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屋的时候,老者叫过男子吩咐几句,就带着公良他们往里面走去。
不管哪个部落,巫的房子永远都是最神秘的所在。
老者也不例外。
一进门,公良就看到大厅正中摆放着一尊高大的手持束禾的神人雕像,前面是一处燃烧着的火塘。边上有书架、睡榻、坐几,还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老者请公良他们入座,自己就走到火塘前面的兽皮坐下。
在旁边,放着几张待客的兽皮坐垫。
公良走过去,米谷、圆滚滚和小鸡它们则围在他身边。
坐下不久,就见男子提着一个陶壶走进来,蹲在老者身边,拿出一个陶碗给他盛了一碗东西。然后,又走到公良身边盛了一碗。陶碗并不精致,但碗外周边有着复杂的螺旋纹路,透出一股古朴沧桑的味道。
往碗中看去,里面是粘稠的食物。
公良也不知道是什么,一粒粒浑圆如小米,却又大了一圈,色白如玉,晶莹剔透,看起来就像一碗碎玉般。
“这就是方才所见的玉黍,是我盈民部的特产,食之可养五脏,也算难得之物。来,尝一下。”
“请。”
公良捧起玉黍粥喝了一下,入口清甜,落入腹中,顿时化作一股气流滋润内脏,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圆滚滚在旁边闻到玉黍粥飘来的阵阵清香,感觉肚子也饿了,忍不住探头过去,嗷嗷叫道:“公良,我也要吃。”
公良伸手将它探过来的头按回去,没好气的训道:“吃吃吃,整天就知道吃,这么肥了还吃,早晚得把你撑死。”
“我就是要吃。”圆滚滚嗷嗷大叫道。
老者虽然不知道圆滚滚在叫什么,但听到公良的训话,就说道:“黍漓,给它们都盛上一碗。”
“让您见笑了。”这事闹得公良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老者摆摆手,道:“这算什么。大荒之中,与主人并列同席的灵兽比比皆是,有的甚至比自家主人还受欢迎。不过,你这灵兽倒是少见,不知是什么兽种?”
“这东西确实少有,我从祖地来到这边走过无数地方,也没见过和它一样的东西。我管它叫熊猫,估计是熊与灵猫的配种。”
公良随口胡诌,圆滚滚也不在意,现在它的心思全部放在黍漓盛给它的玉黍粥上了。
“哈哈哈哈”
老者听得大笑起来,笑完后,又郑重的叮嘱道:“以后切莫再说这种话。大荒之中,有些十分久远的古老物种,是你我所想象不到的存在。你这么说,若不小心被它们听去,那就是取祸之道。”
“多谢老人家教诲。”公良恭敬的谢道。
老者看着公良,十分满意。
虽是上部子弟,却毫无上部子弟的傲气,反而十分谦虚,不愧是从祖地来的人。
想来也是,能从那毫无灵气地方出来,又哪会有一般上部精英的躁气。
公良很喜欢玉黍粥的味道,感觉自己应该在空间种一点,所以就向老者问道:“老人家,请问能不能向您要一点玉黍种,我想自己种看看,不知道方不方便?”
老者听到公良的话,不知道怎么回事,忽然大笑起来。
“我盈民部玉黍在大荒远近闻名,每年玉黍成熟时候,不知有多少人拿东西前来换取,其中就有你们大焱部的长老。大焱部离我盈民部虽然不远,却也不近。每年来来回回跑,久了,你们大焱部的那位长老就没了耐心,就向我要了些玉黍种回去种。但照料玉黍是精细活,你们部落长老勇猛粗壮,猎杀荒兽或许所向披靡,但照料玉黍却是不行。
结果玉黍还没长好,已经被他踩死了大半。
后来,他又想了个办法,就是整出田地后,直接撒上玉黍种。这次倒是全活了,但种出来的玉黍都还不够他一个人吃。
有鉴于此,他就彻底断了种玉黍的心思,年年都拿东西到我这里来换。听到这事,少年人你还想种玉黍吗?”
“老人家,我还是想试试。”
公良自诩自己也是干过农活的人,小时候插秧、割稻、晒谷子,什么没做过,怎么可能连一点东西都种不出来,这不是笑话吗?
