”章驰有点不相信,觉得布莱恩这家伙似乎有点小看了自己。
    见章驰嘴硬,布莱恩笑了笑,没有继续对自家boss的吊床多做评价,把手中的柴火放下,便扭头又进林子里找柴火去了。
    现在柴火要找的多一些,不光是烧水煮饭要用到柴火,晚上的时候也要用到柴火,照明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是防止野兽。
    野兽是很快明火的,森林大火的可怕印在了它们基因的最深处,所以无论是狼群还是野熊、山猫,对于火都有一种天生的畏惧。
    要烧整整一夜的柴,那显然不能像中午一样找个树枝什么的,这时候的柴火就要求大,尤其是长的结实的木头最好,这样一块木头的燃烧时间可以更长一些。
    章驰试了一下自己的吊床,等着布莱恩走后,腰间别着伐木斧的坎农回到营地来,回来的时候身后还拖着一根树桩子,很显然,坎农这是在为夜营的露营做准备。
    “你要睡吊床?”
    坎农回来时是一脸奇怪的冲着章驰问道。
    章驰只得又道:“不行?”
    坎农望着章驰说道:“你要是不习惯,睡这东西可不是什么好享受”。
    章驰问道:“能有多不好享受?”
    坎农笑道:“反正是比不过睡袋躺在地上的,不过你可以试试,不习惯了还可以睡回到地上来”。
    章驰觉得坎农也有点小看起来,想当年,也不是当年了,也就是几年前,咱老章什么苦没有吃过,挨过多少人白眼,咱老章不都抗过来了?
    就这点小吊床能让自己受不了?切!真是门缝里看人,把人都看扁了!
    坎农现在哪里有空和章驰白磨牙,他就是随口一说,说出自己的想法之后,便开始劈柴。
    树干早已经死了,所以里面并没什么水份,坎农的伐木斧砍上去发出咚咚的想声,听起来居然像是小鼓一样。
    章驰这边不能总坐在呆床上啊,于是他下来,先把马喂了喂,喂马并不是说像牧场里一样,而是现在要喂马儿一些精料,说的直白一点就是粮食,喂的是燕麦,除了燕麦之外,每匹马还有两个生鸡蛋。
    光吃草在野外马是顶不住的,不要问为什么野马这么能扛,那是因为野马不需要驮东西,但是进山的马肯定是要干活的,不是驮人就是驮物资,要不然人类带它们进山来做什么,好玩么?
    除了这些之外,章驰还偷偷的把一些葫芦里种的草碎撒到了草丛之间,让几匹马可以吃的更好一些,几乎让它们和呆在牧场的时候差不多。
    嗅到了鲜美的草香气,几匹马都安静了下来,低头一个尽的啃着草,生怕自己少吃一口,而别人趁自己忘呆的时候,把自己的那份也吃了。
    看着马儿放口大嚼的模样,章驰拍了拍手,然后伸手在赤焰山的脖子上拍了拍,作为章驰的座骑,赤焰山的待遇自然不一样,章驰饿到了别人也不可能把它给饿着,路上偷摸着,章驰就摸了几个小苹果喂给了赤焰山,弄的现在赤焰山都不太乐意吃湖边的野草。
    干玩这事,章驰冲着坎农和布莱恩说道:“晚上想吃什么,我来做!”
    坎农想了一下之后,说道:“随意吧”。
    布莱恩却是说道:“要不做米饭,然后炖个鸡怎么样?土豆炖鸡”。
    “你想吃鸡了?”章驰问道。
    “我们带了一只过来,我怕不吃的时候,明天可能会放不住”布莱恩笑道。
    章驰奇道:“你居然还带了只鸡过来?”
    布莱恩这时候把鸡拿了出来。
    一个塑料袋里裹着一只鸡,还不是章驰牧场的鸡,而是这边老美自己养的那种鸡,个头不算大,但是生长快,肉还多。
    唯一的缺点是不好吃!
    肉长的快的东西,一般来说肉质都不是太好吃,就像是南方的韭菜,个头大,水份也多,但是就没什么韭菜味一样。
    原本章驰以为是自己养的鸡带了一只过来,谁知道布莱恩居然拿了一只市场上出售的鸡。
    “行吧!”
    原本章驰是不想做的,但是话都说出去了,布莱恩人家又把材料拿了出来,这不做有点说不过去了。
    好在是章驰虽然不厨子,但是这趟出门准备的也还算周到,从自己的行囊地摸了一下,便拿出了菜刀,砧板,摆开了架式开始剁鸡。
    鸡头,鸡爪什么的,章驰是不会要的,直接剁下来扔给大牛和二虎,两只当是让两个家伙溜溜牙缝了。
    鸡肉剁成小块,比麻将略大,先抄了一下水,然后章驰这才把鸡肉倒进小吊锅里,加了点油炒了炒,然后一通什么酱油之类的招呼进去,加上滤过来的溪水一起开煮。
    至于米饭什么的,布莱恩自己会做,不光是会做,而且人家野外做米饭的本事,都不是跟章驰学的。
    只不过有一条让章驰很是不满,这些美国人煮米饭从来不淘米的,直接米下锅,洗也洗就这么加上水开始煮。
    说了几次,布莱恩和坎农两人差不多都改过了,不过有的时候还是会忘记,自家boss吃的米饭一定要浪费水去淘几下子,差不多把米里的白浆水淘没了才算是好。
    两人有时候想不明白,明明机器打的米都很干净,为什么还要用水淘一淘?
