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以后夜里就只能妻子起夜喂母乳给闺女,而且白天岳母照顾闺女的时候,就只能喂米糊了。
对于程金华来说,闺女现在就是手里的宝,要是能使使劲给闺女吃上奶粉,那肯定比米糊强。
这会儿啥都紧缺,粮食都要吃不上了,奶粉比起往常几年的时候就更稀罕了。
好在医院的护士近水楼台,到底是有关系门路能比普通人家容易弄来奶粉的。程金华舍得给钱给肉票,人家才愿意帮这个忙的。
作者有话说:
晚安~
第12章 恢复好了
早上,外面冷风跟刀一样地刮着,吹得人脸疼。
这个时候已经到冬天了,冷得要死。
黄从云还在想着今天除了大白菜之外,菜店那边还能不能有点别的菜。
虽说能吃得上白菜已经很不错了,要不是他们这边是国营大厂,优先保证工人供给,菜店连白菜都不会供应呢。
但是白菜已经连吃半个月了,到底是有些腻了。
可是没办法,这会儿物资困难,又是冬天,实在是不好买菜,更别提买水果了,上次托大姐同事帮忙买的那两斤梨,就算是省着吃,到这会儿也早就吃完了,之后再也没其它水果运过来了,他们想买都没地买去,黄从云有些叹气。
“金华,你皮鞋我看着已经裂了,等明天星期天再去百货商店买一双吧。”
黄从云看着丈夫的皮鞋,还是他们当初结婚时候买的,已经补过好几次了,能穿到现在就很不错了,该换一双新的了。
程金华听到后摆手道:“不要买,明天拿去找鞋匠补补就还能穿一年呢,干什么浪费那个钱买双新的。”
黄从云嗔怪道:“你好歹还是一个主任呢,穿着这么破的鞋去厂里,人家能不笑话你几句吗?”
程金华很光棍地说道:“笑话什么?现在物资困难,党和国家不是都在强调要艰苦奋斗吗?
我这样子可不就是在贯彻组织的意思吗?人家要是真笑话我,我就说这是我这个主任在给他们以身作则呢。
所以皮鞋就别买了,攒着那个钱还能给闺女买件新衣服,前儿个我在百货大楼看着那种孩子穿的呢子衣,一看就又保暖又好看,要不给咱闺女买一件吧?”
“咱闺女哪里穿的上?那衣服再小,也得两三岁小孩才能穿,咱们闺女这才半岁呢,以后再买吧,而且我们还得攒攒布票呢,没有布票你想买人家还不卖给你呢。”黄从云道。
“行,那就以后再买吧!对了,上次医生说让我们一个月后带着闺女过去复查,明天应该就到了一个月了吧?”程金华看着日历上画的红圈圈,笃定地说道。
“是到了,明天一早上你先过去排队,不然人太多了,我等到九点多外头暖和一点再抱着闺女过去,不然早上那么冷,还把闺女冻生病了。”黄从云安排道。
“你说得对,好不容易咱们闺女这次换季的时候没感冒,可不能明天再给冻着了。”说完程金华抱起闺女对着闺女的小脸蛋亲了一下,笑着说:“咱们月月这次都一个月没有感冒了,真棒!”
程荔月听了她爸这话,脸蛋一红,实在有些不好意思了,一个月没有生病,这是什么好值得吹嘘的事情吗?她爸真的是闺女控无疑了!
只不过换过头来一想,人家孩子出生好几年都没有她几个月生的病多,她生病真的很频繁了,不过也没办法,身体太弱了。
这么一看,她能一个月不生病真的是很棒了,难怪她爸爸夸她。程荔月这么想着,小脸才不至于那么红。
对了,忘记说了,程荔月终于半岁了,当然最重要的是,在半个月之前,她终于把精神力恢复好了,现在可以完完全全控制自己的身体了,不会像之前一样,整天都昏昏沉沉的,只能靠着婴儿本能行事了。
而之前半个月的丢人记忆,早就被她团吧团吧打包扔进脑海深处了,打定主意一辈子都不要记起来。
而精神力恢复好了伴随的另外一件事,就是她终于可以使用她的空间了,这才是最大的喜事。
程荔月她现在也从身边人的话语中知道了她身处的年代了,六十年代,而且这个时候就是六零年,还正处困难时期,饥荒还没过去,大多数人日子都过得很艰难。
所以这个时候,程荔月空间里的东西实在是派上大用处了,她空间里那些东西,可都是这个年代最紧俏的东西。
一百多袋大米和面粉,每袋都将近一百斤,还有几十桶都是三十斤的油,还有肉和蛋,这些不管是在物资缺乏的末世还是物资缺乏六十年代,都是最有用的东西。
当然,最让程荔月高兴的是这些东西由于是在一处私人加工坊里找到的,上面都没有什么明显的文字包装。
这么一来,要是拿出去就很方便了,不怕露出什么蹊跷。
只是现在如何把这些东西交给爸妈,这还是一个问题。
首先她现在才半岁,根本不会说话,不可能像爸妈解释这些东西是哪里来的。
其次,程荔月设身处地带入她爸妈想一想,假如她有一个孩子,在半岁的时候孩子告诉自己有了一个空间,里面还都是紧俏的物资,她的第一反应肯定是会担心的。
这么小的孩子,身上怎么会有这样神异的东西?该不会就是这个害得闺女身体不好的吧?
