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至今都无从得知,他的头脑里到底装了多少知识。
遇到他之前,她一直觉得,一个人的头脑是有限的,绝不可能什么都会,而且不失精专。
她曾偷偷试探过他,发现他并非伪装,而是真的无所不知,除了文学——他完全不懂上流社会的文学论战,也不懂词语与词语之间的区别,比如“天空”和“苍穹”,“火焰”和“烈焰”,“黑暗”和“幽暗”,他根本无法判断其中细微的差别,但他却能从一个正在演奏的交响乐团中,听出某个小提琴手第十二个音低了一些,真是一件怪事。
一个人的学识如此渊博,怎么可能没有野心?
可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却从未感觉过孤独。
也许他已经像罗伯特一样走得很远,又也许没遇见她之前,他一直像兰斯一样活在过去某个时代,但遇见她以后,他就始终与她保持一致的步调。
她头脑简单,性格直率,不爱做深刻的思考和反省,动不动就把烦心事丢到脑后,唯一的优点是勇敢,敢于尝试新鲜事,不惧周围人的眼光。
但就算她再勇敢,甚至敢上战场冲锋陷阵,也是一个普通女孩。
像大多数无忧无虑的女孩一样,她有点儿小虚荣,有点儿小臭美,经常沾沾自喜地欣赏自己的美貌,喜欢漂亮的帽子和衣服,希望有很多男人来追求自己——仅限于追求。
很明显,像她这样的女孩,跟埃里克那么聪明的人在一起,应该是她努力追上他,跟他保持步调一致,而不是他到她的身边来,仅仅是为了……她不再孤独。
一时间,她的心像被什么重重捏了一下,脸颊、耳朵和脖子发麻似的滚烫。
真是奇怪,之前她还觉得自己和埃里克挺般配,现在却莫名感觉配不上他了。
他太好了,总是忽略自己,只考虑她的感受。
她担心爸爸,即使古巴在打仗,他也答应她去那边一趟,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
她见识有限,他就几乎不说她听不懂的话,就算说也尽量使言语浅显,不会让她觉得艰涩难懂。
同样是描述自己的经历,埃里克的经历让她难过,让她愤怒,让她颇有感触,罗伯特的经历却让她感到迷茫,无话可说。
假如不是罗伯特,她可能要过很久,才会明白埃里克是多么爱她,而她是多么过分,简直像个任性的孩子,总是伤他的心——明明他极其介意她和别的男人调情,她却为了满足一点儿毫无意义的虚荣心,隔段时间就会偷摸着跟别的男人跳两支舞,事后又嫌弃对方样样不如埃里克。
唉,她真是糊涂,居然现在才明白这个道理!
这时,罗伯特温和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莉齐夫人,你很久都没有说话了。”
“我才发现自己好像……”她说,“爱上了一个人。”
“现在正是爱人的年纪。”
莉齐抬眼望向他的绿眼睛,坦白的话毫无征兆地脱口而出:“我喜欢过你,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男人。”
“我知道。”他的声音依然很温和,“正因为如此,我才会离开那里。”
“其他人见到神父,也会生出想要倾诉的冲动吗?”
“也许这就是神父的魅力。”
“我谈过很多恋爱……爱上一个人,却是头一回。”她的声音发抖起来,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发抖,人在吐露真情的时候,好像都会发抖,“我有些害怕,又有些愧疚。我对他不太好。他很爱我,我却老想着跟人调情,让他伤心。”
罗伯特笑了:“亲爱的莉齐小姐,也许你忘了,但我一直记得,有次舞会,你一边如狼似虎地盯着我,一边绞尽脑汁地对身边的男伴大送秋波,当时你才多大啊。所以,究竟谁是唐璜呢?”
“噢,你肯定在胡扯!”她有些恼羞,没注意到他称呼上的变化,“我完全不记得有这回事。”
“是的,我在胡扯。”他的眼中盈满了清朗的笑意。
她一动气,吐露真情时的紧张、忧郁和害怕,倒是忘了个一干二净。
他们又在林荫道上散了会儿步。
这段时间,圣日耳曼区的太太小姐们已经领教了莉齐的娇艳和风骚,见她跟一个俊美教士并肩而行,立刻交头接耳起来。
如果是其他男人,慑服于流言蜚语的力量,可能会马上跟她拉开一段距离。但她对闲话不屑一顾的本事,还是从罗伯特那里学来的。他们只是哈哈大笑,继续散步。
莉齐和他聊得非常尽兴,简直意犹未尽。
她原本担心埃里克去古巴以后,一个人在巴黎又会孤独得要命,没想到罗伯特来到了她的身边——虽然他远没有埃里克体贴,但跟其他人比起来,简直是天使了!
最关键的是,他是神父,此生都忠于上帝,奉行禁欲和独身主义,决不会对她产生非分之想。她跟这样的男人来往,埃里克肯定不会说什么。
说不定他们还会成为朋友呢,莉齐心想,她还没有见过埃里克的朋友。
他驱散了她的孤独,她也希望他身边热闹一些。
就在这时,罗伯特突然扣住她的手腕,把她扯到了身后。
这是罗伯特第一次触碰她。他们刚见面时,他甚至没有像其他神父或牧师一样,对她行吻手礼。
莉齐疑惑地问道:“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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