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上一场的反方在辩论的过程中,也隐隐触及到了这一层,但法学院跟他们不一样,从一辩稿开始,他们压根就没打算争辩“虐待npc完全没问题”这个事实,而是把它放在整个社会层面,去试图论证——虐待npc只是个小问题,并且这个小问题的存在是为了防止出现更大的问题,因此这个小问题几乎不算是问题——的这样一条逻辑。
等到自由辩环节,他们几乎已经让对方认下了“虐待npc与不虐待npc何者对社会而言更有利或者害处更小”这样一条判断标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他们的论证——
“对方辩友,我们虽然出现了不道德的思想,但我们通过游戏把它疏导了,在游戏中发泄情绪几乎是无公害无污染的发泄方式,而发泄之后,人心中的恶念平复,不再成为威胁社会的不利因素,这种自我疏导、克己复礼的行为对社会而言是有利的,那么它何尝不是一种有道德?”苏迢迢起身发言。
“对方辩友,所以您方承认了你有不道德的思想,并且在游戏里虐待npc就是你这种不道德思想的体现,这不恰恰证明了虐待npc有道德问题吗?”正方反驳。
庄慧很快带着老好人的微笑起身,来了串绕口令:“我方是承认一开始存在不道德的思想,但所有人这辈子总会或多或少地出现这种思想,这是没办法避免的嘛。更何况我方这种借助无公害的方式疏导不道德思想的思想实际上很道德嘛,而且打游戏没有对社会中的任何一个具体的人造成伤害,这种无害的行为本身也是一种道德嘛,所以总体而言我方实际上没有道德问题嘛。”
一场比赛下来,观众快要被她句末这个调子微微下压的“嘛”给洗脑,三分诚恳三分动情三分无辜,还带了十分的阴阳怪气。
但反方的反应也很快,又刷地站起身来:“对方辩友,通过虐待发泄恶意,即使它没有对现实的人造成伤害,但我们依旧不认同这种行为是道德的。人心中有恶念,为什么不能用一种更平和的方式去发泄呢?比如爬爬山跑跑步什么的。”
“对方辩友,我们之前达成了共识,每个人心中都不可避免会产生恶念,但有些恶念是没办法通过爬山跑步去发泄的。比如韩国的素.媛.案、N.号.房,在面对这些丧尽天良的罪犯时,具有朴素良知的大众都恨不得把他们挫骨扬灰,这种以暴制暴的思想从法律和伦理上来说是反人权的、是恶的,但我们朴素的道德观会不可避免地驱使我们产生这种想法,这种深刻的恶意就是无法避免的。”路佳起身回答。
“对方辩友,您方所提到的案例太极端,恕我方无法苟同,试问有谁打游戏虐待npc是往素媛案罪犯上想的?”正方在自由辩一开始用了太多案例去举证一些游戏的残忍,眼下所剩时间已经不多,只能站起来速战速决,话到最末,恰好响起两声提示铃。
而法学院这边还剩五十多秒,路佳自己的话头自己接,等对方一说完,就跟火烧屁股似的“刷”一下站起来,连珠炮弹地发难:
“对方辩友说极端,好,那我们就举一些不极端的例子。比如我发现我谈了三年的软饭男朋友不仅偷拍女厕所出轨嫖.娼还在兄弟群里发黄.图开黄.腔,这个时候我为什么要爬山跑步暴饮暴食不吃不喝?我为什么不能上游戏把npc当做贱男人来狠狠地虐待一下?没有直接提着刀过去杀他已经是我作为遵纪守法公民的最好证明了!”
这段话的节奏简直像在唱rap,中间甚至还有一个单押。底下观众显然也被路佳机关枪似的嘴炮速度惊呆,没忍住低低地发出一阵惊叹的“哇”,只等她的话音落毕,观众席便迫不及待地响起掌声。
苏迢迢看了眼时间,乘胜追击道:“更何况对方辩友,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爬山跑步或者都有条件有时间爬山跑步的,难道不爬山不跑步的人产生恶念之后就活该在心里憋死吗?对方辩友你的这种想法不也很不道德很不人性吗?”
陆礼跟在她后边,做最后的总结:“对方辩友,产生恶念是我们所无法控制的,人既然有七情六欲,就会有负面情绪。不把恶念付诸实践已经是我们能够做到的最好的选择,个体的私领域已经是如此狭窄,我们在有限的空间中努力生活,努力把黑暗的、负面的东西留在私领域中,把正面的、无害的一面放置在公领域中,这就已经符合社会道德对我们的要求了。请问对方辩手,我们何罪之有?”
……
这场比赛相比上一场,评委们能讲的东西要多得多,还出现了意见上的分歧,其中一个评委的印象票给了正方,认为他们的体系更完善,在环节上也更规范,又提到反方论证的几个不足之处,表示仅仅以这样的价值还不足以打动他诸如此类的理据。
等到评委的述票结束,主席随后宣布比赛结果:
“首先揭晓的是本场比赛的最佳辩手,她是正方三辩杨言宁同学,让我们恭喜她。”
“下面,请允许我宣布小组赛A组第二场的最终结果。”
“第二轮环节票的投票结果是,正方一票比反方两票,第三轮决胜票的结果是,正方一票比反方两票,加入首轮印象票,A组第二场比赛的最终结果是工学院三票比法学院六票,让我们恭喜法学院辩论队!”
底下又是稀里哗啦一顿掌声,随后由主席宣布中场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