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book_con fix id=text>
这、这、这是恃宠而骄啊!
身为娈童,竟然如此胆大妄为,简直是反了天了!
平公公气得整个人都发抖,恨不能亲自去替主子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混蛋。
但平公公是何等人?皇宫与姜家,乃是世间两大最深沉之地,他的城府早已修炼得九曲十八拐,不可见底,只一转念,便平静了下来。
主子是什么样的人?但凡是主子看得上的东西,别人想碰一下都不行,这小子胆敢去外面寻欢作乐,完全是自己找死。
如此一来,主子的身边便干净了。
平公公重新恢复了慈眉善目,和颜悦色,轻言细语地交代侍女:“旁的摆件都不用动,香炉先——”
一语未了,只听姜九怀道:“嗯。”
一个字不恼不怒,平平静静地,好像对方只不过说今天晚上想多吃一碗饭。
侍女还在等平公公吩咐,平公公却已说不出话来了。
元墨得了首肯,十分欢喜:“家主大人能不能先把银子给我?马上就要换小船了。拿个一百两吧……嗯,不,也许可以多玩两艘花舫,先拿二百两吧!”
还要多玩两艘!——平公公觉得自己被雷劈中。
“好。”
又一道惊雷,劈中平公公,平公公仿佛能闻到自己被雷火烤焦的气味。
姜九怀放下书,离榻而起,元墨一脸期待地看着他,“那……银票呢?”
“在我身上。”
我知道在你身上,赶快给我掏出来啊!
“您得把银票给小人,小人才能去呀。”元墨讨好地笑,“毕竟总不能让家主大人跟小人去付账嘛,哈哈……”
“有何不可?”姜九怀道,“瘦西湖的花舫,我也没去过。”
元墨睁圆了眼睛。
“啪”地一声,平公公的拂尘失手落地。
三爷啊,不得了了,您一手带大的、清清白白、干干净净、风光霁月的家主,被这妖孽带坏了!
第四十四章
和深受打击的平公公不同,元墨很快就接受了“和姜家家主一起逛画舫”的现实。
虽然这位家主长得比女人还好看,但归根到底还是男人嘛。
而只要是男人,怎么可能不喜欢乐坊呢?
再说了,照规矩,熟客或是身份与众不同的大客,一般是第二天由乐坊将单子送去府上结账,当场除非是打赏,否则什么钱都不用出。
也就是说,这样一来,她一文钱都不用花,就可以玩个痛快啦哈哈哈!
元墨喜形于色、喜气洋洋、喜笑颜开地登上小舟。
姜九怀带了平公公和白一随侍。
平公公换下了内侍的蓝袍,白一也脱下了铠甲,俱穿着便服。另有一艘小船安排了十几名便服的守卫就近跟着,以防不测。
元墨喜滋滋道:“为免暴露身份,等下上了画舫再叫家主就不好了。要不这样,我就叫您姜兄,叫平公公平爷,叫白将军白兄,可好?”
“不好。”平公公生硬地道,“尊卑有别,奴才岂能和主子平起平坐?”
他这话语带双关,只可惜元墨心思早已飞到了画舫上,全没听出来,顺着他的话点点头:“那好,你们就当是姜兄的随从吧。”
姜九怀并不在乎这点小节,并未反对,白一整个人还处在“家主大人带男宠上画舫”的冲击中,无法反对。
两人都没开口,便算是默认了。
只把个平公公气到胸逆。
比起宽阔的平江,瘦西湖的水面更窄一些,黑暗中水波如细缎,每一个涟漪仿佛都透着温柔。
一只只画舫在水面上轻轻漂荡,船上红灯笼投映进水中,水上水下俱是一团旖旎的红色光芒。
就在这红融融的光芒里,悠扬的乐声、宛转的歌声、清脆的笑声……全都被多情的秋风托着送过来,同样裹在风里的还有一丝甜馥的脂分香气,这一切的一切汇成一张熟悉的、细密的大网,像一只温柔的大手,向元墨兜头罩下。
很久很久以前,她以为自己会冻死在雪地中,最后却在温暖的被窝里醒来,当感官与意识恢复的那一瞬,听到的就是笙歌与欢笑,闻到的就是酒香与脂粉香。
那个时候她就想,这一定是仙境吧?
“好香。”元墨深深吸了一口气,仿佛舍不得把它们吐出来一般,想尽可能让它们停留在肺腑里。
好色之徒。
——平公公心中嫌弃地评价。
过于露骨。
——白一认为即便是喜欢,在主子面前也不该这么失礼。
姜九怀看着元墨,眸子有些深沉,没有说话。
灯笼的光红融融的,波光也红融融的,灯光与波光映在元墨的脸上,她的神情有种奇怪的柔软,仿佛远方的浪子终于回到故乡,又像是离家的孩子终于回到母亲的怀抱。
深秋的寒意还不舍得侵袭江南,风拂在脸上只有浅浅的凉意,小船驶入瘦西湖,与一只只画舫交错而过。
这里的画舫和京中的有所不同。京中画舫都是乐坊的,客人们进了乐坊,献茶完毕,再与女伎登船游湖,酒菜点都是乐坊准备,画舫布置得花团锦簇,只相当于一间流动的房间。
这里的画舫却是灶火齐备,船头烫酒,船尾上菜,船夫还兼厨子,水里捞出鲜活的鲤鱼,现杀现做,不一时就香气四溢,送入船舱。</div><div id=lineCorrect></di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