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羞的他恨不得去跳井。
所以自那以后,他每天睁眼第一件事,就是快速把崔云给他分送过来的各种消息分门别类地浏览一遍,他记性好,过目不忘,一眼扫过去,哪些是真消息哪些是假消息一目了然,哪些是大小姐更关心的事情也瞬间胸有成竹,才能如释重负地长出一口气。
旁人眼里,无不对他艳羡非常,老爷云游在外,崔家是大小姐的一言堂,崔云忠心耿耿劳苦功高自不用说,可是他一个无功无绩的家伙,凭什么也能做大小姐的心腹?
想来想去也只有他护送有功这一条。
于是众人纷纷感慨万分:大小姐实在是个重情重义的好人啊!
张秀才恨不得当场吐血以示清白。
她是个不动则已,一鸣便要惊人的人,比起最寻常的特立独行这种形容,她更接近于独断专行,说要孤身独行就要孤身独行,看中一个独眼外人便要将手中护卫全数交于他操练,乱军逼近,她咬定不肯出城逃亡,便一直坐镇城中,直到敌军溃散。
然后。
张秀才胡思乱想了好一会儿,慢慢回过神来,不远处季青雀倚着榻,垂眸不语,他终于回想起来,自己又在给季青雀“讲史”的时候走神了。
一回生二回熟,他如今脸皮也厚了,季青雀不说话,他也继续闷着声想事,好半天,才叹息着打破沉默:“大小姐,我还是不明白。”
季青雀抬眼,缓缓看了他一眼。
他道:“我不明白,纵使您宅心仁厚,外不在乎世人骂名,内不介意受人欺瞒,依然愿意厚待秦……那独眼,那只管锦衣玉食养着他就是,为什么还要将大批调集过来的护从,交给他继续操练呢?”
他确实很惊讶这个孤僻尖酸的家伙居然就是那个臭名昭著的秦欢,通敌叛国,出卖同袍,害的一镇受胡狗屠尽,着实罄竹难书。
那十数年前的惨剧,对他来说几乎等于一段该被写进书里的泛黄的历史,而当历史里的人走出来,站在他面前时,他心里有种格外别扭的不真实感。
“当年之事,我了解不多,并不敢妄加评说,”张秀才蹙着眉,声音缓缓道,“可是大小姐如此信他用他,他却不肯言明身份,若不是意外被人叫破,我们恐怕还要被他蒙在鼓里,日后若被有心人拿来做文章,我们多半会被打个措手不及,可谓遗害无穷。大小姐,我恐此人易生二心啊。”
张秀才知道自己这话说是不大好听,听上去像是挑拨离间似的,可是本该谏言劝诫的崔云大管事从来不会对季青雀说个不字,那么也只能他站出来做这个恶人。哪怕招致季青雀厌弃,他也必须言明利害。
食君之禄,总该忠君之事。
季青雀静静听完,摇摇头,说:“我心中有数,你不必担心。”
“大小姐……”张秀才顿时哭笑不得,要不是那秦欢如今已经成了那副能止小儿夜啼的模样,他简直都要怀疑大小姐是不是看上那独眼了,怎么就这么油盐不进呢?
“此人满口谎言,不可还请三思啊。”
季青雀仍是摇头。
“可是……”张秀才还想争辩几句。
季青雀缓缓看了他一眼,只一眼,便让他猛地安静下来。
季青雀移开视线,望向草木枯黄的窗边,眼神深不见底。
“张秀才,我不曾问过你到底姓张名什么,也不曾查过你到底是在何年何地中的秀才,”她言辞轻柔,平静,那语气里并无责备的意味,“你应当明白,我不过以待你之礼待他罢了。”
张秀才微微有些茫然。
他的思绪忽然缓慢起来,连季青雀的声音也缓慢极了,听不真切。
他想茫然地,怔怔地出神,季青雀也不再说话,依然静静地望着窗外,秋风萧瑟,草木飘零,满目金黄,秋光如酒浓烈,溢满庭院。
要入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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苇城这些日子颇为热闹。
崔家征召护从,消息一出,不少壮年男子都争相赶来。
挑人的是个独眼男人,说话很刻薄,他那只完好的眼睛掀开眼皮扫一眼,说留,那便能被留下,说去,那便是没被选上,那些没被选中的人心有不甘,又换了一身衣服重新排队,结果那独眼男人扫都懒得扫一眼,只不耐烦地啧一声,要是还有要大声闹事的人,便立刻有容光不凡身强体壮的护卫从角落里猛地窜出来,神色温和,将闹事者塞住嘴拉下去的态度却坚如磐石。
如此三番,杀鸡儆猴,其他人便知道要乖乖遵守规矩,又眼馋地看着这些护卫身上整洁光鲜的衣服,和明显是吃饱穿暖才养出来的强健体魄,越发对崔家有和那位少见的女家主向往不已。
若不是正逢乱世,此等巨富之家,岂会不管身份,征收他们这些贫贱流民?莫说是做护从,便是做家奴也有大把人趋之若鹜,总归比在路边饿死,卷进战事里被杀,这样悄无声息的下场好得多。
最好的一点便是,如今天下战火频频,朝中兵力空虚,说不定哪天他们走在路上,便被官府强征而去,惨死沙场,被野狗秃鹫分食,可是一旦入了崔家,哪怕仅仅是崔家家奴,那也是崔家的私产,再不会如流民般任凭官府欺压!
城外人心浮动,热火朝天,张秀才却忧心忡忡地劝季青雀,崔家护从甚众,一介商户有这样的本领,已经足够在乱世里自保了,何须再添什么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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