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晖挑了饭吃进嘴里,接口说道:“一菜一汤一饭,钵仔饭很香很好吃。”
苏筱玥听见这话笑得眉眼弯弯,“我以前读大学的时候,宿舍几个人就喜欢用电饭煲做钵仔饭吃,又方便又快捷,食材也简单,我看见你冰箱里面有广味腊肠就想到做这个。”
林晖笑道:“你已经很能干了,我家里很少开火,所以食材准备得很少,这西红柿都是前天张妈拿过来放在冰箱里,准备昨天给我做汤的,结果我昨天没在家,今天你倒用上了。”
“你平时都是张妈过来给你做饭?”
“张妈年纪大了,哪儿能两边跑,我请了钟点工给我做饭和收拾房间,但多数时候我都没在家吃饭。”
两人边聊边吃,身后落地窗外是江云市繁华灯海夜景,屋内饭厅耀眼灯光洒在笑语蔼蔼的两个人身上,平白生出温馨美好的岁月模样。
林晖将一碗热滚滚的香浓肉汤喝下,西红柿的酸甜味道与牛肉的鲜美肉香纠缠在一起,一路从口腔到胃,都被温润得妥妥帖帖,让他整个人从里到外都透出一种懒洋洋的满足。
苏筱玥敏感到林晖身上散发出来的慵懒,仿佛受到感染,她抿唇露出了一抹笑。
林晖懒散地看着她还缠着绷带的手,说:“手不方便就不要弄这些了,明天想吃什么,我让张妈做了送来。”
苏筱玥动作缓慢地活动手,说道:“骨头撕裂而已,又不是伤到韧带肌肉,要适当活动才行,做饭就当做康健了。”
林晖无可奈何说道:“别逞强。”
她乖乖点头,“我知道。”
吃完饭,林晖将苏筱玥按在沙发上休息,自己收了碗筷去洗。
苏筱玥点着手机玩耍,听着料理台另一边的水流声,莫名有一种居家过日子的平凡幸福感。
她从手机上抬起头靠在沙发上,目光追随林晖忙碌的背影移动,男人身高腿长的身形,在水晶灯的照射下显出一种猎豹般流畅的力感和敏捷。
他的臂弯一定非常温暖有力。
苏筱玥如此想。
林晖将碗筷全部放进洗碗机,抹干净料理台和餐桌,一回身就看见女人落在自己身上迷离的眼光。
他迎着这目光一步一步向她走去,在一米之遥的地方,她仿佛受到了惊吓般收回目光,垂下眼帘。
明亮灯光下将她脸上醉酒般的红晕照得清清楚楚,林晖看在眼里醉在心头。
他走到她面前伸手给她,她抬头用目光询问“干什么?”
“刚吃饭,我带你出去转转,路口有一家超市,去逛逛,顺便可以给你买点日用品。”
“马上十点了,超市会不会关了?”
“那家二十四小时营业。”
苏筱玥听话地起身,刚吃完饭,她也想散散步。
第一百一十四章
为了安全,林晖开了车出来,苏筱玥看见大奔时露出了了然的笑。
两个人一起遭遇那场撞车事件,自是知道林晖买大奔的意图,但她很想提醒他那危险是追随她而来,只要他远离自己就不会有危险了。
说了,害怕他生气,所以她没敢说出口。
到了超市,林晖示意她随意挑选,她到生鲜区挑选了牛排和三文鱼,在蔬菜区挑选了一些菜蔬。
林晖注意到她选择的牛排是日本和牛M5级,而三文鱼选了当日从澳大利亚空运回来的淡水三文鱼,蔬菜无一例外全是有机菜蔬。
他微笑着看她挑选东西,像个宠溺自己小女友的男人,谁也不知道他此时脑中却在飞快地思考苏筱玥的生活习惯。
她挑选的东西全部是不问价格,只问营养价值和口感的好东西,而且她在挑选这些好东西时很有经验,给人的感觉她的生活本该如此。
可据林晖所了解的周围人消费情况,像她这种拿工资支出的人,在保证营养和口感的基础上,价格便宜的才是首选。
就像何培文买菜,偶尔买一两次有机蔬菜没什么大不了,但让他长期选买有机食物是绝对不可能的,那会让每个月的开支凭空多出来一大笔,会引发他老婆提着他的耳朵教训个三天三夜。
而小姜外出聚餐时绝不允许剩菜不打包的浪费行为,也彰显了市局拿工资吃饭这些人的消费习惯。
但苏筱玥却没有这些消费概念,今晚她做的西红柿牛腩汤刚好够两个人一餐饭的量,剩余大半碗肉汤他倒掉时,她没提出任何的反对,她既没有像大多数人那样为了避免浪费而撑破肚子也要喝掉剩余的汤,也没有喝不完留到明天再吃的意识,节约为本不在她的概念中。
从很多细节都可以发现她曾经生活优渥,所以养成了她优越的生活习惯,不会像单位上大多数同事那样扣着钱包过日子。
这让林晖想不通,这也是今晚他带她来超市的主要目的。
从那日他妈回去赞不绝口地夸耀八字还没一撇的未来儿媳精准独到的眼光——一眼就看出了她腕表的奢侈品牌、型号和价格时,林晖就有了这想法。
从档案上看,实际名为路瑶的苏筱玥上班到至今也才五年时间,其中两年还在养伤治疗,她是一名孤儿,在好心人的资助下完成学业,按理来说她从小的生活习惯应该比常人更加节约。
可是苏筱玥却恰恰相反。
若说和毒贩在一起的那短暂的一年的时间了就养成了优质生活的习惯,实在有点难以说服林晖,所以他更愿意相信苏筱玥自己在何欣茹案中提及的那句话:一个人从小养成的习惯是烙刻到骨子里的,会伴随你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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