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着,他也舍不得把嘴里的吃食吐出去,囫囵个咽下肚去,脸上甚至都洋溢其笑容来。
“真香,”他对后面的食客说,“这一碗能吃半碗白饭,真香。”
“我觉得萝卜最好吃。”他又总结了一下。
但是第二个买到卤菜的食客就不那么认为了:“不,我觉得莲藕最好吃,老板真舍得,这用的是东湖的莲藕吧。”
东湖的莲藕贵,这个大家都知道,能在五文钱一碗的素碗里放东湖莲藕,显然沈怜雪是真舍得。
沈怜雪却说:“做吃食就是要选最适合的,东湖的莲藕又甜又糯,用来做卤菜味道最好,自然要选这种。”
“让大家吃了觉得美味,才是最重要的。”
她想了想,如此说道。
能直接买素卤菜的,都是老食客,他们对沈怜雪也算是有所了解,知道她卖吃食一向都很认真,甚至还有着有些怪异的坚持。
但这种坚持,却让人敬佩。
食客们纷纷叹息她的认真,转过头来却又继续你一碗我一碗,不多时就卖出五六十碗素卤菜,眨眼功夫锅里就见底了。
沈怜雪给得分量足,都是给大半碗肉汤,冬日里喝上一口,打心底里觉得舒坦。
沈如意在边上站了一会儿,又有些馋了,央求沈怜雪给她捞两块萝卜吃。
一向对女儿予取予求的沈怜雪这回却没点头。
“不行,你下午吃过了,再吃要闹肚子,”沈怜雪摇了摇头,给她倒了一碗热水,让她捧着喝。
这一日,沈怜雪跟李丽颜又是忙了一个时辰,待到夕阳西落,这才家去。
素碗一份不过只赚两文钱,却都算是添头,卖肉夹馍夹杂着卖卖,摊子前又热闹又喜庆,倒是个不错的小食。
再一个,沈怜雪也认真考虑了女儿的建议,她已经在为以后开脚店做准备。
食物种类多,才能让宾客盈门,才能红火热闹。
沈怜雪这边生意忙得如火如荼,此时的香莲巷沈家,却异常冷清。
自从沈老爷子重病,由继室柳四娘主持家业,沈家的人口就一日比一日少,就连在沈家做了三十年的老女使也被辞退,丝毫不讲情面。
人少了,沈家就显得冷清一些,但开销确实变小,换句话说,柳四娘能踹到自己兜里的钱就更多了。
最近几日,沈老爷子的情形尤其不好。
大约是确实熬了两年熬不住,也可能那一日被二女儿探望,父女两个闹了龃龉,总之,沈文礼的身体每况愈下,近来都是醒少睡多。
柳四娘刚从总店回了家,小厮就来报,说老爷要见她。
柳四娘颇为嫌弃地撇了撇嘴,她慢条斯理洗手净面,然后又换了一套家常的袄裙,这才抬步往正房行去。
自从她“进”沈家,一直住的就是侧房,住了这么多年,她习惯了,也不想搬。
对她来说,名分是最不值钱的。
名分对她唯一的用处,就是可以光明正大的侵占沈家。
她一步一步来到正房,先是让自己身边的丫鬟妆模作样通传一声,然后才踏步而入。
她刚一进去,就被一个茶杯直砸过来。
“毒妇!”那声音嘶哑得仿佛地狱里的恶鬼,听得人耳朵生疼。
柳四娘微微勾起红润的唇瓣,轻声细语说:“哎呦呦,老爷怎么这么大火气,息怒息怒。”
第44章 【二合一70-71章】……
沈文礼已经说话都不利落了,他略有些口眼歪斜,一张嘴口涎就会顺着唇角滑落,洇湿发黄的中衣。
他身上死气沉沉的,脸上有着乌黑的斑点,脸皮子耷拉着,仿佛滴落的蜡油,看得人头皮发麻。
最可怖的是他那双昏黄的眼。
他就那么躺在床上,死死盯着光鲜亮丽的柳四娘。
柳四娘嫌恶地看着他,目光都不肯落到他面上,眉头轻蹙,似乎颇为不满。
沈文礼的中衣似乎许久都没被人换过了,衣领和袖口都泛着令人不愉快的黄色汗渍,整个人如同被戳破的水囊那般,干瘪地躺在床上。
他怒目圆瞪,表情狰狞,一边流着口水一边咒骂柳四娘:“你,你,贱人,你竟敢……”
柳四娘就立在门口,不往里面多走半步,她立即用衣袖掩盖口鼻,她微微皱起眉头,同那小厮道:“怎么不知多开窗,屋里这么大的味道,熏到老爷怎么办?”
说着,她呸了一声:“怪恶心的。”
屋里那股难闻的,沉溺了多年的腥臊之气,让人几欲做恶。
小厮懒得不行,自也没心思好好照顾沈文礼。
沈家给的工钱那么少,他能在这里干,不过是瞧着这份差事轻省。
不用如何精心,不用日日擦拭按摩,甚至不用给大老爷换中衣被褥。
就那么让他半死不活地苟延残喘,过的还不如大小姐养的那一只土狗。
但平日里再如何怠慢,如今当家主母一来,小厮边就又伶俐了起来。
“哎呦大娘子,这不是怕风太大吹了老爷,”小厮忙去开了窗,然后便跟到柳四娘身边,给她端茶倒水,“您吃口茶,消消气。”
柳四娘瞧那小厮眉清目秀的样子,忍不住当着沈文礼的面伸手在他脸上摸了一把:“小顽皮,你先下去吧。”
小厮端着笑,迅速退了下去,他关门的时候,还能听到沈文礼的怒骂:“贱人,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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