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同胞弟弟你知道么?”
“听说过。”
沈灼目光放远了,轻轻道:“我妈觉得我弟弟是老天给她的最好的礼物,她这辈子,最爱两个男人,一个是我父亲,一个是我弟弟。我父亲去世得早,所以她就把心思都放在我弟弟身上,把最好的都只给我弟弟……”
叶真卿想起王嘉禾谈起沈灼弟弟沈烨时的表情,了然于心了,他问:“所以你觉得自己被她忽略了,你讨厌她,讨厌你弟弟?”
这种亲情的偏驳,对性格养成的影响很大。
沈灼却摇头:“我没有。我弟弟人很好,很听话,很优秀。我心里清楚他比我好太多了,所以我从来不嫉妒,我也没什么好嫉妒的,你说呢?”
叶真卿不置可否。
“我只是觉得难过而已。我在她身边长大,二十多年了,她连我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说到这里,她自嘲地笑了一下,“今天中午她来给我做饭,说全是我喜欢吃的,其实,我一点都不爱……我最讨厌胡萝卜了,真的,特别讨厌……”
叶真卿笑道:“胡萝卜营养价值高。”
“是啊,可我就是很讨厌。就像很多道理,我们都懂,但就是不愿意去做。”沈灼说。
叶真卿接道:“那你知道你母亲其实是爱你的么?”
沈灼静默了会儿,说道:“我不知道她爱不爱我,但我知道,如果我和我弟弟之间需要抛弃一个,那一定是我。事实上,也不是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
她抬了抬肩膀,用毯子把自己裹得更严。
叶真卿想了想这个中关系,温声对沈灼说问她:“你现在也是即将要做母亲的人了,沈灼,你可以感受一下你肚子里的宝宝的存在,他在你身体里,所以你不可能感觉不到的对不对?”
沈灼下意识抚上小腹。
叶真卿说:“你感受到了,他是一个生命。会不会觉得不可思议?亲情,这世界上最无法割舍的东西,你不能理解你母亲,但你得学着理解自己。”
沈灼愣了有几秒钟,她说:“叶医生,是你不能理解我母亲……”她叹了口气,挥手说,“算了,我不想继续说她了……”
沈灼今天精神差,又嗜睡,和叶真卿的会面结束得早。
王嘉禾等叶真卿走了,也回家去了,沈灼直接在书房睡了起来。
晚上谭思古回来,刘姐把白天的事都跟他说了,谭思古换了衣服,洗了澡,便推开书房的门。刘姐在外面等着,没一会儿见他又出来了。
刘姐看着他。
谭思古问:“晚饭吃了没?”
“没有,下午沈太太和叶医生走之后,就一直睡到现在,要不叫她起来吧?晚上该不好睡了。”
谭思古摆摆手,“随她吧。”
他又要出门,刘姐跟在身后,“这是又要去哪儿?晚上还回来么?”
谭思古道:“晚点儿回,您留心照看着她。”
到了夜晚,街上人鬼不分。
谭思古好久没像现在这样坐在马路边的大排档喝酒了,这几年在公司,上酒桌,白的兑红的,好酒赖酒入肚不少,突然回到以前的习惯,真觉得还是冰镇啤酒好喝。
冬日的夜,暖帽围巾,坐谭思古身边这人把多年没穿的军大衣拉出来了,披在身上,冻得鼻头通红,还不住地叫唤:“爽!爽啊!”
谭思古笑得很克制,拉着那人说:“悠着点儿,胃穿孔了就不是叫爽,得叫救命。”
那人把酒瓶子“砰”得一声摔在谭思古跟前,说:“思古,算一算咱们多久没出来这么喝过酒了?”
这人就是谭思古说过的那大学同学,叶真卿的前辈张锦年,从前还是和谭思古一起服兵役的战友。谭思古退役之后,他继续留部队,熬出了头,三十三岁就得了个处长级,前些日子上调北城,兄弟之间才有了机会相聚。
谭思古也记不得有多久没有这样喝酒了,年轻时候在北边服役,大雪天,雪没膝盖,全世界都变成了白色的,张锦年就拉过他出去喝酒,喝醉了不省人事,蒙头大睡一觉,一夜好梦,第二天醒来生龙活虎,浑身都是力气。却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种好梦再无光临过。
岁月荏苒,白驹过隙,匆匆而过的不仅仅是时间而已。
张锦年是被老婆赶出来了,带着条狗,白花花的毛,张开嘴像是在笑。
张锦年说:“这狗在屋里拉屎,我能管得了?她一生气,就把我跟狗都扔出去了!我tm整天也活得像个狗!”
那团雪白的东西像是能听懂人话似的,冲张锦年叫了一声,然后咧开嘴,继续“笑”。
张锦年喝多了,对着狗发脾气,怒道:“叫啥叫!你tm拉屎的时候怎么不叫唤?!真后悔把你抱回来!”
这狗是张锦年母亲养的萨摩耶生的,小不点的时候,跟个毛球似的,张锦年刀子嘴玻璃心,见它可爱就收了,他老婆却是个怕狗的,怕狗不如怕婆婆,明面上收了,私下里要多折腾有多折腾。
个头那么魁梧一人,官场又那么得意,到家却是个怕老婆的。
谭思古轻轻笑了一下,扔了串烧烤到地上,然后把酒满上。
冰镇过的啤酒,穿喉入肚,透着心凉的。
几杯酒下肚,往事也回忆了不少,张锦年越说越觉得难过,倒是有些羡慕谭思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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