老者见公良喜欢,就送了他百袋玉黍种,还有千袋去壳玉黍,另外还有用玉黍酿成的玉黍琼浆。公良都有点受宠若惊了,自己与老者萍水相逢,怎么可能平白收人这么多东西,连忙推辞。但老者却说,这是给他路上吃的,不过是略表心意而已。
推辞几下,盛情难却,公良只好收下,并送了一些天香果、彩贝音阶琴和腌制兽肉作为回礼。
虽然都不是什么上得了台面的东西,但总是一点心意。
老者笑着接下。
晚上,老者在部中大摆宴席,宴请公良一行,并请他住在了部落。
月明星稀,公良他们已然沉沉睡去。但盈民部所在后面的小山上,一栋石屋之中,还闪烁着一点火光。
老者坐在大厅之中,旁边几案一豆灯火随风摇曳跳动。黍漓跪在他前面,神色郑重的说道:“巫,我想出去游历。”
公良的到来对他刺激不小。一个人竟然能从没有灵气的死地,穿越无数丛林来到这边,这得需要多大的毅力才行,换成自己,他感觉决不可能做到。先不说林中的荒兽,那遍地的蛇虫,还有那吃人的异株,和一路走来的莽野部落,就让人望而却步。
但就是这样,他来了,而且走到了盈民部。
到了这里,其实和到神庙已经没什么区别了。
有鉴于此,再回想一下巫早上说的那番话,黍漓决定出去走走,开阔一下视野,要不然他最终知道的,也只能是盈民部这巴掌大的天。
巫听到他的话,点了点头,“你是该出去看看,见识一下外面的广袤风景,而不只是这片丛林。公良自祖地焱部而来,势必要回归大焱上部。你就跟他一起走吧!路上如有需要,你就尽力帮忙,但不要显得太过刻意,相信以后会有回报。”
“喏”
老者摆摆手,黍漓就恭敬的退去。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老者喃喃说道:“机会已经有了,到底如何,就要看你的造化了。”
第一百三十章 嗜血藤镯
初秋的早上是美丽的,空气是那么的新鲜。
溪岸边,玉黍田中的叶子,挂着一滴将落未落的清灵露珠,在光线下,是那么的晶莹剔透。
公良走在田埂边,深深吸了一口气,到处都是玉黍的清香。他就背着手,慢慢在田边走着。清脆的脚步声,偶尔会惊起一两只下山偷食的雉鸡,顿时惊叫着,盘旋着,向别处飞去。
此时的盈民部还笼罩在晨曦中,一缕一缕轻柔的雾霭,在缓慢地游离,一切是那么的宁静。
渐渐地,朝阳在层层云霞的托举下,一点点的从山巅露出灿烂的笑脸,又是一个明媚的早晨!
吃完早饭,公良就向老者辞行。
老者殷勤留客,怎耐公良一心要走,只好依依不舍的送他离去。送别之时,他跟公良说:黍漓想去神庙见识一下,想让他和他一起走,还请他在路上帮忙照顾一二。
为此,老者还特别送了他一头星纹象龟做脚力。
公良能说什么,自然是只能答应了。
于是,他就和黍漓一起,骑着星纹象龟离开盈民部,往神庙走去。
星纹象龟背壳黝黑,上面有点点金色星纹,再加上四脚粗壮如象,所以被叫做星纹象龟。
这东西巨大,有一个房间大小,五六十平方左右。公良和米谷、圆滚滚、小鸡,与黍漓坐在上面,还显得很空阔。就是走得不快,慢慢吞吞,摇摇晃晃,坐在上面,就像小时候坐在摇篮中一样,让人昏昏欲睡。
不过,这东西也有个好处,就是能负重,平常背个万斤东西像喝水一样。
所以,盈民部人特地养了一些在部落,专门用来载玉黍。
据说每到玉黍成熟时节,盈民部人就会赶着星纹象龟群,载着满满一堆玉黍前往神庙,那场面之宏大,让人叹为观止。
公良坐在星纹象龟背上,看着怀中呼呼大睡的米谷,还有趴在龟背上沉沉睡去的圆滚滚,以及稳稳站在上面,把头埋在翅膀中睡觉的小鸡,苦笑不已,看来这星纹象龟还真有摇篮的功能,摇得自己都忍不住想睡了。
看了看旁边,黍漓脑袋一耷一耷,好像随时要睡去的样子。
