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她也想搞事业,奈何法治社会限制了她的梦想。
所以,为什么要劳苦奔波,去给没养过这个女儿十天半月的人奔波丧事呢?
但是当她看到后面一页,原主母亲娘家无人,留给她大批产业,现在她去世了,沈家族人虎视眈眈。
搞事业不得要钱么?所以沈羡之立马收拾包袱,进京了。
半月后,大夏京城。
昨天才下过一场大雨,所以今日的天空尤其干净明亮,连带着城外的扶苏山下的桃花也明媚了几分。
京里的贵公子和小姐们,都成团去扶苏山观赏桃花。
赶了将近十几天路的沈羡之,此刻正在扶苏山下的茶铺子里喝茶歇脚。
按理她既要马不停蹄地赶路,又要把上上世的武功秘籍都重新温习一遍,这身体是遭不住,整个人的状态该是疲倦劳累才对。
可她偏偏精神抖擞,英姿飒爽。
墨发高高束起,穿了一身白衣,骑着白马,那叫一个风流潇洒,硬是将这沿途的油面纨绔们比了下去。
大夏对于女子的束缚并没有那样严,街上多的是抛头露面的姑娘家,甚至还有行商的。
比如沈羡之的母亲。
但像是沈羡之这样招摇的,绝对找不到第二个。
偏她又生得十分美貌,如今这装扮着实迷花了不少姑娘家的眼睛。
连带着这茶棚的生意都好了许多,男男女女都偷偷在打量着她。
忽然,只听得一阵惊马,随后传来一个姑娘的惊叫声。
众人还没没反应过来,就只觉得眼前闪过一道白影,随后便见着沈羡之一手搂着那姑娘的小细腰,躲过了马匹的冲撞,然后稳稳当当地落在旁边的桃花树下。
暖风拂面,桃花飞落。
被她搂着的姑娘,不知道让多少姑娘家羡慕。
另外一端的茶楼中,几位俊俏公子站在窗前,瞧他们那阵势,刚才也打算去救人的。
只听其中一位看着桃花树下的沈羡之,忍不住赞道:“头一次知晓,原来男人的衣袍,穿在女子的身上,竟然这样好看。”
旁边一人无情地拆穿他,“也要看脸的吧?”随后朝一旁的王玉臣打趣道:“哎,玉臣你觉得你这个京城第一美男,跟那位姑娘相比,谁更好看?”
王玉臣还没说话,先前那个夸赞沈羡之的少年公子就笑道:“这还用问,肯定是那位姑娘了。不过她的武功着实不错,居然抢在了玉臣之前。”
原本,王玉臣刚才正要从窗户里飞出去营救那惊马的少女。
没想到他起身,那下面茶棚里的白衣姑娘就先一步将人救下了。
不过他也不得不承认,那姑娘的确生得好看,她穿男人的袍子,没有让人觉得有半分别扭,反而将男人穿不出来的潇洒和优雅都展现得淋漓尽致。
而就他们这几句话的功夫,沈羡之已经放下那姑娘,在茶棚里结了账,翻身骑上自己的白马,往京城方向去了。
忽然,她转过头来,正看朝王玉臣几人所站在的窗口处。
不过也就看了一眼,便转过头去,不以为然地念叨着,“就那样还第一美男?”油头粉面的。
还穿了一身绿,跟个葱油饼似的。
还敢退了她的婚。
是的,信里还说了,沈羡之有个娃娃亲,是安定侯府的小侯爷王玉臣,她原本还发愁怎么解除婚事的,没想到来的路上,就听人说,自己被退婚了。
理由很简单,没见过沈羡之,他家儿子的终身大事耽误不得。
人家才不是因为沈府没了价值退的婚。
所以刚才她听到有人提起王玉臣的名字,因此扭头去看了一眼。
听说这厮转头就跟新任的吴相爷家姑娘定了婚事。
这是多热衷于做相爷的女婿啊!
她吹响了一声口哨,马儿像是能听懂一样,顿时飞奔起来,转眼绝尘而去。
留下一通少年少女被她迷得晕头转向的。
但是沈羡之不知道,她被退婚这事儿,根本不算事儿。
她前脚才被安定侯府退了婚,她三妹的未婚夫家里就有学有样,马上就解除了跟三妹沈梨之的婚约。
不同于她和王玉臣,从未见过面,没有半份感情。
沈梨之和她的未婚夫婿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如今忽然被退了婚,撇开脸面上不说,就单是这份感情,她也舍弃不得。
所以每日借酒消愁,醉生梦死,行尸走肉一般地活着。
大姐又一直卧病在床,压根就没有办法陪她,更没有办法看住天真活泼的四妹。
直至刚才,厨房里端来了四妹最喜欢的点心,她才吃了一口就狂吐不止。
被萧娘子察觉不对劲,发现她居然有孕了。
这简直就是五雷轰顶啊。
父母尸骨未寒,未出阁的女儿却在丧期有孕,还不知道是谁的孩子。
萧娘子瞬间崩溃,她是沈夫人的配家丫鬟,沈夫人去世后,她既要管着家里,还要替沈夫人守住产业。
沈家的族人逼得又厉害,她已经是精疲力尽了。
如今得了这个噩耗,直接没撑住,晕死了过去。
家里顿时一片手忙脚乱,这时听得有人来禀报:“外面,外面,二小姐来了!”她说她是二小姐,手里还有信物。
而且长得和大小姐一样美若天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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