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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用完早饭,刘母就带着沈熠出门去学校。
    这所英文学校是资助型,政府有津贴补助,个人只需要出资小部分,有住宿这点是沈熠最满意的。
    刘太也挺满意的,教导主任是她从前的同学,方便她了解掌控沈熠的动态。
    沈熠选了语文、数学和理化生做为入学测试科目。
    之所以这样选择,一则是因为她原来就是理科生,有着天生的优势。二则文科的主观性太强,她的文化属性在当前的港城,一旦抛出,势必受到打压。
    不过她不急,她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去践行。
    花了一上午的时间做完这几套卷子,出色的成绩,加上她强烈的要求,教导主任把她安排到了中七,也就是内陆的高三。
    办好入学手续,刘母就要回家,临走时认真的叮嘱沈熠好好学习,争取考上刘家栋所在的大学,好挽回儿子。
    沈熠爽快的应付了她。
    领齐教材后,沈熠跟着教导主任去中七(三)班报道。
    老师让她做了个简单的自我介绍,之后随便指了个位置让她做,就继续上课。
    和偶像剧里老人动不动就欺负新同学的情景不同,更多的是无视。
    这样也好,普通人的校园生活就是那么的朴实无华,哪有那么大的戏剧性。
    这里的采用的是全英文教学,从教材试卷到老师授课都是英语。
    沈熠是传统的学子,对于英语,写和读没有问题,但听和说就有点吃力。
    她转了一下头,打量这些同学的神情。
    课堂上没有任何人表示不适,英语彷佛就是母语,吃饭喝水一样自然。就连传纸条讲小话都是英语。
    当然课堂上也没多少人在听课,大部分不时低头看武侠,也有人明目张胆的伏案睡觉。
    倒是她的同桌,一个瘦瘦小小的眼镜妹,在很认真的听讲。
    她看了一眼,回神上课。
    班上唯二认真听课的人,给授课老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不只是老师,其它同学也在悄悄的关注这位新同学。
    已经开学一个多月了,突然来了个插班生,谁不好奇?更何况她还长得温柔秀美,男生们更是忍不住将她和武侠女主作对比,不时偷看。
    观察了半天,众人才发现这新同学跟他们不是一路人。人家上课坐得端端正正的,不看武侠不打瞌睡,下课不是写作业就是向老师请教。
    简直是个异类。
    沈熠并不知道班上大部分人都熄了跟她交朋友的念头,就算知道也不会在乎。
    她是来上学的,又不是交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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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上完课就放学了,铃声响完,教室的人也走完了,只剩下沈熠和她的同桌。
    她一边收拾东西,随口问道:“周晴,怎么大家都走得那么快?”
    同桌瞟了她一眼,眼里写满了疑惑:“你不知道吗?今晚有天王的演唱会,就在这条街尽头上的体育馆。”
    沈熠“哦了”一声。
    原来都去追星了。
    “我不知道呀。哎,你怎么不去?”
    话音刚落,她就注意到周晴的脸色变了,咬着嘴唇,停笔不语。
    沈熠后知后觉,她可能问了什么不该的话。
    正要道歉,就听到了周晴的回答。
    “我家里穷,买不起门票。你现在跑过去,还赶得上开场舞。”
    她抽出手下的草稿纸,翻了一面,递给沈熠。
    沈熠这才发现那是一张海报,宣传天王这次的演唱会,上面写着演唱会的地址、时间,和合作嘉宾的重点节目。
    海报的正面光鲜华丽,星光璀璨,背面则是密密麻麻的演算公式。
    那一刻,沈熠觉得这张简单的海报有了深刻的灵魂。
    “我不去。”沈熠将草稿纸还回去,“周晴,你学习好用功啊。真棒!”
    周晴有些诧异,她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话,沈依依居然没有嘲笑她。
    明明她那些好朋友都说她小家子气,抠到连海报都不放过。
    自从她家破产后,就和从前的小姐妹们越发疏远了。
    她买不起华贵的衣裙,就没有和她们一起逛街的机会;家里请不起佣人,她就得在家帮忙做家务,不能一起去看演唱会。
    没钱后,她们的兴趣爱好发生了极大的差别,她是以省钱为主,而她们则是追求快乐享受。
    她只能用学习来麻痹自己,期盼早日考上好大学,扭转不利的处境。
    周晴终于愿意抬起头,认真的看着新同桌。
    她的五官很标致,眼睛明亮有神,浓黑的头发高高的扎起,显得干净又精神。身上只穿着一件普通的棉麻长裙,脚下的鞋子也只是布鞋。
    周晴有了判断,这位同桌的家境不算好。
    她回忆着沈熠上课时的状态,认真又专注,于是她的眼里多了几分亲近。
    “谢谢,你也很认真。”她释放出自己的善意,“你要回家吗?”
    沈熠摇头,“不,我办的是住读。家里离这里太远了,一来一回太浪费时间。”
    “是这样的。我也是住读,少了来回,就能多一些学习的时间。”周晴顿了顿,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而且学校的学习环境更好。”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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