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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萧萧在返回 C市的火车上依然神思恍惚,如坠梦中。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SHE,又是怎么上火车的,仿佛一具被抽去灵魂的躯体,游荡在繁华的尘世。
    她望向车窗外面,夜幕奔涌如潮,席卷大地,吞噬着一切光亮,做梦的感觉越发浓了。是手机铃声把她从迷蒙中唤醒。
    “姐,你今天会回来吧?”
    “回…….我已经在火车上了。”
    “几点到家?”
    何萧萧看看表,又算了算时间,“十点吧,十点前肯定能到家。”
    “哦,那何锐的作业我替你签字啦!”
    “行,你签吧。”
    “怎么了,姐?你听上去好像很累,项目不顺利吗?”
    何萧萧被问得惘然,“我,我也不知道……”
    凌瑶安慰她,“没事,不成还能再找别的机会,你别给自己太大压力。”
    “嗯。”
    “我先挂了啊,等你回来!”
    “好……哎,等等!”
    “怎么啦?”
    何萧萧咬唇,又松开,再不找人说说,她觉得自己会憋死,“我今天在上海,咳,碰见,碰见纪承泽了。”
    “谁?”
    “纪承泽……就是,”何萧萧咽了口唾沫,艰难地吐出后面几个字,“何锐的生父。”
    认出纪承泽的那一刻,何萧萧心中那座好不容易稳固下来的山重新崩塌了,飞沙走石,乱尘滚滚,仿佛穿越回不谙世事的青春岁月,世界混沌一片。
    何萧萧认识纪承泽那年才十九岁,她在职高学的是酒店管理,因为形象气质出挑,顺利进入Y市一家五星级酒店实习。曾经的叛逆因子在身体里沉淀下去,也是因为看清了前路,知道再怎么不满也没用,路终究要靠自己走出来。
    何萧萧被分在酒店前台,专门为客人办理登记入住手续,这份工作需要耐心,有时因为业务繁忙,房间来不及清扫,让客人等待时间长了点,就会招来各种不满,素质差点的还会对前台服务员口出恶语,一些与何萧萧差不多年纪的女孩会受不了掉泪,何萧萧却总能微笑面对,一边安抚客人情绪,一边努力做各种调度加快速度。
    入职第一个季度,她就被评为优秀实习生,这对何萧萧而言是极大的鼓励,让她意识到不管在哪行哪业,只要踏实肯干,都会有出人头地的一天。
    如果没有纪承泽,她或许会一直待在酒店业,三十几岁升做主管,运气好的话,再努力几年或许还能坐上总监的位子。而纪承泽的出现改变了她原本虽循规蹈矩却踏实可靠的路径,给了她一个看似能快速抵达辉煌的机会,要到喧嚣散尽后她才能看清,那个机会其实是把她推入深渊的劫难。
    纪承泽的入住登记是何萧萧经手办理的。
    那天时近黄昏,何萧萧刚忙完一阵,坐在电脑前稍稍松口气,旋转门蓦地动了,很快进来一位衣着时尚的年轻男子,进门先摘掉墨镜,露出轮廓分明的脸庞,夕阳在酒店大堂的砖面上落下一截椭圆形的影子,宛如一条洒了金粉的毯子。男子拖一只银灰色铝制行李箱,缓缓走在金碧辉煌的“地毯”上,像个来自神秘城堡的王子。
    何萧萧在他进门时就习惯性起身,用目光迎候客人走近,他的五官在眼前渐次清晰,她心里有一丝奇异的感觉也悄然晕开——客人的长相竟与她期盼中的样子相差无几。
    但也只是一瞬悸动,何萧萧随即收敛心神,用职业性的微笑向客人问候致意。在前台待了半年,常常能欣赏到各种俊男靓女,不该大惊小怪。
    接过客人身份证时,何萧萧格外留意了一下个人信息:纪承泽,二十七岁。
    纪承泽要在这里住一周,何萧萧把登记单推给他签字时,感觉有一点银光在他脸侧闪烁了下,视线情不自禁寻过去搜索。
    纪承泽似乎心有感应,抬手碰了碰耳垂,向何萧萧展示自己的耳钉,何萧萧很快把目光转到他脸上,发现对方也在打量自己,眼神友善,嘴角噙笑。何萧萧终究年轻,尽管努力保持镇定,耳根却微微有些烧。
    签完字,纪承泽把证件等物收入钱包,双臂趴在柜台上,忽然把脸凑向何萧萧,嘴里念念有词,“何……萧萧?你的名字?”
    “对,先生如果有什么需要随时可以找我。”
    纪承泽好看的双眸微微睁大,“真的吗?”
    “真的!”
    “那我可不可以问你要手机号?”
    何萧萧一愣,纪承泽已直起腰,笑容里泄出一丝顽皮,“别紧张,我开玩笑的。”
    他拖了箱子准备走,忽然又回身向何萧萧指出:“你的名字很好听!”
    何萧萧微笑着目送他,感觉有一股力道在将她往天花板上拖拉,身子轻飘飘的。她醉醺醺地想,这到底是缘分呢,还是泛泛的礼貌而已?
    何萧萧发现,纪承泽总是早上九点左右离开酒店,晚上八点前后返回,只要何萧萧在班上,他都会过来与她打招呼,聊上几句,仿佛彼此是熟识。何萧萧对所有客人的搭讪都是一副欢迎的友善表情,但唯独对纪承泽才是发自内心的喜悦。
    纪承泽不爱聊自己,他喜欢问何萧萧问题,比如她几岁,什么星座,喜欢吃什么,看哪种类型的电影。不过何萧萧还是能从见缝插针的交谈中捕捉有关纪承泽的背景信息——他新近从外市调来本地一家公司,有个项目归他负责,公司在城郊,很荒僻的地方,方圆十里没有商业区,这似乎很令他头疼,所以他宁愿住在市里,每天开车四十五分钟去公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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