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钦南让丧龙送人出马场。
人一离开贵宾室,侯爷面色阴沉, 丢下手里的“将”子。
朗聿凡面不改色,直言问道:“陆生, 有一件事我不太明白, 点解要新记参与进来?”
陆钦南重新坐下来,解开袖扣,整齐卷起袖口, 拿过桌上扁瓶白兰地,淡青色液体滚入玻璃杯内,翻腾着数粒水泡,缓缓沉淀。他端起杯子,隔着杯子看过去,眼前失去轮廓都变形,似怪物终于显现出真面目。
侯爷也在等他的答案。
“朗少,做危险的事情,要留一手保命,发财没命点享受?新记是很好的挡箭牌,我们壹和如今是正经公司,我花费多少工夫才有今日,我不想到最后关头摔了爬不起来,我是,侯爷也是。”
一口喝尽杯中白兰地,杯子重重地压在桌上。
陆钦南的贪,众人皆知。
新记邓伯太老,新记太子又太稚嫩,新记没资本分羹,唯一资本是作为壹和公司的挡箭牌。
朗聿凡微微笑,由衷佩服陆钦南的深谋远虑以及卑鄙。
人,越贪,则越坏。
离开马会大楼,朗聿凡吩咐秘书,让她找人时时刻刻盯住陆钦南身边的人,尤其是他身边心腹丧龙。
——做危险的事情要留一手保命。
陆钦南是,他也不例外。
贵宾室内,侯爷目光沉沉地盯着陆钦南:“阿南,邓伯已经老了。”
何必要拖个老柴下水?
陆钦南站在落地窗前,目送朗聿凡离开马会餐厅。
“邓伯放纵吹鸡,搞到我这边场子,他老了,不代表他不无辜。”陆钦南转过身,打开自己给侯爷准备的礼物,交给花甲,让他带回去给Aunt帮侯爷替换香烟。
“这是我托人从内地带过来的草药烟,比较健康。”
侯爷蹙眉,厉声斥他:“阿南!你知不知规矩?!”
对待老一辈的老人,下面后生仔都需手下留情,尤其是将来要坐话事人的陆钦南,要服众,当然不可像吹鸡那样百无禁忌、不守规矩,同疯狗无异。
“侯爷,当初你保我,我记得你的恩,但这件事我不能让。”他拿过沙发背上的外套,准备离开,“我爬到今日地位,我不允许自己有任何失误。”
回到自己可以休息的地方时,侍应敲门进来,告诉他钟小姐坐朗聿凡的车离开了。陆钦南坐在圆桌前,指间机械抖弄着香烟,圆柱体烟灰掉落一瞬就散了。
侍应离开,房间再度空寂,灯没有开,唯一的光源是从阳台、窗户钻进来的,斑斑驳驳,落在他肩头、手臂上。他捏着烟,用力摁在烟灰缸,久久没松手。
镜子里,她那样的表情,他不懂。
*
从跑马地回去,路程太长。离开马场后,她异常安静,坐在后座,只关注自己手里的细绳,在离开马场的路上,随手买的。她很努力回忆江月的编法,很可惜,她的手似乎一点都不灵活,唯一的灵活度属于她的枪,可以要身边人的命。
朗聿凡勾住细长的绳子,还未抓实,绳子被抽走,胡乱地塞进口袋里。
她问还有多久才到?
朗聿凡看了眼腕表,“快了。”
十分钟是快了,半小时也是快了。过了半小时,还未到九龙,她有些恼了。
这时,朗聿凡突然讲了声:“对唔住。”
狭窄的车厢内,两人的距离已经严重触犯她的底线,他再靠近一寸,便是没底线可言了。钟霓抬起胳膊,还未有所动作,他握住她纤细手腕。
钟霓冷住脸,甩开他的手,面露明显的厌恶:“你要道歉的事情太多了,不如你讲个一百遍。”
朗聿凡看着她,说不上是生气,更多是不满,不满于她的变化,他摘下眼镜,按住太阳穴揉了揉,一双桃花眼死死地盯着钟霓。
小时候的钟霓不是这样子的,身上固然有刺,可刺是软的,戳着人,毫无杀伤力。
车子缓速行使,借着夜景灯色,车内光线忽明忽暗。
眼前这张脸与小时候的那张脸重叠在一起——
那时候,两家只隔着一座小院子,推开窗户,便可以看见钟家老宅,更可以看见在院子里朝菲佣乱发脾气的钟霓。
少女时期混血基因作祟,穿上时髦小洋裙便像洋娃娃,浑身扎满刺,却拥有可爱面孔,让人没办法将她怎样。
他从父亲身上学到很多,要去接近一个人时,势必要了解那个人的一切。所以,当钟霓回回离家出走,他总能第一时间找到她,因此,他觉得自己是特殊的。
他了解她,没人比他更了解她。
后来,意外发生,爹地出事,他和家人不得不离开香港,而当他再回到香港时,昔日的了解不复存在,时间剥夺了他了解洋娃娃的权利,更像是夺走了他原本可以掌握的东西。
当你掌握一切,你要什么,就有什么。这是父亲告诉他的话,他实行得非常完美,唯一不完美的便是洋娃娃。
“傅时津的事情,是我做得不当,我没有恶意,我只是担心你。”
“担心我?”钟霓怒极反笑,“担心不是你可以背后搞我的理由!你背后试探我姑妈口风,你当我不知?若不是你背后搞事,我姑妈怎会知?若不是你,我姑妈不会严令禁止我回重案组!”
越控诉越生气,她很努力保持冷静,阻止自己的暴脾气,若是以前,她哪会讲这么多话,直接一拳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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