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往事(H) 作者:香龙血树
分卷阅读107
终极往事(H) 作者:香龙血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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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还在那俱乐部吗?他想说。
“我……偷东西,”reon一眼,“我是个小偷,有意思吗?!”
“就那时候,我碰见一个医生——还是老师……我已经忘了。”jimmy慢慢说,“总之,那人有个体面的工作。”
“我们在俱乐部碰到好几次,我有时候去那儿,跟alex呆在一起。”jimmy看了眼anton,“你知道,以前,没人——恩……像我这样的,从希金斯那活儿着出来,所以我也算上个奇迹。”他苦笑,“而地面上那些人怕希金斯,不敢招惹我。希金斯的人也要让我活着,因为我死了,他们会有麻烦。所以,那时候……那些人反而没什么人来招惹我。”
anton点点头,知道“那些人”jimmy指的是那些混混们。
“后来我们就一起约会……”jimmy继续刚才的话头。
jimmy还能记起那个晚上的情景,他们在黑暗里亲热、喘息着抚摩,两个人都很兴奋,热烈地纠缠着,把衣服脱在床边,那个人伸手拧开了床灯,那时候,他还俯在那个人身上亲吻着,忽然听到对方一声低呼,一只手有力地撑到他胸口上,甚至弄疼了他的胸骨。
他抬头看见那人惊惧的眼神,一下子从头冷到脚底,“对不起!”jimmy说,一把抱起自己的衣服飞快退了出去。
他在门廊里飞快地穿好衣服,那个人已经起来,赤裸着身体,只穿了一个只三角裤,远远地看着他,没有过来。
“对不起!”他再次慌忙地说,拉上拉链,抱着外套,头也不回的跑了出去。
“那时候,我意识到,我就是个垃圾。”jimmy在床上轻声说,他的头埋在肩膀里,“我他妈的早就是个垃圾了……脱了衣服,正常人没人想碰我。”那时,他身上的那些伤痕很吓人。
anton伸手拍了拍他。
jimmy摇摇头,“你不会明白,到了床上,那种状态下,被人推出去的感觉……”
“后来,在那两年,我几乎再没敢试过,直到……直到再后来……莱恩又来了。”
这时候,jimmy的手机嘀嘟一响,“等会儿,我给人回个邮件。”他一骨碌爬了起来,奔向电脑。
anton也坐了起来,披上睡袍,拿了杯水踱到了起居室里。
电脑前,屏幕的微光下,jimmy给人回着邮件。
“那你为什么没有立刻离开那儿,去个别的什么地方?”anton还是忍不住走到了旁边,拖了只椅子,在jimmy身边跨坐上去。
“我压根没有地方可去……去达拉斯之前,我早就仔细琢磨过了,我几乎哪也去不了,而且再去哪都要重新开始。”jimmy麻利地飞快写着一封信。
“你上床还行,偷东西行吗?”anton开始揶揄jimmy了。
“开玩笑,偷东西我比当警察专业着呢!”jimmy倒得意忘形起来,“不过上床肯定比偷东西好。我最不适合的就是当警察。”
“那你怎么干上警察了呢?”anton笑得差点把水洒了。
jimmy回头瞥了他一眼,“你当我想?那不是赶上了,好歹比干那两样强不是?”
anton大笑起来,“那你都拣什么样的下手?”
“我看谁不顺眼偷谁。”jimmy开心地笑起来,那是那些年他唯一可以自主决定的事,“下了手就跑。”
“你那是抢,不叫偷。”
“切,我偷的没好人,他们精明着呢!”
一瞬间anton的心又提了起来。“你没给逮着过?”
“恩,我偷得少,”jimmy笑起来,有点心不在焉,手上继续忙碌着,“溜得快,一般没人能追得上我。”
“——你刚才说明天晚上可能去东区警署那边是吗?”jimmy忽然侧过身来问他,随后视线又转回屏幕,在加密的文件包里敲进密码。
“恩。”anton本能地愣了一下,他瞥见那竟是fbi的内部通信系统,他以前在white那也用过。
“我约了个人明天在那俱乐部见。顺便找alex,一起夜宵?”jimmy说。
“好。”邮件上人名和主题一闪:回复,莱恩相关资料,便发出了。
明天他约的那人是莱恩吗?一瞬间anton不由自主地想。
“后来,有一回,我偷到一个人身上……”jimmy飞快连续确定,退出了系统,他回头看看anton,“——让人给抓住了!”
anton大吃一惊。
“穿得像个杀手似的,横着走路,我哪知道是他妈fbi的!”jimmy关了电脑,奔向卧室,想起那时的情景,好像又回到了年轻时代。
“莱恩?”anton脱口而出,跟在后面。
“不是!”jimmy又斜了他一眼,“我要睡觉了!”
关了灯,闭上眼jimmy依然能记起那个夜晚、那个喧闹杂乱的酒吧,日以继夜的音乐渐渐像海浪一样浮泛上来,跟往日一样清晰,慢慢将他的身体包围吞没。
酒吧后面的一间屋子里,几个男人说着话。
“交给你的东西会被偷?!”阴影里,一个高大的光头严厉地逼视着对面一个穿着皮上衣的胖子。“一会儿要用的东西被偷了?!”
“……”胖子看见那目光,立刻尴尬起来,低头说不出话来。妈的!刚才在酒吧里有人撞了他一把,一定是那时候下手的。他回忆着刚才身边走过的人。
“你是现在就想收拾铺盖回老家了?!怎么丢的你他妈的现在给我怎么找回来!”那人又说到。
屋子里艰难地沉寂了一会。
“好了,现在就去找!我跟你一起去找。”旁边,背朝着门的一个人从阴影里走了出来,接过了话茬对那个胖子说。
转过来时,灯光下看得清楚,这人生了栗色的头发,瘦长的个子,还很年轻;修长的眉毛下,褐色的眼睛很精神,目光坚毅冷静,显出思虑的缜密;质感的皮肤又显出几分细心和平易。
“常在这边混的小偷你认识吧?”他转身问门边另一个人。
被问的那一个显然是本地人,穿着厚大的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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