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言又去了一趟陈欣妍的工作室,进门时看到门口的欣禹的LOGO,她心情有些微妙。
但她很快就压下了那种不适的感觉,公事公办地进了门。
陈欣妍这次倒没有让她等一个小时,因为她跟负责传达的姑娘说,如果陈欣妍没空,那就让她有空的时候过去律师事务所找她。
陈欣妍说:那份正本是真的很难找到,我也让员工在找。
稚言道:如果能找到,那这场官司我们胜诉的可能性就很大,如果没有,那很可能会被对方律师钻空子。
稚言,我也知道那份正本的重要性,可是
稚言看她欲言又止,直接问:你确定那份质量保证书,工厂签名盖章并回传了吗?
当然,我们跟工厂对接的采购邮件往来记录也发给你了,我们当时把订单和质量保证一起发给他们,并要求回传的。后来正本协议是通过邮寄方式寄回来的,如果他们没签名,我根本就不敢把单子交给他们做,也不会付定金,你也看到了,我这个单子两百多万,光是定金都将近七十万了,现在工厂就是知道我们找不到他们签的质量保证,所以才赖账不承认。
那电子版呢,有吗?
也没有。
陈欣妍说:稚言,我那批货等着上架,等不了他们了,我已经找了别的工厂做,现在我要求也不高,只是要求他们退还我那七十万的定金。
稚言皱了皱眉,你已经找别的工厂做了?
当然,我这些都是春季新款,按照道理,一月中下旬就要上架,我哪能等他们。
对此,稚言也能理解。
只是这一场官司输赢未定,工厂那边积压着货物,如果最终陈欣妍不要货,那工厂的损失也很惨重,大概率不会愿意退还定金。
到时候上了法庭,法官会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损失来判。
陈欣妍这边虽然留存工厂的样板,但是质量保证书并没有正本,这在法庭上,就无法证明双方的质量约定。
对方如果死咬着未进行质量约定,那最终对他们这一方非常不利。
我想跟工厂那边再交涉一下,了解他们那边目前对待这件事的态度,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工厂找他们谈谈?
陈欣妍非常抗拒,工厂那些人实在太野蛮了,说话咄咄逼人,周维之前就跟他们交涉过了,没用的。
我知道周律师交涉过,但是现在是我负责这件案子,我需要跟工厂那边交涉,否则我很难判断他们上了法庭之后会出什么招。
陈欣妍实在抗拒跟工厂的人交涉,在她眼里工厂的人都是粗人,蛮不讲理,还爱耍赖,我这几天都很忙,我让我的采购跟你一起去,她经常跟工厂交涉,比较熟。
也可以。
隔天,稚言跟陈欣妍工作室的采购宋莹莹去了一趟工厂。那一家工厂位于南城第二工业区,规模中等。
接待他们的是业务部的经理,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微微发福,画着浓妆,说话气势很强。
她直接把稚言带到了仓库,她拿出了那一批服装的成品,熟练地从包装里取出来,抖开展示,你们自己看,这衣服,成色好,做工好,垂度好,你们到底还哪里不满意?我看你们就是诚心鸡蛋里挑骨头,返工一次又一次,你让我们工厂怎么活?
稚言道:但是根据质量保证里的条款,这批货必须是桑蚕丝面料,而你们用了柞蚕丝,这点没错吧?
无论是桑蚕丝还是柞蚕丝,都是蚕丝,处理好都是一样。再说了,什么质量保证条款?他们那个保证书就是个坑,我们根本没签。
稚言没跟她争论,工厂说没签,陈欣妍说如果他们不签不可能会付定金,现在她也并不能确定这份保证书到底签没签,她没必要跟她在这里争论保证书问题。
那你们提供的产前样,面料就是桑蚕丝,那按照道理,大货也应该用根样板一样的面料才对。
业务经理说:姑娘啊,一看你就是外行,我们做服装的,打样的时候哪能真的订一点材料回来,都是用之前剩下的差不多的边角料,那时候我就跟他们说过,打样跟大货会有一点点差别。
稚言旁边的宋莹莹气急败坏,曲经理,你别当我们好欺负,我们当时确定了样板,就等于确定了面料和质量,你们这就是赖账!
那位涂着红唇的经理嗓门更高,什么叫我们赖账?哈?第一批做出来,你们说颜色不行,可你们说面料不行了嘛?那我们第一次做的跟第二次做的面料一模一样,你第一次说颜色不行,我亏本给你们重做,第二次又说面料不行,那等我们第三次重做,那是不是就要说做工不行了啊?哪有你们这样做生意的?
宋莹莹也高声道:当时我们安排人验货,第一眼颜色都不对,根本没有验下去的必要了。你们自己以次充好,却怪我们第一次验货没发现,难道不是你们自己的问题吗?
你们自己鸡蛋挑骨头还有理了?我们从头到尾,给你们报价的都是按照这种面料报的,否则你们凭什么能拿到那个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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