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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如福伯说的那样,这是抽筋扒皮的疼。光是看一眼,叶缓归就觉得自己的手腕在疼了。他眼眶一下就红了:“福,福伯,你轻点,轻点……”
    福伯翻了个白眼:“别捣乱!喂完了药就出去!”
    谭渡之面色发白,头上的汗珠一滴滴的渗了出来。见叶缓归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他温声安慰道:“没事,不疼。”
    叶缓归连忙弯腰,他一手扶起谭渡之的脖子,一手将小碗递到谭渡之唇边:“快喝了,喝了就不疼了。”
    谭渡之将小碗中的凤凰足一饮而尽,他对着叶缓归露出了一个安抚的笑容:“别怕,我没事。”
    叶缓归抬起袖子细细的擦着他头上的汗珠,他很想对谭渡之说点什么,可是话到嘴边就变成了:“我,我做了青团子,你一定没吃过。味道可好了,你一定要好起来……”
    谭渡之笑了:“嗯,我闻到味道了,一定很好吃。”
    福伯有点扛不住了:“别在这里黏黏糊糊的,知道你们小两口感情好。等我把他的经脉续好,你们要亲要抱随意,现在先别打扰我。小叶子你赶紧出去,你在这里会让我们两心神不宁。”
    叶缓归只能放下了谭渡之,他的心揪得紧紧的。这一刻他突然体会到了上辈子他生病的时候,他亲人的感受。原来看着病床上的家人,亲人的心情这么难受吗?
    药效还没发作,谭渡之还能说话。他扭头看向叶缓归柔声道:“出去吧,做些好吃的。我很快就能好。”
    叶缓归生怕自己再呆下去会让福伯分心,他只能点点头:“嗯,我就在门外。我就在外头。”
    关上门之后,叶缓归抽抽鼻子,他差点在老谭面前掉眼泪了。
    老谭太受罪了,他方才看得真切,福伯先给老谭接了左手的筋脉。老谭的左手有两根手指能动,就这样都花了这么长时间。如果换成右手和两条腿,他要疼成什么样啊?
    房间的血腥味一直缠绕在鼻尖,叶缓归心里像是压着一块大石头,怎么都没办法放松下来了。
    一只左手,福伯就接了大半天,等他从房间里面出来时,福伯唏嘘了很久:“哎哟,给人接经脉可比给兔子接经脉麻烦多了。”
    毕竟兔子的经脉接不好就算求,大不了做成干锅兔子。而谭渡之这么个大活人,要是接不好他的经脉,福伯的招牌就要被砸了。幸亏接好了,福伯这才能放心下来。
    福伯晃悠着往厨房走去:“小叶子啊,有吃的吗?”
    叶缓归连忙打开了柜子取出了青团:“有,有青团!”
    福伯捏了一只团子啃了一口:“还是熟悉的小叶子的味道,好吃。你拿两个去给小谭吃,他应该也饿了。”
    叶缓归一听连忙将盛着青团的盘子放在餐桌上,他取了一只碗里面放了几只青团,还冲了一碗蜂蜜水:“福伯,你先吃着。”
    福伯叼着青团看着叶缓归的背影,他感叹着:“哎,年轻真好!”
    凤凰足的药效快过了,左手手腕那边有些麻木。谭渡之闭着眼睛感受着他左手剩余三根手指头的回归,此时他还不能用力过猛,只能稍稍动动手指头。
    他没想到医仙都断言没有办法修复的经脉,在这个小村子里面竟然真的被人修好了。
    感觉到叶缓归的气息,谭渡之睁开了眼睛。叶缓归将手里的两只碗放在了床头柜上,他蹲在了床前伸手摸了摸他的左手。
    谭渡之的左手手腕上缠着厚厚的绷带,因为受伤,他的每根手指头都肿了起来。肿得和叶缓归去年冬天用羊肠子做的香肠一样粗。
    叶缓归不敢用力,他只能摸了摸老谭的皮肤。老谭的掌心都是老茧,但是他手背的皮肤很好。此时他的皮肤虚浮,轻轻一摁还能摁出一个凹坑出来。但是叶缓归能感觉到老谭的左手有温度了!比他掌心的温度还要高!
    谭渡之轻声道:“别怕,不疼。福伯手很稳。”
    谭渡之一说,叶缓归嗓子就堵住了。怎么可能不疼?抽筋扒皮的疼,谭渡之要经历四次。这之后还要针灸让经脉能长得更好……
    叶缓归不是娇气的人,他上辈子在痛苦中挣扎了八年。每一次身体疼得睡不着吃不下的时候,妈妈只能徒劳的哭泣,爸爸和哥哥只能躲开叹气。久而久之,他就学会了笑着告诉家人,他不疼。
    他不想看到家里人痛苦的眼神,不想听到他们沉重的叹息,也不想将自己最狼狈最绝望的样子展现给最心爱的人。
    因为爱,他选择了隐忍。而老谭呢?老谭只是习惯了一个人,所以才会这么坚强。
    叶缓归直视着谭渡之的眼睛:“老谭,你可以不用这么坚强。如果疼的话,你可以哭,可以叫,只要能让你舒服一点的事情,你都可以做。不用憋着。”
    谭渡之心中泛起了层层涟漪,他缓声道:“真的不疼。”
    这种程度的伤痛,他经历过无数次。比起九霄仙门水牢中的酷刑和断筋之痛,此时的疼痛让他喜悦。
    现在的每一分痛都是有尽头的,每疼一下,都让他看到了希望。
    他深深的看向叶缓归,一路走来他受过大大小小的伤。但是没有哪一次受伤之后,有人像叶缓归这样毫无目的的担心他。
    谭渡之笑道:“我闻到了很香的味道,是你说的青团吗?我可以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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