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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柳默钦如同往常地,将自己操劳到了极致,力求将每一份代办事项,尽善尽美。
    直到最后,他才关了角落的灯照,自己坐上了随手取来的靠垫,倚着走廊墙壁,便如此,昏昏沉沉地,晕睡过去。
    不把自己的身体,劳累至极,他想,他是睡不着的。
    试验多次,一向便是如此。
    这样一来,深层睡眠自然也会减少。
    所以,柳默钦很常做梦。
    梦到了,以往的他。
    ***
    当年秋景,不过一句轻巧,重若千钧;衝入了,剩下破碎与灰黑的脑海。
    渐有起色的专注与记忆,重新被翻搅得支离破碎;在金风送爽的,那年九月。
    「我爱你。」那是对方的剖心直述。
    「我答应你。」自己,终于的承诺,等到了冬至将近,蜡梅处处。
    或许,曾经多了一把小刀,和一卷绷带;少了一隻手机,和一份心情。
    但,都是过去了。
    他们知道,他身上伤疤。
    他们不满,他有了男友。
    他们迁怒,他做的所有。
    任何的任何,都会是错;没有必要,再作无谓争辩,也不必,白费脣舌,只为几句认可。
    柳默钦彻彻底底地,失望透顶。
    不是为了手机,为得是,消弭无踪的那份信任。
    「你收了我手机?」
    「我是为你好!你看你,弄成这个样子,收了是对你好!每天像个神经病一样神经兮兮,出去给我们丢脸!」
    「你懂过我吗?你懂什么?每天只懂和他吵架打架,你骂完我他再骂我,然后滥用你们的亲权?」
    「柳默钦!你这是什么态度!有这样对你妈说话的吗?」
    「你们要离婚就离婚,不要把你们的情绪发洩在我身上!你们如果没错,我又做错了什么?」
    没了手机,也不是什么大事。
    倘若换不回安寧自适,却也没有收去的必要。
    左右,每天不过是拿着刀子,百无聊赖地把玩着。
    很痛,很傻。
    柳默钦轻轻笑着,的确。
    生而为人,哪一个不是傻子?不是傻子,哪懂得生而为人?
    反正他是卑劣的,不是吗?
    她,又有什么资格管束他们呢?
    为什么,他必须顺从日夜迁怒的他们,所说的话语?
    他只是想,为自己负责。
    失去了目标的心灵,空留,孤寂寥落。
    谁让他的高傲,不允许自己向任何人低头呢?
    柳默钦看着支离破碎的片段,微微笑开;像极了,掺了柠檬的味道。
    很苦,很涩,甚至夹杂了酸意纷呈。
    凌晨一二点鐘,冰冷的走廊上,柳默钦硬生生地,被胃部灼焚,痛至神智清醒,再无睡意。
    他的身上,依然是彰显着身分的雪白大褂;识别证的吊牌,斜斜歪在了一侧,像是萎缩不全的心房,有待修补。
    柳默钦支起身子,拍了拍身上尘埃,收起靠垫。
    残存几个小时的间暇,不如不要。
    若被心魔毫不容情地吞噬,还不如,心力交瘁于人如潮水的诊间,以奔波忙碌,阻碍了思考的持续进行。
    「不好意思......」一个穿着并非白色的人物,匆匆地向他跑来;柳默钦一个闪避不及,跌坐在了地上,
    他的举目所及,取而代之的是,一片黑色晕影;身子格格打颤,却是愈发失去了自主控制的权力。
    非他专业,独在学生时代,背诵过的专有名词,赫然浮现──*hypoglycemia。
    尔后,他便失去了任何感知与意识。
    不是头一回了。
    若是神识尚存,只怕他,会望着自己软倒在地的身躯,紧抿脣瓣,回忆着,那人口中的甘甜。
    *hypoglycemia:低血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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