    说老实话,章驰也不知道为什么,只知道自己小时候妈妈教自己做饭的时候,这个米一定是要淘的。
    可能是以前的米都是用碾子碾开的,里面杂质多,很可能有小石头,不像是现在机器,出来的时候就是白花花的精粮。
    锅里米饭在焖,吊锅里的鸡肉也在炖,滚刀块的土豆这时候也放了进去,鸡肉的香气,很快沿着微风向着四周飘散过去。
    鼻子尖的野物们,可能从空气中嗅到了气味,不过经验丰富的老猎手们,是不会沿着味道追踪而来的,因为它们知道,这种味道一定是人类发出来的,而人类,才是它们真正的天敌。
    太阳已经完全落山了,弯月这时候接管了天空,虽然是借来的光芒,但是弯月依旧是把大地照的通亮。
    像现在章驰就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只不过此刻的远景分成了两色,灰色与银白,层次分明,而且界线明晰。
    突然间,此刻章驰的脑海中跳出一句话:就这里了,别犹豫了,多好的地方啊,不放牛出来可惜了。
    这时候章驰也觉得深以为然。
    第二百九十六章 临时朋友
    咕嘟!咕嘟!
    沸腾的汤汁掀动着锅盖发出声响。
    平常微不可见的声音,此刻在这片山林里似乎被放大了一般,一直传出了老远。
    章驰知道现在锅里只是假像,锅里的肉还没有完全烂乎,土豆也没有全入味,想吃到最好的,现在还需要一点耐心。
    章驰有这样的耐心,同样坎农和布莱恩也有这样的耐心。
    这时候坎农正拿着几缕皮条慢慢的编着,皮条每一根都差不多一样宽,而且沿口也被刀子磨平了。
    坎农此刻坐在一块大圆石上,手中的皮条对准了火光的方向,编的非常仔细,似乎是在完成一件艺术品似的。
    布莱恩也没有闲着,他此刻正在分着皮革,这是章驰很久以前送去城里的一张牛皮,现在他们俩准备做一个小包。
    并不是给女士用的,也不是给他们自己用的,他们是给别人做的,这个人呢怎么算呢,章驰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因为这些外国人,姨表不分的,章驰实在是理不清他们之间的关系。
    对了是布莱恩家的亲戚,坎农是纯属帮忙。
    对于此刻章驰也没说什么,更没有想着你现在为我干活,不能给别人做什么云云的,在章驰看来,坎农和布莱恩都自己值得信任的人,也是个勤快的人,属于美国在块地上的稀缺物种。
    埋头干活拿的那点钱,都乐意于拼命的人,哪个boss会不喜欢呢?
    看着两人忙活,同时等着吃饭,等了一会儿,坐在吊床上的章驰觉得得找上什么事情做做,要不然太无聊了。
    做什么事呢?
    干活是肯定不能干的,章驰一时间也想不到什么活要干,他现在葫芦里的东西足够他在这边过上一年的,哪里有什么活需要他去干的。
    想来想去,章驰觉得还是摸点花生吃吃吧。
    想到这里,章驰便在自己的行囊袋里掏了掏,装模作样的‘掏’出了几袋花生,炒熟的花生,并且生花生,而且还是带壳炒熟的。
    “坎农,布莱恩”。
    章驰拿出了两袋子花生,分别扔向了他们。
    坎农两人见了,立刻停下了手中的活,伸手把章驰扔过了袋子给接住。
    两人都知道这袋子里装的什么玩意儿,并且对于这东西是发自内心的喜欢,美国人可不会这么吃花生,他们不是花生酱就是蜂蜜烤花生。
    对滴,你没有看错,蜂蜜烤花生。
    我滴个老天爷唉,如果你在中国说要这么吃,估计大多数人都一脸呆滞的望着你,心道:这特么的是个什么吃法。
    反正章驰是受不了这玩意的。
    也可能和章驰不太爱吃甜食有关,对于带着明显甜味的东西,章驰总是不太喜欢,不是说不能吃,而是觉得没有咸辣这些口味的好吃。
    章驰也知道两人的口味,坎农更倾向于五香,而布莱恩更喜欢麻辣味一些。
    章驰自己则是喜欢微微有点底味的原味,反正就叫原味,其实只有咸味,但是还和直接炒熟的不一样,也不知道是不是科技与狠活,但章驰也不甚在意,因为他平常并不是拿着当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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