没奈何,他只好担起警戒的任务。
免得等会儿有飞鸟扑下来,或者荒兽从林中冲出来。
这头星纹象龟是盈民部巫特别挑选出来,据说已是神庙熟客,不用指挥都能自己走到神庙。这样公良就轻松了许多,只要坐在上面防备荒兽和飞鸟就行。
沿着盈民部修建的土路一直往前,在林中弯弯绕绕,有时候还能看到几个穷苦的小部落。这些部落的人看到星纹象龟,都是恭敬的站在路边看着,没人敢上前拦阻,看来盈民部应该是附近数一数二的大部落才对。要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大的威慑力。
公良坐得无聊,想起嗜血藤根茎纯化气血、洗伐肉身的功效,就打算趁着有时间,做个东西给米谷和自己戴。
于是,他就从果子空间取出一根黑得发紫的嗜血藤根茎。
或许是离开地面太久,嗜血藤上的水份消失许多,表面看起来很干,但里面依然生机勃勃,灵气充沛。
看了一下,公良感觉这东西用来做个滕镯一定很好看。
心思一动,他就拿着嗜血藤根茎在米谷手腕量了一下,切好尺寸,开始用刀削去上面多余须根,做起藤镯来。处理好后,他又用水仔细清理了一下,擦干后,感觉还是不够水润,就放在手中使劲搓着。
没过多久,上面水气消失,表面也变得光滑起来,透出一股紫黑光亮,看起来非常的喜气。
要戴在手腕,嗜血藤根茎必须弯曲,但现在嗜血藤根茎却并不怎么弯。
那就要用热水烫或者火烤,让嗜血藤根茎弯成合乎手腕的要求,但公良并不想这么做。
他从果子空间取出一块黄金,掰下一角用力捏薄卷成圆筒,然后拿刀在上面刻下一道道宛如龙飞凤舞的漂亮纹路。刻好后,他就把黄金龙凤纹筒套在嗜血藤根茎两头,捏实。
这样,嗜血藤根茎就成了一个圆形藤镯。
公良将嗜血藤镯戴在米谷手腕上看了一下,刚刚好,就又拿下来继续加工。
为了让嗜血藤镯更加好看,他在连接根茎两头的黄金圆筒对面,也套上了一圈黄金筒,中间还镶嵌了一颗磨得光滑圆润的血红珊瑚珠,最后套在小家伙雪白的手腕上,好看极了。
小家伙被公良连番动作扰醒,看到粑粑给他戴在手腕的藤镯,高兴得摇起了尾巴,抱着公良的脸儿使劲的蹭着,粑粑对她最好了。
亲腻完后,她看到圆滚滚和小鸡都没有嗜血藤镯,就摇着莹白玉腕跑去向它们炫耀起来。
这下好了,圆滚滚和小鸡也跑过来嚷嚷着要嗜血藤镯。
要是不给,估计公良得被它们吵死。
没奈何,他只得给圆滚滚做了个嗜血藤项圈,因为这家伙毛太厚,除了颈部,脚腕根本戴不了。而小鸡则做了个脚腕,上面也镶嵌着一颗血红珊瑚珠,看起来很是漂亮。
这下,两个家伙就没了意见,各自趴在一角看着自己的东西,都觉得自己的东西最漂亮。
公良也给自己做了一个嗜血藤镯戴着,一套在手腕,就感觉一股气体从藤镯中进入体内,纯化气血,洗伐肉身,感觉非常不错。
黍漓一直在旁边看着,没有吭声,但眼中露出来的羡慕已然不言而喻。
公良就做了一个嗜血藤镯送他。
黍漓戴在手腕,感觉到嗜血藤镯的好处后,忙不迭的谢过。他可比公良小心多了,感觉手腕不太安全,连忙仔细的用衣袖包住,免得被人看见。
星纹象龟在树林中弯弯绕绕走了一天后,才从林中钻出,走上一条通天大道。
这条大道非常宽广,有二三十米左右宽,也是用力夯就,十分硬实。到了大道,行走的人就多了起来。公良不时看到有人骑着荒兽跑过,也看到有些部落的人以三步一拜九步一叩的方式,往前走去。
“他们是在干什么?”公良好奇的对黍漓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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