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森眉尾稍扬,他缓步走来,一时没明白徐思艺这又是想唱哪出。
好在他的疑问很快得到了解答。
“我操,跟森哥同一个姓?这么巧的?”
“不然怎么能是女朋友,你懂不懂,这叫夫妻相,活该你光棍。”
“喂喂喂,不带这么人身攻击的啊?”
几人你一言我一语,热热闹闹地起着哄,姜浩实在看不下去,一人塞进去一串烤羊肉串,堵住他们的嘴。
“行了,森哥本人过来了,再打趣人家别怪森哥不客气。”
他是在场唯一一个知道内情的人,从最开始,一行人提起穆森妹妹的时候,他就猜到后续会发生什么。可惜这群男八婆接话太快,他一直没找到插话时机。
在此期间,他也不住地打量着徐思艺,见她脸上有惊讶,有无语,唯独没有要发怒的预兆,也逐渐相信那些传言确实是假。
他有意转移话题,见穆森过来,赶紧招呼道:“森哥,你会不会烧烤?这群人又懒又能吃,我一个人忙不过来,宏瑞哥也是个叛徒,忙着撩妹,压根不顾兄弟死活。”
徐思艺深表同意,同时认为郑宏瑞和姜明珠真是天生一对,姜明珠也没顾她死活。
姜浩一句话引起众怒,很快被围堵起来当烧烤苦工,不喂饱每个人不准停的那种。徐思艺成功脱离话题中心,回想起自己刚才说的话,恨不得连夜逃下山。
为什么要说自己姓穆啊!
跟着她妈妈姓苏不好吗,实在不行姓姜也好啊,怎么就偏偏……
算了。
她麻木地做心理安慰,往好了想,说不定穆森没听见呢。
徐思艺站在原地发呆,顺便思考这个点还有没有缆车能让她当场逃下山。忽然,鼻尖嗅到烤羊肉串的味道,孜然味飘浮在空气中,香喷喷的,她循着味道望过去,发现穆森自己搬了个烧烤架,这会儿已经烤上了。
不管其他人知不知情,穆森厨艺好,徐思艺是最清楚不过的。
他从小学就开始出国,去各个国家当交换生。这样的活动国际学校经常有,每次去的时间也不长,一个月左右,寄宿在过来交换的同学家里。
徐思艺读的学校也有这种活动,但她平时不做家务,没什么生活自理能力,说难听点就是巨型米虫一只,她爸妈怕她去祸害别人,影响国人在外国友人那里的形象。
穆森的厨艺让王姨都赞不绝口,每次王姨有事,都会让穆森帮忙做饭。
徐思艺并不想蹭他的饭,无奈向美食折腰,只好飞速扒完饭上楼,不给穆森一个眼神。
想着想着,她肚子适当其时地叫了起来。
徐思艺这才发现,她今天都没吃什么东西。除了早上喝了碗粥,还有带的几包平时当零食吃的小饼干,别无他物,这些早被消化掉,现在她肚子里空空如也。
没闻到食物的香味也还好,可眼下她就在这烧烤营地,连衣服都熏上了烧烤味,还感觉不到饿,她就不是正常人。
徐思艺视线梭巡一圈,被迫认识到一个现实。
姜明珠忙着和男人谈情说爱,姜浩身边饿狼环绕,她能去蹭烧烤的人,只剩下穆森。
……那她还不如饿着。
徐思艺还在饿着减肥和厚着脸皮去姜明珠那当电灯泡里犹豫不决,一块肉递到她嘴边,她循着本能咬下去,肉质不生也不老,很嫩,是最恰当的火候,她忍不住又咬了口,方发觉不对劲。
她的面前不知何时多了双白色运动鞋,穆森举着羊肉串签,似笑非笑望着她。
徐思艺如临大敌,迅速后撤一步,恨不得把刚咽下去的肉吐出来:“你怎么在这?”
