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比她高出一大截,做这些的时候,得微微弯着腰,董思思一抬起头,就看到他那乌黑的头顶,有种想要揉他脑袋的冲动,但现在他在给她暖手,她腾不出来。
穿戴好之后,董思思还没走多久,就又觉得不行了。
她穿的是布鞋,虽然袜子很厚,脚不冷,但毕竟不是专门的登山鞋,这又是她失策的一个地方。
在穿越之后,她还没长时间走路,平时走平地也还好,现在走山路就不太适应,总觉得硌脚,还时不时打滑,显得像一个连路都走不好的笨蛋。
在董大小姐的前面二十年里,在同辈的富家子弟之中,她一直是碾压式地站在众人跟前,优雅,大方,仪态万千,有不少人就说过,看董总走路,都是一种赏心悦目。
董思思终于知道,为什么在原著中,陈默会失足掉下山了,这要是放在她身上,那可能九条命都不够花的,而陈默还是因为高烧集中不了精神,才打了一次滑。
“这什么破路啊,”董思思开始有点恼羞成怒了,不得不拉着陈默的手臂,才能稳住身形,“这是人能走的……啊!”
她话都还没说完,被地上一块只露出一点尖儿的石头磕到,差点往前栽,陈默眼疾手快,抬手横在她前面往回一捞,勾住她的腰,往回一带——
董思思撞进了陈默怀里,下意识地往抬起头看他。
两人的身影彼此倒映在眼里,呼吸相缠交融,近得可以一根根看清对方的眼睫。
明明穿得那么厚,但陈默仍是感到臂弯里那段腰身很细。
他不是不知道她腰细,昨晚给她按肩颈的时候,那身帖服的睡裙勾勒起伏,他就看得一清二楚。
只是,眼睛看到,跟用手感受,完全是两回事。如果隔着厚棉服都感到这样,那如果是昨晚那身睡裙……
陈默发现自己越想越多了,耳根发烫,连忙打住。
而另一边,董思思还正为自己的不雅失态而郁闷,从陈默怀里退了出来,发泄般地踩了踩那颗害自己差点摔倒的石子:“早知道就不来了,这还不如你自己上来更快呢。”
她就整一个是拖慢进度的。
但陈默怎么可能会觉得她是累赘呢?他反倒是怕董思思以后不跟他一起出来了,于是连忙说:“山上很好看的,有花,有溪水,还有瀑布。”
嗯?董思思动作一顿,抬起眼看他,微微翘着唇角:“可我总是走不好,都走不到山上的。”
陈默马上半蹲到她跟前:“我背你。”
到了这个时候,董思思也不得不承认,陈默这个男人,学得还挺快。
谁能料到,就在不久之前,她还在董家村,他第一晚来给她送饭时,他被她额头贴额头探体温吓得差点魂都飞了呢?
嗯,都是她教导有方,她还是有手把手教人的才能的。
她趴到陈默背上,从后面搂着他的脖子,声音里带了点小傲娇:“那好吧,我们继续走。”
媳妇又愿意陪他上山了,陈默十分高兴,托着她的腿弯站了起来,稳稳当当地走出每一步。
陈默对山里的一切都非常熟悉,边走边给董思思介绍,堪称一个完美导游。
“这种树的树汁是白色的,很黏,还有种香味,用罐子盖好,能存一段时间。我在屋里也存了一盒,过两天咱们就能用它来贴春联。”
“这花还有好几种颜色,是冬天才开的。”
“这溪里有种鱼,个头小,肉很嫩,待会儿回去的时候,我看看能不能捉几条。”
……
男人说起这些,如数家珍,神色飞舞,董思思昨晚觉得认真的男人最帅,这会儿又想法又变了,自信时的陈默跟认真时,差不多好看。
两人在山里转了一圈,陈默也找到了野蜂蜜,用准备好的玻璃瓶装好,收回布袋里。
这会儿刚好到中午,陈默背着董思思往回走,正打算带她去看看瀑布,然后就听到了,山下隐隐约约传来大喇叭的声音——
“陈默!陈默——”
“陈默!陈默!你在哪里!速速下山!”
“陈默!陈默!回家!”
好几个声音此起彼伏,显然是有不同的人拿着大喇叭在喊话,惊起了好几只山鸟,扑簌簌地往外飞。
陈默:“……”
董思思:“……”
董思思嘴角抽了抽:“这些人到底有什么毛病?”
陈默也有点无奈,这样大张旗鼓地找人,估计是有什么急事了,两人只得放弃这次的山内一日游,提前打道回府。
他们刚到山脚,来找他们的人远远看到,马上提着大喇叭冲了过来。
原来是队长陈国春。
陈国春原本一脸焦急,看到两人顿时拍了拍胸口,松了口气:“哎哟,我的老天爷,陈默,总算找你了。”
虽然村里大多数人都欺负陈默,但陈国春跟支书都没有参与的,只是两个人没法堵住村里每个人的嘴,所以他们对陈默被传坏话这件事,也感到很无奈。
但话虽然是这么说,这两人做村干部的,本来就也要负责调和矛盾的,所以也撇不开责任,陈默对他们虽不像对其他人那么厌恶,但也说不上喜欢。
其他人也围了上来,一脸热切地看着陈默。
陈默不冷不热地问:“什么事?”
陈国春也知道自己理亏,厚着脸皮说:“来来,走,咱们边走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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