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摇头:“这是不行的,改变一个人太难了,而且,说不定会影响她以后的行事运道。还不如让高耀祖认识到叶明珠的好。”
顾清风不置可否,心里却道:“改变一个人对别人的看法未必比改变一个人容易多少。”尽管内心不赞成,但近来他已习惯了不去反驳她。随她去吧,她乐意就好。
于是,一致意见就这样达成了。
叶明珠的陪嫁里除了良田以外还有两个铺子,一个是熟食铺,一个是胭脂铺子。她每日除了在家陪伴丈夫婆婆,还要定时到铺子里去看看。
青州城治安好,民风淳朴,从未出现过有人撒泼捣乱的现象,但今天却有了例外。
叶明珠刚到胭脂铺子,掌柜便告诉她有人来捣乱。叶明珠有些诧异,顺着掌柜的指的方向看去,不觉一怔。
那是一个绿衣少女,明眸皓齿,清丽无双,与她相伴的是个细眉细目的黑衣少年。
掌柜小声对叶明珠道:“东家,这两个看着像是大户人家出来的,没带钱,非说咱们货不好。您看要不要……”
叶明珠摆了摆手,微眯着眼打量了一番,低声道:“你去忙吧,我自有主张。”她虽然年轻,但是独具慧眼,一眼便看出这两个少年男女并非青州城的富家子弟,尽管他们衣饰华贵无匹。
十一也在观察着叶明珠,怪不得叫明珠,果然长得如珠似玉。
叶明珠最出彩的地方是她的眼睛,顾盼生辉,神采飞扬,原本七分的姿色在这眼睛的点缀下变成了十分。
十一来来往往走过不少小时空,见过不少大美人,但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有生气的眼睛。眼睛漂亮明眸善睐的不在少数,但这样一眼便能看出勃勃生机的还是头一遭。她无端地就想起在风华殿外的众多牡丹花,都是努力地向上长。她想,叶明珠一定活得很努力。一想到在这个小时空,叶明珠会一个人油尽灯枯郁郁而终,她就深深自责。她想,她一定要让叶明珠真的成为光彩耀人的明珠。
叶明珠在丫鬟的搀扶下走到椅子边坐下,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丫鬟的搀扶只是做做样子,起不到一点作用。
十一揉了揉额头,有点头痛。很明显,高耀祖喜欢的女子是那种走起路来弱柳扶风般的姑娘。就像她在第一个小时空见到的李琳娘。像叶明珠这种另具美感的,十一倒是觉得不错,然而高耀祖欣赏不动 。
叶明珠曼声问道:“两位要看胭脂?”
十一也不答话,盯着叶明珠,突然叹了口气。
“姑娘为何叹气?”叶明珠不解,“可是忘了带钱?还是看不上这里的胭脂?”
十一继续叹气:“叶姑娘,你跟我来一下,可好?”
叶明珠微微变色:“抱歉,我现下是高夫人。”
“没关系,呃,不好意思,我忘了。可是,你还是跟我去一趟吧,有件事想要告诉你。”
叶明珠喝了口茶:“姑娘,你若是看上了胭脂呢,就买走;要是没带钱,赊账也可以。就算是你没带钱,也不愿赊账,白送也不是不行。只要你别妨碍我们做生意,我们小本买卖,耽搁不起。”
她的神色突然变得冷厉起来,倒教十一愣了一愣:“我没有想要你的胭脂,我就是有事来找你。你在家中时,不方便,才跟到铺子里来的。”
叶明珠这才有了些好奇:“哦?什么事?”
十一看看四周:“我不能在这里说,你最好跟我走一趟,关于你丈夫的。”她最后一句声音压得很低,试图引起叶明珠的注意。
叶明珠看着她,并不起身:“姑娘,我很忙,你到别处去看看吧,送客。”
十一还想说点什么,却被伙计给推搡了出来。当神仙当到这个份上,委实丢人了些。她还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她觉得她明明跟叶明珠谈得很愉快啊。这就是传说中的女人心海底针吗?
她在店门口站了很久,顾清风才从里面出来。她极为不忿:“为什么只赶我不赶你?”
顾清风细长的眉毛高高挑起:“我又没有打探人家隐私。”
“那你在里面跟她说了什么?”
顾清风笑笑:“我就说了你想说的,不加前缀,直接就说的。”
十一不信:“那她肯定会赶你的,比赶我还要凶狠些。”
顾清风只是笑。
叶明珠直到回家,都在回想着那个黑衣少年的话:“你的丈夫喜欢红袖添香夜读书,喜欢妻子能写一手好字,不喜欢娘子老往铺子里跑。刚才穿绿衣服的姑娘就是想说这些。”
——其实,十一想说的并不是这些,她想告诉叶明珠,高耀祖在惠宾楼和同窗喝酒,一会儿会喝醉,会说出对叶明珠的所有意见,作为娘子,你其实可以听听的。
顾清风更直接些,把高耀祖想说的话直接说了过来。至于信与不信,要看叶明珠自己了。
实际上,高耀祖不知晓的是,他的妻子虽然没读过女戒女则列女传,但是却自小写的一手好字。
叶明珠不大相信顾清风的话。——一般人都不会相信。——何况,高耀祖对她说过,她已经很好了,不需要再为他改变什么。她做的所有事情,他都理解,都支持。
但是,鬼使神差,叶明珠这天晚上,侍奉婆婆安寝之后,尽管疲惫不堪,仍然陪着夜读的丈夫,剪烛花,磨墨。在他专心攻读的时候,她还特意写了一页的簪花小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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