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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1
    终极往事(H) 作者:香龙血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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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极往事(H) 作者:香龙血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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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说,有个人离那儿不远,有足够的装备。

    “没错。”身後,jimmy麻利地卷著身上最後一截纱布,笑了起来,“不过,幸好,我们赶到这儿了,还算及时。”

    anton记得他上次见到hill的情景,jimmy和那人在荒野上追逐,最後停在那空阔的高架桥上,anton记得他们在风里提到了自己,也提起了“那个人”的名字。

    “你跟hill……是怎麽认识的呢?”anton想了想问道。

    anton知道自己真正想问的其实是:那个陌生的姓,perry,他看见的档案,到底是怎麽来的呢?

    还那三个故事,甚至还有maurice家,这一切之间跟jimmy到底又有什麽联系?!

    那戴著面具的杀手,他记得那给cia做事的医生说过,“美国政府也去找过他们”,“很多年前,有过一次行动,那次行动,从一个赛车手开始。”

    如果jack是那个cia警官,那麽hill就是那个车手了?

    那麽後来呢?後来的一切又怎麽跟jimmy牵扯到了一起?他是怎麽换了名字?

    那把枪,又是从何得来的呢??

    “嘿嘿。”anton听到旁边的人忽然笑了一声。

    “什麽?”anton诧异地回过头。

    身後,jimmy卷完了身上的纱布,看著他。“嘻嘻。”忽然再次咧嘴笑了下。

    “?怎麽了?”

    “认识hill,是……跟jack在一起时……”anton看见jimmy眼里一丝光芒一闪而过,突然摸了摸头,好像有点不好意思。

    anton猜出,那一定是一段美好的回忆。

    事实是,跟jack的那次旅行,这麽多年後jimmy回想起来,依然像是黯淡岁月里的一缕柔情。

    或许,那一年,就是jimmy生命中的分水岭。

    ◆·◆

    那年夏天,jimmy大病了一场,没等病好,就开学了。

    校院里,阳光下徜徉的年轻人,突然看起来异常遥远。

    那阳光也洒在他身上,却让他像被利箭射穿般,一阵阵眩晕发痛。

    忽然之间,周围的一切话题,都变得索然无味。

    那些玩笑,他笑不出来。

    那些年轻的、或喜或悲的小纠葛,他毫无兴趣。

    常常周围的人说到一半,jimmy突然默不作声地离开了。

    有时候,他会一个人溜回熟悉的海滩散步,看著苦涩寂寥的大海和昏黑的天空。

    那个黄昏,在海边,就在jack以前带他去过的一家餐吧里,他跟那个注定要纠缠在一起的男人,又重遇了——

    ◆·◆

    jimmy踩著白沙散步归来,抖落鞋里细碎的沙粒,拐进了一家小餐馆,在窗边坐下来喝著冰水,忽然,角落里,一阵响亮地笑声爆发来——那笑声,不由自主让他想起了一个人。

    jimmy接过侍者递过来的餐盘,循声看去——让过侍者的背影,就在角落里,他看见了jack和他身边那夥人,还是老样子,在那里喝酒作乐。

    jimmy立即起身走了过去,但是走到一半,犹豫了一下,他忽然停了下来,有那麽一会儿,他就站在那桌子边无声地注视著那个人。

    餐馆里乱糟糟的,jimmy身前、背後都是人,有侍者在走动。

    jakc正说笑著转过头,抬起头时,就看见了他,一下子愣住了!

    jimmy忘不了,那麽短暂地一瞬间,他在那人脸上看见的表情变化。

    旁边,al几个人也跟著抬起头,看见他,不知道为什麽,周围一下安静了下来。

    jack立刻起来绕过桌角奔向他。

    jimmy立在那里,看著jack走到眼前,微微退後了半步,撞在了背後侍者的身上,他前面,jack一把拉住了他。jimmy半回著头,他们一起向过道边让了让,然後,就那样在过道上,看著对方。

    良久无言。

    “jack……我……能跟你在一起吗?”想了想,jimmy忽然张口问道,嗓子有点哑。

    jack正要说话,听到这一句,再次愣住了,诧异地看著他。

    jimmy看著jack的表情——如果是十年之後,他一定会先说句“他妈的”,但是那时候的jimmy还像个小女孩一样不会说粗口。

    “……不是上床,只是……呆在一起。”想了想,他只是轻声说道。

    周围似乎顷刻间鸦雀无声。

    jack看著他,jimmy从没这麽直接地说过话。

    “你……怎麽了?”jack看看他,小心地伸出手去,摸了摸他的头发。jimmy瘦了,脸上的轮廓线条更明显了,显得更敏感和漂亮了。

    ◆·◆

    他在jack的船上躺了三天。

    三天之後,jack告诉jimmy,他必须得走了。

    “你……要回家了?”jimmy犹豫了一下问,意识到jack得回家陪妻子了。

    他自己又无处可去了。

    “我得去工作了。”可是jack犹豫了一下,看著他说。

    jimmy这才再次意识到jack有份职业。但是他从没看见jack工作过,他跟jack在一起时,他们一直只是吃喝玩乐。

    他张了张嘴——

    ——他们一起上路了。

    ◆·◆

    jimmy不知道jack在忙什麽,第一趟,他们在东南沿海转了一圈。

    “这是jimmy!”jack向那些同伴随便介绍他的名字,从不再多说。

    jack那夥人默许了他的存在,没有再多问,进出时跟jimmy打打招呼,喊著他的名字,就好像他是jack带著的小朋友。

    每天,jimmy呆在jack住的地方,发呆或是看书;有时,jack和al一夥人就在楼下的大厅里开会。偶尔,他们暂时散去,jimmy下楼找吃的,能惊讶地看著白板上的照片、数据,老报纸的一角、歪斜的字母、人名、街道名,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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