毕竟这个年代的人虽然嘴上不说,平时坚信唯物主义,但是心底还是不可避免地会被旧观念影响一点的。
大多觉得上天要是无缘无故给你什么,指不定就从哪里收回了等价的东西,她爸妈到时候会不会觉得是身上这空间连累了她身体也也未可知。
所以这个时候还真不适合让爸妈知道这个空间在她身上。
想到这里,程荔月做出了一个决定。
她决定还是让自己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孩吧,至于空间,她可以把它设计成爸爸妈妈的机缘。
在末世之前,她可是看过不少小说的,许多空间都是附身在玉佩或者是什么不起眼的物件上,然后主角哪一天不小心滴血就认主了,这样的桥段可不要太多。
而且中国古代本来就多神仙的故事,想来有着那些故事打底,她的爸爸妈妈要是突然得到了一个这样的机缘,应该会容易接受一点。
至于让他们也能从空间里拿东西,这个她倒是早就有办法了。
在末世的时候,为了防止空间异能者独吞或者是隐瞒空间里的物资,有个基地的科研中心针对空间异能者研究出了一种让其他人暂时使用空间的办法。
大概原理就是,空间异能者把精神力留在一块媒介上,不拘是什么东西都可以做媒介,毕竟关键还是空间异能者的精神力。
然后有了同源精神力作桥梁,这个媒介就成为了一把进入异能者空间的钥匙了,其他人就可以通过这个媒介,使用空间异能者的空间了。
只不过这也是有限制的,一般来说,一个一级异能者精神力,可以支撑一次转移空间二百斤物资,而拿了媒介钥匙的人,只能转移空间异能者百分之一的量,大概也就是一次两斤吧,而且还有次数限制,一天只能一次。
这么一来,这个媒介钥匙就有些鸡肋了,转移物资还是需要空间异能者自己才行,媒介钥匙也就单纯成了一个监督的手段了,只是为了看看空间异能者有没有谎报私藏物资。
当时程荔月他们这些空间异能者可很是为此松了一口气,要是连转移收取物资都不需要他们这些人也能行,他们就完完全全沦为仓库了,后面的待遇可想而知,不可能再过得像现在这么好了。
而在现在,对于程荔月来说,媒介钥匙的作用刚刚好。
这个年代要是让她爸妈一次性拿出几百斤的东西出来也不现实,一下子就被人发现了,一天只能拿两斤倒是刚刚好,既够自己吃得起,又不会被发现。
只不过如何把这个“空间”不着痕迹交给他们,还是个大问题。
程荔月克服婴儿想要睡觉的本能,动起脑袋慢慢思索着。
作者有话说:
晚安~
第13章 媒介戒指
终于,程荔月就想到办法了。她决定把媒介钥匙放在她妈的身上,从她妈开始入手。
她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那就是她妈的食指正好昨天切菜不小心切破了,流了一点血,这种情况下更容易让她操作。
假如不来个“滴血认主”的程序,然后一件常用的东西以前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突然间就有了空间,里面冒出一堆东西,这肯定会让她爸妈纳闷起疑的。
她也瞄好了媒介钥匙,那就是她妈手上带的一个戒指。那戒指看着并不怎么精致,一个圈上面有一块黄不拉几的石头,看着不知道是玉石还是单纯就是一块颜色好看一点的石头。
总之说戒指也不太像戒指,说扳指也不大像扳指,实在说不上好看。
只不过听她妈前两天从抽屉盒子里把它拿出来说的话推断,这个戒指好像是她爸当时亲手做的,因为当时穷,买不起其它的金戒指或者银戒指。
而这么一来,这个戒指在她妈心里地位就不一般了。因为平常戴着不方便,她妈一般都是把这个戒指放着的,只有每年到了他们当年结婚的日子也就是结婚纪念日,她妈才会把戒指拿出来戴两天。
