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之和浅笑:“这有什么。”
乔麦忍了又忍,还是没压住好奇:“其实,我也有个问题想问你。”
“问。”
“刚才吃火锅的时候,你一点辣都没吃。既然你不吃辣,怎么会知道这么偏僻的小巷有这么好吃的牛油火锅?”
陆之和脚步微顿,意外于她的观察力和逻辑能力。
他侧头望向她:“因为你喜欢,特意找朋友打听的。”
乔麦对上他直白的视线,一瞬间,有种无处安放的慌张。她大约猜到了原因,只是没想到他这么爽快就承认了。
陆之和眼里有了笑意:“是你想要的答案吗?”
“……” 乔麦脸一下热起来,有种在他面前无所遁形之感,她这点儿小心思都被他看出来了。
陆之和见她视线闪烁,有些紧张的样子,觉得十分有趣。
他下意识抬起手,轻轻碰了碰她细白的耳垂,月色下,那里透出樱桃一样的颜色:“都红了。”
意外亲昵的举动,让乔麦脑子嗡的一声,炸了,她本能地捂住耳朵,心脏砰砰乱跳,嘴硬:“才没有!”
陆之和笑着拿开手,没再逗她。
等她稍微冷静下来,他才语带调笑地:“星期六晚上都不急着回家,没有男朋友对吧?”
乔麦被他看穿,下意识地抬头反击,像只张牙舞爪的小猫:“星期六晚上你也不急着回家,没有女朋友对吧?”
话音甫落,两人相视一笑,对彼此那点儿小试探都了然于胸。
再走了一阵,陆之和止住脚步,抬腕看了看表:“太晚了,今天就到这儿,我送你回去。”
乔麦点头,这一次她没有客气。
两人转身往回走。很快,液态金属蓝的保时捷开出小巷,汇入城市干道,驶向城郊。
乔麦坐在副驾,望着窗外不断后移的风景,有种浮在云端的飘然之感,双脚踩不到地,是悬空的不安,又隐隐有些刺激。
她原以为自己是惧怕不安的动物,没想到血液里竟也在渴望着危险。
车厢内,音响传出悠扬的音乐,慵懒而富有磁性的女声,在低低浅浅吟唱,有种撩人心弦的性感。
路上,他们偶尔说话,大多时候沉默,却也不觉尴尬。
车子行驶到乔麦租住的小区,她解开安全带,跟陆之和告别。临下车前,手腕忽然被拽住,不轻不重的力道,带着男性偏高的体温。
她心跳漏了一拍,回头,不解地望着他。
月色下,陆之和淡淡弯起唇角,眸色黑得发亮:“下周六晚上我有空,陪我吃饭。”
乔麦被他那双眼睛蛊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空气中绽放:“好。”
第10章 见x起意。
回到租屋,已经快晚上十点,乔麦刚推开大门,就听见嘈杂的电视声。
室友郑丽华和男朋友在客厅看搞笑综艺,两人边啃鸭脖边笑得前仰后合,光脚搭在茶几上,碎骨扔得到处都是。
乔麦进门后看了他们一眼,视线扫过茶几上光着的大脚丫子,默默在心里叹气。
她想说那茶几是公用的,怎么可以光脚搭上面,但她知道郑丽华不是会讲道理的人,到时候又要说法律没有禁止不能光脚放茶几。
和她沟通简直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所以乔麦没开口,径直回了自己房间。
把门反锁之后,她才放下运动包,往柔软的小床上一躺。之前发生的事,走马灯似的在眼前闪过,有点不真实的感觉。
陆之和对她,好像跟对别人不太一样。他愿意教她打球,喝她递过去的水,连吃饭都顾及她的口味,甚至私约她出去。
不仅如此,他还给了她联系方式。
乔麦拿出手机,从联系人列表里翻到他的号码。单独一个陆字,就那么静静地躺在她手机里,只要按下去,就能联系到他。
她会不会,是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拥有可以直接联系到他的号码的人?不必通过他助理孙同,不必通过秘书,就能直接和他对话。
乔麦望着那串号码出神。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竟然一时脑抽,答应和他私下出去。
一直以来,她的人生都循规蹈矩,几乎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儿。
读中学时,家里管得严,尽管有小男生给她递情书,但在她妈雷达一样扫射的眼皮子底下,那点儿早恋的小火苗被掐得一干二净。
后来离开家乡,远赴北城念书。因为长得还不错,又是大一新生,围着她打转的学长不少。
陈陌便是其中一个。他追了她整整一年,才终于打动她。这是乔麦的初恋。两人分手后,她就单身到现在,没和任何一个男人暧昧过。
直到遇见陆之和。
他像是她人生中随机开出的盲盒,意外地抽到个限量款。
像他那样的天之骄子和她这样的普通人,本该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却偏偏阴差阳错地相遇。
乔麦抱着手机,在床上翻了个身,整个人蜷缩起来。他为什么要单独约她出去,喜欢她?
理智很快否定了这点。她早已不是十三四岁,还相信一见钟情的年纪。
况且像陆之和那样年近三十,有阅历的人,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又怎么会像毛头小子那样对她一见倾心。
乔麦从不认为自己是个特殊的存在。陆之和跟她才见了几次面,互相连对方是什么样的人都不清楚,肯定谈不上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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