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紫色?景瑟凝神看去,果真如苟清奎所说,原本凝结的暗红色血肉竟泛着一种暗沉又诡异的光,联想到书中作者对于魔族人脸上黑紫色魔纹的描述,心中有所猜想。
“意思是它也是魔化了的一只,且并不死于外因?”梁月昭用手怕捂着鼻子,站得有些远,瓮声瓮气地问了一句。
“对,就算它堕魔,可这寿命,也明显短了些,简直就是魔化着去赴死似的……”苟清奎又仔细剖开它的内脏,有些惊奇,“咦,心脏中的魔气倒还比其他地方淡一些。”
魔修较之一般的修真者,吸纳灵力转化成魔气的速度更快一些,随之带来的负面影响则是:他们的寿元注定短上许多,突破的难度上升,甚至终身要与叛逆的魔性厮守对抗。
且一生为魔,就算入了轮回,生生世世依旧是魔,子孙万代,还是魔。
史卷中记载,曾有魔修召来九百九十九道天雷,硬生生劈去了自己通身的魔气,重塑肉身,羽化登仙。
只是,代价太重,稍有差池,不仅毕生修为毁于一旦,而且连性命都难以在这天雷下保全。魔族索性更以自己乐意为重,烧杀抢掠,人魔之间的关系可从没有缓和过。
受到启发,朱玉忍不住提出了一直以来困扰他们的最大疑问:“灵兽是集天地精华而诞生的灵物,寻常都难寻一两只堕魔的灵兽,又怎么会一批一批地这样有目的有计划似的堕魔呢?”
那当然是有人暗地里推动了这一切啊——知晓原书剧情的景瑟暗道,若因本心堕魔,变化是由内到外的,而因为外因的堕魔,魔气便会从肌理血肉逐渐入侵五脏六腑。不过可这些话千万不能出口,“景瑟”是不会知道这些的。
况且,她也觉得起因其中有些蹊跷——药师宗从古至今的门训皆是“仁善天下”,这是楚宛宛告诉她的,就算其中有追名逐利者,想踩贬着别人上位,可带着一家子主打治疗法术的门徒意图登上修仙界老大的地位,是不是想得有些太简单了?他们又何来的力量一挑三,甚至一挑数呢?
而魔化看似是魔修的手笔,可魔域离这儿远得很,更遑论进入人类地界的层层关卡把守得多么严密,这样大规模的行动,先不论实施成功的可能性,就算有可能成功,也大可以转移目标,为何要冲着灵兽来呢?直接痛痛快快对人类下毒手不好吗?这样也更符合他们的行事作风。
一时间,景瑟更加觉得原作剧情疑点重重了。
眼看着天色渐暗,聚在一块儿也毫无头绪,一伙儿人便闹哄哄地去吃饭了,只是各个怀着心事扒饭,吃得食不知味,心里都明了恐怕是要打一场持久战了。
村民们见他们有所收获,倒也不在意是小是大,都纷纷送来些礼物安慰打气。
再等等吧——景瑟直觉,事情会有转机的,师兄,你虽然是主角,但你毕竟也不是全能的嘛。
感应到景瑟突然投来的视线,霍以恩抬眼看她,有些不解,景瑟冲他和善地笑一笑,继续和梁乐昭抢蔬菜吃了。
第14章 . 过生日放烟花 “生辰快乐啊,师兄。”……
五人在村中落脚了十几日,虽说村中灵气不比门中浓郁,但也别有一番清闲自在。
十几日来并没有什么大收获,几人倒是帮村民干了不少农活,也驱逐了零星几只灵兽作妖,完善加固了防御法阵。眼见着他们真的做了些实事,村民的态度也热络起来。霍以恩还收到了村中一些姑娘送来的瓜果,朱玉羡慕不已,然后就被梁乐昭扭了耳朵道歉求饶了。
这日景瑟枕着小雨声,难得起得晚些,寻回了几分节假日的懒惰氛围,房中不见梁乐昭,出门见到苟清奎,问了才知道梁乐昭今日和朱玉进城玩去了。
“这还下着雨呢,竟还进城玩去?”景瑟发问,苟清奎无奈地笑笑:“没法子,梁师妹说这里待着好是好,就是着实无聊了一些,朱玉哪里拗得过她。”
思及平日里梁乐昭对朱玉的“暴行”,景瑟也不由得笑了笑。
眼看着同村民约好的时辰快到了,苟清奎也向景瑟道别——他最近找了个教书的活儿,谁也没想到这小小村落里还有家小私塾,里面有个年过半百的教书先生和五六个孩子,先生能教的东西也不多,好歹也是个能做的事。
苟清奎一去,虽然也只是临时教些东西,但能让孩子们知道村子外面还有一片极为广大的天地,也是好的。
村长给他们安置的房子住熟了也不觉得大了,景瑟在院里溜达了一圈,便撞上了在檐下听雨的霍以恩。
霍以恩搬了把椅子出来,端坐屋前,惯常一身雪衣。此刻他正微微仰头,看向落雨的天空中,眸子里没什么神色,不知是在看雨又或者是看云,却让人觉得莫名寂寥。
景瑟看着,不想打扰这一幅如画似的景,又觉着冷清,不忍他一人独坐此处,终是出声打扰:“霍师兄。”
玉雕般的人抬起眼看她,轻轻应道:“师妹。”言罢,又转移了视线,并不多言。
景瑟看着他的侧影,发现了一些不对——往日霍以恩的头发都是由发带扎起,今日却是用玉冠束起,削减了几分少年意气,平添些许贵气与稳重。
都怪他长得太好看,景瑟这才发现他的衣饰与往日的不同,心里模模糊糊地有了个猜想,她试探着出口:“师兄你今日……及冠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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