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上纯白的真丝睡袍,手指一挽,随意地在腰间系个结,勾勒一道优美的腰线。他拢着微长的发丝,踢趿着拖鞋来的客厅的吧台。
这一面墙柜上排满了酒,高高低低站满了一堵墙,他眯缝着眼打量着,似乎在思考开哪一瓶。
他眼睛本就狭长,眼尾上挑,眯着眼睛的时候更显得迷离魅?惑,像是盯着猎物的豹子。
他选了一瓶红酒,从架子上摘了一只高脚杯,坐在吧台旁的高脚椅上,开瓶倒酒,紫红色的液体顺着杯壁流入,冲出一个小漩涡。
他动作优雅地晃着酒杯,轻抿一口。头顶的小吊灯的光打在他的脸上,眼睫在脸上投下一小片阴影。
据说长着他这种眼睛的男人桃花运很旺,这点洛添认可。从小到大被他外表迷惑的人太多,这些人总是沉迷他的外貌,但是一旦接近他,了解他就会被他的暴脾气,冷性子吓走。
就算有坚持下来了,也不会留太久。他不是没有交过男朋友,一般撑不过一个月。他也反思过自己,但是要他为一个人改变,太难。
他仰起头想了一下,最长的恋情似乎是半年,那是他唯一一次想敛起脾气好好谈一场恋爱,但是最终还是觉得太累了,对方也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俩人经常意见分歧,甚至大打出手。
现在要他回想那些争执的原因,他还真想不起来了,生活总是太琐碎,但就是这些琐碎的事情才能看清是否适合一起生活。
分手是在一年之前,从那之后他便一直单身,有人说他对前任念念不忘,还等他回心转意,也有人他受了情伤,不敢再爱。
只有洛添自己知道,那都是扯淡,他只是懒得花精力去认识一个人,了解一个人,爱上一个人,再离开一个人。
他不禁有些佩服余玫澄,他是怎么做到从未说出口却喜欢谭熙这么久的,别说他怎么知道的,一看见谭熙就脸红,说话也结巴,笨蛋都能看得出来。
对于余玫澄最近最深刻的一次印象,也就是在一年前他结束最后一段恋情的日子,也是像这样一个初秋的夜晚。
不过那时下午刚下过一场秋雨,到徬晚才停歇。
在得知洛添与段宣炀恋情告吹之后,一群人拉着在在酒吧庆祝。
“恭喜我们的夜店小王子重回江湖。”大家举杯,似乎真的是为他高兴,又或是在安慰他。
他喝的很嗨,因为分手不仅没有让他觉得不舍,反而有种解脱的感觉。
每个人找他喝酒他都来者不拒,最后就是喝的有点多了,他看着舞台上唱着抒情歌曲的谭熙,眼神迷?离,他似乎很少唱这种情歌,但是今晚却唱了很多。
或许是歌曲太悲伤,连带着他的心情也有些低落。突然想抽烟了,他走出添吧,把喧嚣都关在门内,在门口点燃一支烟,狠狠嘬一口,烟雾升腾。
他仰起头发现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地上的雨水甚至都已风干,漫天星辰挂在夜空,凉风阵阵舒爽。
街道视野不开阔,他走到街道口的圆盘公园内,坐在长椅上,夜已经深了,路上几乎没有什么行人。
偶尔几个喝多的人相互搀扶着从酒吧街钻出,也只是匆匆一瞬便消失在视野。
他躺在长椅上,看着星空,头顶的路灯围绕着一圈小飞虫,风吹拂着他的脸,心情突然就平静了下来,看着看着思绪也渐渐发散飘远……
「叮叮」伴着风铃的响声,余玫澄锁好甜点门,打开智慧公交,末班车还有两站就到了,他必须快一点。
甜点门口是个小型的圆盘公园,平时他都是去添吧听完谭熙唱歌才回家,会绕开公园,但是明天他倒早班,要起早,所以今天要早点回家睡觉,他决定从公园穿过去。
初秋的雨夜还是有点凉的,尤其还刮着风,他拢了拢外套,踏上公园铺满鹅卵石的小道。
快走到公园中央时,突然发现路灯下的长椅上躺着一个人,那人仰躺着,一只手臂枕在脑后,一只搭在胸前,一条腿屈膝弯着,另一条腿伸直,椅子不够长,伸直的那条腿从小腿到脚悬空着。
哪个醉鬼喝多了吗?再走近一点,却发现他认识这个醉鬼。
是洛添……
也就是这一眼让余玫澄脚底一转,把直走的方向拐了个弯,走到长椅旁。
洛添就穿着一件薄薄的衬衫,单薄的身体躺在那里平展的一条。
他的眼睛闭着,长长的眼睫像把小扇子,精致的脸在昏黄路灯照耀下似乎在发光,他的呼吸绵长平稳,已经睡熟了。
余玫澄四下张望,确定没有洛添的同伴在。他蹲下?身,淡淡的烟草味夹杂着浓郁酒香扑面而来,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
他揉了揉鼻子,这是喝了多少酒啊?
“洛添,你怎么睡在这里,会感冒的。”如果没记错的话,洛添就住在甜点门面那栋高楼上,离这里也就一点点距离,他实在想不明白这人为什么不多走几步回去睡觉,也忽略了其实他们俩交情并不深厚。
睡着的人依旧没反应,一阵凉风刮来,地上的落叶打着圈溜走,余玫澄忍不住打个哆嗦。
他伸手推了推洛添的手臂,“洛添,醒一醒,别在这里睡。”
洛添感受到有人推他,睁开了一点眼睛,看了一眼,隐隐约约看见一张熟悉的脸,然后又悠悠睡过去,眼皮太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