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翔耀经常请客吃饭的,反正大家一直没大没小惯了,说起来就是一种‘这也无所谓那也无所谓’的企业文化。”萧顺顺对公司创始人直呼其名。
就短短一周,宋勤已经见过许翔耀三回了,就感觉他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大男生,每天都活得很开心,喜欢和人聊天,可能和年纪有关吧,说起来也就比她大了三岁。
这样也好,宋勤展开工作的压力会小很多。她当下负责的是写产品的文案,图文兼并的一类,还有一些网页设计。这不仅需要对产品的外观、功能、受众有非常详细的了解,且需要逻辑清晰的表达力,用精准的词汇引起消费者的注意,让他们产生兴趣。更重要的是写明产品与消费者需求之间的紧密联系,譬如“让你的时间慢下来”“随手可得的安心舒适”,总之在描绘实用性之外,文字要看上去十分熨帖,能写出消费者的内心所求。
听起来不是很难,但也绝对不简单,起码宋勤完成一份产品文案要做很多准备工作。
好在公司氛围轻松,四周无时无刻不弥漫着一股香浓的咖啡味,零食更是俯拾皆是,堆在每张桌子和沙发椅上。下午茶的内容也很丰富,奶茶蛋糕的品种几乎每天都在更迭,味道也都很好。
若是碰上加班加点,总有人请客吃宵夜。
宋勤的工作强度适中,若没有遇到紧急情况,譬如新产品提前上市,临时在哪个平台展开推广,双休日就是属于她的。不少文案需要用中英双语完成,为了提高英语水平,宋勤在产品经理的友情推荐下,报了一个英语培训班,周六周日下午都有课程,价格不便宜,但她觉得多学一些总是好的,少买几件衣服就行了。
宋勤有次序地忙碌起来。每当遇到很琐碎的难题,她便深呼吸,告诉自己不要试着耍小聪明,做事切忌浮躁。她把难题一个个认真地写下来,拿去向产品经理请教,也和其他同事讨论,灵感在头脑风暴之后总会冒出一点尖尖的角。她也不贪婪,有一点是一点,立刻拿笔写下来。
就这样一天又一天,日子流水一般过去了,宋勤也通过了试用期,成为一名正式员工。
这一天上午,宋勤把自己在家做好的泡芙分给同事,正一颗颗地递过去,听见背后的许翔耀说:“泡芙闻着很香。”
宋勤本来是背着门,在递泡芙给靠窗的两个同事,听到许翔耀的声音她转过身来,正准备回应,一眼看见了许翔耀身边的人,顿时就愣了一下。
她万万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沈明晰。
沈明晰穿了正式的西服套装,清瘦颀长,黑眸白肌,站在着装随意的许翔耀身边,感觉很像是专门聘请来的一个高级顾问。太专业了,以至于和这里的氛围有些格格不入。
许翔耀合拢四指朝自己摆摆,意思是让宋勤把泡芙拿过来几颗。宋勤反应过来,走过去给他。
“一颗就够了。”许翔耀瞧了又瞧,“好多奶油,吃了血糖会飙高。”
宋勤从盒子里取出一颗给他。
“给他也一颗。”许翔耀示意身边还有个人。
“好。”宋勤简单地应了一声,又取出一颗泡芙,飞快地递给沈明晰。
沈明晰迟一步缓缓地伸出手,让她的手在空中逗留了一小会儿,最后让她把一颗泡芙不偏不倚地搁在他掌心。
宋勤抬眸的时候对上他的眼睛,情绪没多做调整便露出微笑。
许翔耀压根懒得介绍身边的人,一口吞下泡芙,拍了拍沈明晰的手臂,默契地带他去自己的办公区了。
宋勤抱着便当盒,若有所思,转念一想,不过是巧遇罢了,没必要多想。
回到办公桌,宋勤开了一会儿小差,回想了一下刚才和沈明晰碰面时自己的心情,得出一个良好的结论:自己的心情算是平静。
默念数百遍的“他又不喜欢我”终归是有效的。
等到下午,宋勤才从研发部一个同事口中得知沈明晰和许翔耀是旧识,过来把关一下某款产品投入的资金比例,风险程度怎么样,完全是友情帮忙。
“沈先生之前也来过一回。”该同事打着哈欠说,“许总比较信任他吧。”
宋勤不再多关心这事了。
没料没几天后,宋勤又在自己公司里碰上沈明晰。
这一回是她在加班写文案,因为过于专注没有发现沈明晰是什么时候来的,倒是许翔耀的声音把她从亮白刺眼的文档上转移过来,只听见他说:“今天真的很可以了,现在我们一起去吃个夜宵。”
萧顺顺听到夜宵两字,麻溜地保存文档后点击右上角的叉,起身拍了拍宋勤的肩膀,说:“走了。”
宋勤抬头一看,许翔耀正在催促加班的同事赶紧放下手头的活,而在他旁边安静等待的人正是沈明晰。她在原地斟酌,好像挠破头皮都找不到一个可以不去的借口,毕竟一起吃夜宵是所有人都不会拒绝。
她只好跟在一行人的末尾,跟着他们去了。
更不巧的是,吃夜宵的时候沈明晰就坐在宋勤的对面。宋勤眼看和他只隔了两个小火锅的距离,不免尴尬。
万万没想到他们还有离得这么近的一天。
许翔耀擅长聊天,抛出一个接一个有趣的话题,同事们自然不会让话落地,气氛和不断加料的小火锅一样一直是热的。宋勤听着他们聊天,偶尔参与一句,但大多数时间只是安静吃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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