程茘月已经想好了,等晚上她妈抱着她喂奶的时候,她就抱着她妈的手不放,把戒指撸下来假装玩耍。
然后趁着拿着戒指玩耍的时候,“不小心”挤到了妈妈受伤的食指,把食指弄出血了,正好沾了一些在手里拿着的戒指上。
这么一来,她的“滴血认主”流程就走完了。接下来,她妈只要碰到那个戒指,程荔月就会让她妈发现那个空间的,到时候他们只会以为空间就是那个戒指内的,丝毫不会怀疑到她这个小婴儿身上。
当然,这个滴血认主只是一个程序而已,并不是说任何人滴血在上面就能发现里面的空间,最关键的在于程茘月愿意让他们发现。
不然只要程荔月主动切断精神力与戒指的联系,任别人滴血滴出个花来,也发现不出什么来。
而她的爸妈也一样,要是哪一天她切断了与戒指上精神力的联系,她爸妈就会再也发现不了戒指里面的空间。
毕竟在这个年代,只有她有精神力,她天然在操控精神力上面有优势,只要她不愿意开放空间,没有精神力的人,就算有那个戒指作为媒介也没用。
好了!一切都齐全了!程荔月为自己聪明的脑袋瓜子点赞,就等着晚上到来实施她的计划了。
白天姥姥又过来带她了,程荔月继续当一个乖宝宝,不哭不闹地看着姥姥织毛衣。
经过这半年相处,程荔月已经很喜欢这个姥姥了,姥姥对她是真的很好。
对了,还有姥爷,虽然姥爷来这边的次数没有姥姥多,但是疼爱她的心意那是一点不少的。
她身下的小摇摇床,还没派得上用场的学步车,小椅子还有逗她的拨浪鼓,都是姥爷做的。
至于她这一世一次都没见过的爷爷奶奶,从身边人的只言片语中,她也大概知道爷爷奶奶跟她爸妈的关系并不好了,就更不可能多么疼她这个素未谋面的便宜孙女了。
好在她也这么多人疼也不稀罕便宜爷奶,对一次都没见到便宜爷奶也没有多大感觉了。
这半年来白天都是黄姥姥带着程荔月,黄从云和程金华想要给点钱孝敬一下,黄姥姥根本不收。
没办法,夫妻俩只能强行要求黄姥姥一定要在这边吃完饭再回去了,这样他们多多少少也能尽点心,报答一下妈的辛苦。
而等姥姥黄姥姥走了之后,程荔月看着她爸妈才准备出去洗漱,然后一切洗漱完了之后,关上门,开始抱着哄她这个闺女了。
因为她乖得很,倒是不需要怎么哄,只要抱着她后,她就乖乖的了。
最近的晚间活动是她爸妈轮流给她讲故事,今天轮到她妈了。
当然,讲的故事也颇有年代气息了,好在程荔月无聊,对这故事倒也听得津津有味了。
程荔月第一次在妈妈抱着她的时候开始不老实了,盯上她妈的戒指,伸手就不放了。
黄从云看着闺女小手抱着自己的食指不放,一眼就知道闺女大概是看上这个戒指了,她笑着对丈夫道:“我这才拿出来戴了两天,就被咱闺女盯上了,不过咱闺女也识货,一眼就看上她爸亲手做的戒指了,这戒指可不比那些金戒指银戒指差。”
程金华看着那个戒指倒是有些不太好意思了,一个大老爷们差点脸红了。
当年他穷的很,娶媳妇的时候哪里买得起什么金戒指银戒指?但是又实在舍不得妻子手上光秃秃的嫁过来,好歹得送点东西吧?没有能力和没有上心还有有区别的。
于是他花了好长时间才在一个石头堆里找了最好看的一块石头,看着就有点像玉石的感觉,然后就弄了许久,终于把这块石头磨好,然后弄成了戒指的模样。
他还记得当时媳妇看到这个戒指时高兴的表情,仿佛还在昨日。
程金华看着戒指有些不大好意思地道:“就是有些丑了,我当时的手艺还是太差了。”
黄从云一边把戒指撸下来给一直抱住不放的闺女玩一会儿,一边嗔道:“哪里丑了?在我眼里这枚戒指就是最好看的,你后来送我的金戒指反而还没这个好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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