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丽莎上小学时,也还算个好看的小孩儿,偶有人提醒,老谭并不着急,总是说:“小孩长大就抽条儿了!急啥。”
可是“抽条儿”并没有到来。谭丽莎顺理成章地从一个胖小孩,长成了一个胖姑娘,进而成了胖女人。
与此同时,炸鸡也渐渐成了罪恶的垃圾食品。高油、高热、吃了会发胖。闪着金光的高档外国餐厅肯德基,原来是不上档次的快餐店。而谭丽莎那爱吃炸鸡的好胃口,也在小学三年级的一次春游中,变成了招来嘲笑的致命缺陷。这转变快得让人猝不及防,让童年的骄傲瞬间成了少年的自卑。
那次春游野餐时,谭丽莎的餐盒照例最丰盛:三层高的保温饭盒里,第一层是茶叶蛋,第二层是素菜包,第三层就是谭氏招牌炸鸡。这套饭盒一层摞一层,可以用螺口严丝合缝地组装成桶状,拎起来很方便。外面是塑料质地,里面是不锈钢,保温性能极好,早上装好饭,到了中午都是热乎乎的。
刘冬梅热心肠,知道有的孩子家长忙,想着多准备点,可以分给小伙伴。一来是孩子们吃得高兴,二来也让谭丽莎在学校里人缘好。这三层食物看似简单,其实都满是心思:茶叶蛋,素包子,炸鸡,都是好吃好拿好分享的东西。
刘冬梅的温柔体贴,在食物上体现得尤其到位。
除此之外,老谭夫妇还精心给谭丽莎准备了蛋糕和水果,零食若干,以及一罐自制的酸梅汤。
谭丽莎拿出食物时,照例引发小伙伴的一阵欢呼。但这次,欢呼声中有个笑嘻嘻的声音说:“莎莎的饭桶好大啊!难怪你这么胖!”
说话的人是一个瘦瘦的女孩,尖脸,朱美俏,家长们都说她长得小鼻子小眼的,不大气。谭丽莎从小脾气好,性格乐呵,老师、同学、家长都喜欢她。这是她第一次被别人嘲笑胖,她感到不太舒服,可不知该如何反应。她看了看朱美俏。人家笑容满面,似乎并无恶意。她又看了看周围的同学们,大家都在没心没肺地笑着。有人还一边笑一边重复着:“饭桶!哈哈!饭桶!”
谭丽莎决定也跟着大家一起笑。这第一次的笑容,定格了她今后的人生角色。“能吃的胖子”这个标签从此便牢牢地贴在了她的身上。她渐渐习惯了做一个好脾气的小胖子。女孩子们一起玩游戏的时候,她永远是丫鬟,不是公主。没有人对此有疑义,胖子天生就是跟班的命,谁会让一个胖子当主角呢。
谭丽莎说服自己,当丫鬟也挺好,反正都是玩。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谭丽莎接受了自己的喜剧配角身份。直到16岁那年,她遇到了姚望。
姚望是插班生。进校的第一天,就成了全校的焦点。他身材高挑,动作敏捷,很快就成为了校篮球队主力。削瘦的身形还带着少年特有的单薄,却已经拥有很多同龄男生还未发育出来的阳刚之气。姚望家境不错,书包,球鞋和单车都是最新款,本来具备跋扈的资格。可不知为何,他的笑容里总带点落寞和无奈,就更显得迷人。
姚望犯了错,就是老师也要对他网开一面。
谭丽莎看到姚望的第一眼就被击中了。她无师自通地明白了两个词:一见钟情和卑微。以前模糊的孩童世界,在一瞬间变得清晰而残酷。原来孩子们的游戏就是人生的预演。只有公主似的女孩才能吸引到王子的目光。
更糟糕的是,谭丽莎发现,那些不美的女孩,比如她,并不会因为自己不美,就自动去喜欢相对平庸的男孩。她的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追寻着姚望。就像那些美丽出众的女孩子一样。只是这番心思不能说出口——乐呵呵的胖丫头居然有了野心,妄想得到众人垂涎的王子。那么,就会连“可爱”这个优点也失去了。
可爱是她最大的优点。她不敢放弃。她在这个壳里一住就是十几年。一度认为这个壳已经与她融为一体。但最近,她好像越来越不喜欢这个壳了。
展会里人来人往。谭丽莎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隔壁展位的一块不锈钢镜面上,上面远远地映着她的身影。那是她身体的侧面,最显胖的角度。她觉得自己近看其实还行,能找到一些优点,比如弯弯的眉毛,圆圆的眼睛,皮肤也比较好。
可远看,就只有一个残酷的“胖”字可以概括。
路人匆匆走过,只觉得那里坐着一个平平无奇的胖姑娘。可没有人知道,这个胖姑娘,也曾是个被人夸赞漂亮的小女孩。
谭丽莎看了看表,已经三十分钟了,两个实习生一个都没回来。她有点饿了,决定先吃点零食。正在手袋里拿她的饼干和牛肉干,就听见一个男声叫她:“谭丽莎?”
她抬起头,那一瞬间,她怀疑自己精神分裂出现了幻觉——姚望居然笑眯眯地站在她的面前,仿佛她刚才的回忆化成了人形,特意跑出来吓她一跳。
几年不见,他还是那么帅。不,他好像更帅了。曾经的少年气并不曾失去,又添了几分气定神闲的神采,可眼里那一点点的落寞还在。
姚望看谭丽莎的样子,失笑道:“你干嘛这个表情?跟见了鬼似的!”
谭丽莎这才确定他不是自己的幻觉,她掩饰说:“啊……不是,你不是在美国吗?”
“早回来了。你果然还在北京啊?行啊你!”
这句“行啊你”,让谭丽莎的心猛烈地跳动起来。天啊,他还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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