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一本文集,她还能说出个一二三,太过高雅的东西她就没辙了,艺术修养她是一点没有。看个画儿,也就单纯看人家画的东西像不像配色好不好看,但凡画得抽象一点儿,那怕对方是位当时大家,她也欣赏不来。
罗少卿父母都是非常有文化修养艺术造诣很高的人物,罗少卿自小也少不了这方面的熏陶。他后来虽然从商,但这方面的目光是自小培养出来的。较高的文学素养,让他即使身处诡谲的商场,也显出了有别于众人的温雅清贵。
原主作为一个背景板,并没有显出有异于女主的特别之处。她没有引人注目的面貌地位,更没有优秀独特的人格魅力。
余澜秋过来后,她在这个世界里才真正地拥有自己的名字。曾经,世界意识中的原主只有一个称呼,那就是男主弟弟的嫂子。原主与罗少卿的联系,不过是始于一场必然故事里的机遇。
有人等待一生抓不住一个机遇,有人机遇砸到身上也能轻易挥开,潇洒转身离去。现在,她感谢冥冥之中的召唤,使她意外得来了这场机遇,也希望罗先生此生顺遂,无论如何,他让她的生活焕然一新。
原主普通但至少家境小有富余,余澜秋连原主都比不上。原主跟罗少卿本来也不是正常的恋爱结婚。
两人协议结婚再加上各自家境相差过大,学识上不同步,身份地位迥异,以后两人即使正常相处,能不能日久生情也很难说。
现在余澜秋过来,刚开始还没觉察,自从知道给罗少卿妈妈买的不是饰品而是艺术品后,她就知道他俩很难有共同话题了。罗少卿本来对她而言就是个不算熟悉的丈夫,也就比陌生人好一点点吧,现在知道他喜欢艺术品,瞬间觉得粗俗的自己配不上高雅的他。
罗少卿回家,她就叫佣人照顾好人,油画也给他看,然后可以聊聊家常,如果要聊艺术,她就安静听着,就算听不懂也要保持礼貌微笑。一晚上就那么点时间,很容易就过去了。至于夜生活……得等她做好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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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钱助理:我有个朋友……
罗少卿:让他净身出户余澜秋:有钱不要是傻子
第11章
傍晚,观澜山庄,大厅一组轻奢简约的布艺沙发里,余澜秋趴着在看手里的文集,侧边的茶几上随意摆放着一个果盘一套零食盒,里边切好的苹果块洗好的葡萄时不时变少,丰富的零食还原样放着,放上来之前是什么样的现在还是什么样。
余澜秋安静地看着书,偶尔拿起精致典雅的陶瓷叉叉上几块苹果块,放进嘴里心不在焉地嚼着,旁边的葡萄被拨得滚向两边边。她吃着洗好切好的苹果,葡萄老半天才被光顾一两颗。
倒不是她嫌弃葡萄,水果还是很好吃的,无籽葡萄,皮也薄,她对吃的要求又不高,吃这葡萄既不用吐籽又不吐皮,方便得很。唯一不方便的就是手里拿着的叉子虽然看着漂亮,但她用着不顺手,总感觉没有一次性牙签方便,用完直接扔掉还不用,省力省水。
但佣人听余澜秋说不要叉子要牙签,抬头奇怪地看她一眼。虽然眼神很隐晦,但余澜秋是什么人。她虽然佛系,整天一副万事不过心的冷淡脸,那是她不关心那些小事并不是察觉不到。
她一个曾经从普通的服务员干起,后又转行入租赁公司做坐席的人,历经十多年才终于熬出头,再木讷迟钝的性格也早被磨砺得圆滑敏锐。再是掩饰,别人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神色,她只要一个余光瞥到就能敏感地察觉到,不在意只是她觉得不值得在意。
不过是一个眼神,没什么好在意的。岚姨说,牙签就一次性的工具,用一次就扔一次,省水再环保也抵不上牙签浪费。余澜秋觉得她说的也对,在她这里,只要理由充分,都是你对,她是个讲道理的人,而且最后洗叉子的也不是她,按她们习惯的做再完美不过了。
佣人惊讶,可能是心里认为用牙签不够有逼格,她的做法不够高大上吧。她们说这是先生平时用惯的一套茶具,说太太必定也会用得顺手。
她想说,这从何说起啊?要不是你们嘴里的先生是我法律意义上的老公,再雅致的茶具,别人用过的东西我也不屑用好吗。大概在你们的眼里,我们口水都交换过了,共用一套茶具更显亲密?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当日领结婚证拍照的时候你们家先生恨不得离原身这具身体十万八千里,至今为止我俩连手都没牵过,我们的关系比滨市海里的水还清白。
滨市是深城附近一个依海而建的城市,以海水干净清澈出名。
余澜秋搬进观澜山庄后,罗少卿回来的次数五个手指头就能数的过来。佣人可能还乐观地认为他们是刚开始感情不够深厚,以后还有发展的空间。这不,今天先生就会回家来。
岚姨见太太对她的说法不置可否,又见茶几上的零食没动过,就问她是不是这些不合胃口,“这些坚果、奶片、肉干、甜枣、山楂卷都是刚陈叔采购回来的,太太不爱吃吗”,一时又说:“这些不吃,年轻人不是爱边看电视边嗑瓜子嘛,说这样吃着香,太太试试?”
余澜秋看书专注力高,还爱开着电视看,说是锻炼意志力。现在茶几对面的电视机就打开着,里面正在播放一个综艺节目,一群人嘻嘻哈哈地说话,气氛热闹着。岚姨看不习惯这种节奏明快的综艺节目,老人家就喜欢那种婆婆妈妈的狗血家庭剧,她能边看边骂那些挑剔的婆婆,偶尔夹杂着几声对可怜小媳妇的同情,可谓是入戏颇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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