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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什么重,长大就抽条了。沈奶奶瞪了他一眼,你不许说话。
    这就是隔辈亲。
    有一说一,怀里的小胖子确实挺重的,我抱了这么会儿手臂都发酸了。
    不过,看见大姐夫吃瘪,我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当然,我不能表现出来。
    否则挨揍的就是我了。
    我绷着脸,当着大姐夫的面拿走了之之小朋友啃了三分之一的小兔子点心。
    他满意地给了我一个眼神。
    只是他转过身陪着大姐姐应付打招呼的客人时,我立马换了个新的小兔子给之之。
    之之,刚刚那个是绿豆味的,这个是牛奶味的,更好吃。
    吃,吃之之小朋友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真可爱啊!
    我偷偷地掐了一把他肉肉的脸蛋,手感绝佳。
    为了防止大姐夫转过头看见我在投食,我抱着之之小胖子去了别的桌,这样他就看不到了。
    之之,舅舅当科学家好不好?我问小家伙。
    小家伙嘴里塞满了点心,腮帮子鼓鼓的,含糊不清地说了些什么。
    我当他是夸我。
    高兴地抱着他又去转别的桌了。
    一圈下来,小胖子被我喂饱了,肚子鼓鼓的。
    我乐极生悲。
    被大姐夫发现了。
    第二天我就被大姐夫从床上挖了起来,去了他家的训练室。
    再然后的事就不说了。
    太丢脸。
    反正我在沈家住了足足一个星期
    第570章 恋恋不忘,未必有回响
    我一直都知道,修哥哥不喜欢自己。
    我还记得七岁那年爸爸因为举报对手违法乱纪而被仇家追杀,妈妈在暴雨天里开着车带我逃命,可是最终还是被坏人追上了。
    那一刻,我以为自己会死。
    直到
    沈彦修出现了,将狼狈的我抱了起来。
    从那时起,我每天晚上都会做梦。
    她梦见沈彦修于火光中走来,宛若神明。
    他是我的救赎。
    我在沈家住了下来,一住就是大半年,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等着修哥哥放学回家。
    当然,如果没有一个叫沈彦庭的臭小孩就更完美了。
    沈彦庭是修哥哥的亲弟弟,和我差不多大,一副拽上天的样子,谁也不服气,我烦死他了。
    可看在修哥哥的面子上,我还要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就勉为其难跟着他玩。
    我在沈家一住就是大半年,直到父母在港城那边都安排妥当后,将我接走了。
    我为此大闹了一场,直到父母同意我每年暑假都送她去沈家住,这才作罢。
    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的病的呢?
    大概就是那一年,我看见沈彦修牵着一个特别漂亮的姐姐,亲亲在她额头吻了一下的时候。
    而在此之前,我骗沈小二和我一起去北大找沈彦修。
    撞见了这一幕。
    都说现在的小孩早熟,我觉得也是。
    因为我很早就知道自己喜欢修哥哥了。
    一见钟情的喜欢。
    可是
    修哥哥却喜欢上了别人。
    我看过很多言情小说,知道只有男女朋友才会亲亲,可明明我也想当修哥哥的女朋友啊。
    哥哥哥!沈小二那个二逼冲了过去。
    这一刻,我竟然无比地感谢沈小二这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
    那一年暑假。
    我过得很不开心。
    回去以后我就发了病,在房间里大喊大叫,砸光了所有的东西,爸妈也被我吓到了,带我去看医生。
    直到上了初中,我终于知道有种病叫双向情感障碍症。
    通俗地讲,就是神经病。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是神经病。
    听说修哥哥去了哈佛。
    听说他们分手了
    我欣喜若狂,给修哥哥打了电话,我说我想当他的新娘。
    修哥哥安慰我少看一些言情小说。
    可是自那以后,修哥哥渐渐地不再理我,信息也从偶尔会变成基本不回。
    我尝试过给他打电话,发语音。
    可是修哥哥却铁了心要和我拉开距离。
    到最后我甚至只能从别人嘴里知道他的消息。
    他回国了。
    他当了梦想的律师。
    他
    或许是心疼我,爸妈终于同意将我送去S省读高中。
    此时已经高二了。
    没人再玩笑地说要将我和沈彦庭凑在一对了。
    爸妈也很清楚我喜欢的是修哥哥,可是修哥哥
    我已经好几年没见过他了。
    转进领英中学之前,我听说沈小二有个喜欢的女孩儿,她是一个很传奇的女生。
    有多传奇呢?
    听说是IMO有史以来年轻最小的满分女孩。
    我终于见到了她。
    顾苏一。
    我故意用沈小二的青梅身份去刺激她,可是她真的很聪明,她甚至都没有流露出丝毫吃醋的表情。
    而且,我发现她也有和我一样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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