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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蛇血欲焰(H) 作者:往事随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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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蛇血欲焰(H) 作者:往事随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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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愣住了,我送猪朵跟她嫁人有什么关系,长风见我也是一脸疑惑,他爽朗地哈哈大笑道:“鸟神大人有所不知吧,在我们村里送猪耳朵那是要上门提亲的意思,我就这么一个宝贝闺女,说实话还真不舍得。”

    我吓了一跳连忙从玲珑手中夺猪耳朵道:“我没有那个意思,真的长风叔,我不知道这里有这么个规矩。”

    玲珑见我要去夺她手中的猪耳朵,她一把护住道:“怎么赵钱我不配你吗?”

    长风叔把脸一横道:“玲珑不可以胡闹!鸟神大人不知道这个规矩自然做不得数。”

    长风叔这么一说我反而坦然了,便没有再去追那对猪耳朵,“长风叔说的对,不知者不怪罪,听说长风叔经常随瓦族长的皮毛队进出县城,我明天要去县城找一位非常重要的朋友,不知道长风叔可否指点一下山路。”

    “进来谈吧,我也有话要问你呢。”

    玲珑家里可不似三个老爷们家里那般,虽然同是草房子,可这里多了种宁静、多了份安逸,墙上挂着一些字画,这终于让我见到了这个星球的文字,一个个像石头般丑的难看,我虽然能说他们的话,但却是一个也不识得。

    一位面容皎好的妇人见我们落座从内阁姗姗而出,把一碟碟菜肴端上饭桌,看她的样子应该是玲珑的妈妈,可长风竟然不向我做介绍,可见在他家里妇女地位确实不高,赖老爹还说他思想开放呢,大概受城里人影响男尊女卑的思想更顽固,不过他曾带着玲珑三次进出县城,由此看来应该还是比较宠孩子吧。

    出于礼貌我起身问了声长风婶好,玲珑的妈妈笑了笑点头算是招呼,上罢菜便带着女儿回内间了。长风叔举起石杯道:“来鸟神大人我先敬你一杯。”

    我道:“算了长风叔,我哪是什么鸟神,您还是称呼我一声赵钱吧,我实在不习惯那个什么鸟神。”

    “赵钱?这个名字很怪。”

    我心里道,这名字再正常不过了,我还觉得你们这里的名字怪呢。

    长风叔问道:“赵钱,你真的不是鸟神下凡?”

    我反问道:“长风叔,这个鸟神很厉害吗?你们难道曾经看到过?”莫不是这里的古人把曾经的飞船当做神了?难不成这里也有超文明的存在?

    长风叔道:“鸟神么?我们谁也没有见过,但鸟可以在天上飞这是多么神奇的事情,它们若不是神这又何解?你曾经对别人说过你是飞到我们这里来的,虽然我们没有见到你真正的飞行,但你确实是从森林内部出来,除非你是森林孕化而成,不然只有相信你是从外面飞到森林中才被大力丸发现。”

    我道:“长风叔,鸟会飞自然有它的科学道理,这里面倒不是什么神怪在支持,除了鸟有翅膀外,它的骨骼轻盈中空,内部充满空气,而且它们的肌肉强劲有力,这才能让它更好地摆脱球心引力邀翔在天空,其实只要有足够的驱动力摆脱星球内部引力,我们人类也可以凌空飞行。”

    长风显然一时间难以明白这些道理,看来这里的落后还真不是一般,他摸着自己的胡子思索道:“科学?引力?驱动力?人类真的可以像鸟一样的飞行吗?”

    我道:“是啊,刚才您都说过了,我是飞进森林内部才被大力丸发现的,只是我的飞行器中途出了毛病,明天我既是要进城找朋友,也是想看一看能否把飞行器修复,到时候长风叔若是感兴趣我可以带你们到天空一游。”

    “真的!”四十多岁的长风像个孩子一样瞪着好奇的大眼睛,我道:“真的,不过长风叔您要先告诉我怎么去县城,只有找到人修复了飞船后我才能带您上天飞行。”

    长风被我的承诺给吸引住了,想想可以像鸟一样在天空中飞,那该会是一件多么兴奋的事情,他脸色酡红道:“我亲自送你们去县城,山路九曲十八弯,又有野兽出没,你自己去我可不放心。”

    内房的门开了,玲珑和她母亲走出来阻拦道:“不可,你的身体不适不宜远行。”

    我惊讶道:“原来长风叔身体不适,那倒不可以走远路了。”

    长风一脸为难,他走过进县城的路当然知道有一定危险,不然早就有村民自己去城里贩卖皮毛了,玲珑见父亲左右不定,便道:“爹,让我带赵钱进县城吧,我随您去过三次,闭着眼睛也知道该怎么走,再说这几年瓦族长的皮毛队都踩出路来了,沿着他们的脚印走就不怕迷路。”

    长风道:“光认得路还不行,要有人随身保护才可以,路上野兽出没,虽然只是大半天的行程,但稍有不慎就有性命之忧。”

    我道:“这点长风叔倒不必担心,我打算和大力丸、赖斯基兄弟俩一起动身。”

    长风点头道:“这就好,这就好,有大力丸那蛮汉保护你我就放心了,来,咱爷俩继续喝酒。”

    这种类似椰汁的酒确实好喝,而且我已经从赖斯基那里知道,这种酒实际是由一种甜果酿成,名字叫醉仙酒,用他们话的意思来说像我这种鸟神喝了也会醉的酒,中午由于担心程素素我并没有多喝,这刻知道了明天就要夫妻团聚不由得高兴起来,再加上长风不停地劝,不由得喝高了。

    把酒言谈中我才发觉眼前这位道骨仙风的长风叔竟然是位怀才不遇的有为青年,不,是中年了,他年轻的时候到县城读过书,学习过在他们眼中所谓的先进文化,原本立志报效双城国,怎奈宇宙官场一般黑,没人愿意自己的官位受到危险,长风一气之下便携妻回到村里隐居,不久有了女儿玲珑后更是不愿出村,只是人一旦有了远大理想后难免会有所怀念,所以他时不时便随皮毛队进城看看当今天下的动态。

    双城国是一个以盛产美女出名的内陆国家,在它的周边已知的国家有一个金国和万马国,金国是以冶炼技术闻名,而万马国则是以骏马闻名天下。

    我本以为这里所谓的马就是不久前骑过的猪,想想万猪奔腾的场面肯定巍为壮观,不料经过长风一番解释后才知道,原来万马国出产的马是与地球上的马基本类似的物种,只是万马国持马自傲不肯将这一稀世物种引入到双城国,并且还时常乘驾马匹到双城国边界掠夺财物和美女。

    由于道路难行,再加上双城国固步自封,除了这两个接壤的国家外,另外广漠的边界竟然是无人区,没人去探查那些地方还有没有国家或者人类居住,因为已知的这两个接壤国已经让当今的皇帝头疼不已。

    金国是双城国万万不敢得罪的国家,虽然他们对双城国多有侵犯,但双城国的所有铁器包括兵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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