“饿不饿?”穆森不答反问,“你今天都没怎么吃东西。”
他身上还穿着徐思艺给他拿的黑色长裤,她本来想挑个难搭的颜色,结果他行李箱里的衣服不是黑就是白,没有其他颜色,和他这人一样无聊。
“不饿。”徐思艺不吃嗟来之食,怕肚子不给她面子,她又很刻意地补了句,“饿了我也会去找姜明珠,不需要你。”
穆森嗯了声,也不生气:“我好像没看见姜明珠烤了黄金糕。”
徐思艺喜欢吃黄金糕,而且一定要是甜的,什么都没加的那种,她几乎每次吃烧烤都会点。
但并不是每家店都有甜的黄金糕。
徐思艺眼神一动,想到穆森刚才对她做的事情,还是努力忍住,装作不在乎的样子:“哦,没烤就没烤吧。”
“我刚才去帮姜浩买食材,店家说我买的多,送了我几串黄金糕。”穆森说,“没人吃的话,我只能扔掉了。”
徐思艺耳朵动了动,还是不肯看他,态度逐渐软化:“他们都不想吃?”
“嗯,都说要留着肚子吃肉。”穆森几乎憋不住笑,“乙乙,麻烦你帮忙解决一下?”
-
徐思艺难得吃撑。
她发誓,一开始她真的只想帮忙解决那几串黄金糕,至于后面烤多了的各种肉串,这都要怪穆森烤得太好吃了……
她在房间里走路消食,姜明珠坐在床上哈哈大笑:“徐思艺,你也有今天!”
“滚。”徐思艺翻白眼,“以后不要再喊我出来陪你,见色忘友的女人。”
“诶诶诶,别呀!”姜明珠连忙认错,“这不是有人上赶着来照顾你,我顺水推舟一下,你看你也不是很需要我。”
“算了吧。”
徐思艺并不领情:“黄鼠狼给鸡拜年,他能安什么好心?”
“说不定人家就是好心呢。”姜明珠笑眯眯托着下巴,“我看穆森人挺好的啊,和你说的一点都不一样。”
“那是他演得好。”
徐思艺忍无可忍:“姜明珠,你要再给他说好话,我俩姐妹情就到这了。”
“okok。”姜明珠讨饶,“我们乙乙天下第一,穆森算个什么东西,给你提鞋都不配。”
翌日,众人乘缆车下山,姜浩他们还想在这玩几天,徐思艺和姜明珠之后还有事,和他们分道扬镳,坐动车回京城。
徐思艺回奶奶家,姜明珠则要陪父母去吃饭。
“真羡慕你,爸妈都在国外,不用应付这种破事。”姜明珠惨兮兮地和她诉苦,“你是真不知道,他们话题我又参与不进去,坐在那脸都快笑僵了。”
“到时候记得给我打电话,我拿来当借口提前溜。”
徐思艺不置可否。
徐家二老年近七十,曾经也是各自领域的风云人物。只是人老了以后,看得开了,不必在乎身外之物,便放权给小辈,在郊外买了栋别墅,一住就是十年。
徐思艺刚踏进院子,一道黑影快速从门里冲出来,在她腿边转圈,尾巴摇得飞快,一下一下扫到她腿上,有些痒。
是她的小乙。
“小乙!”徐思艺蹲下来,抓着它两只前爪,放在怀里掂了掂,“你又重了!我都抱不动了。”
“回来啦?”
徐奶奶也跟着从门里走出来,笑着打趣:“怪不得呢,小乙十分钟前就在门口转,看到你都不理我们了。”
“那当然。”
徐思艺也跟着笑:“小乙最喜欢我了。”
这也是她最喜欢狗的原因。
狗是最忠诚的动物,它们认定一个人,就会死磕这个人,无论以后发生什么,这个人永远是它们心中的首位。
而人不会这样。
--
谁跟你说人不会这样?
谢谢大家的珠珠,6眼泪了,第一次在这看到这么多人
尽可能写粗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