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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宏观结果上看,牺牲他一个,拯救千万家,还挺划算的。
    涂山被天师围攻时,孟黎跟他同生共死过,算是战友,但都不敢说对他十分了解,只能看情形粗略推断,他再坚持个几十年应该不成问题。
    到时候到底是他消化了火还是火反噬他,就看天意了。
    “一百零七年。”
    谢烬轻声道,“很快吧?日子过得流水一样。”
    “你游戏人间,不也是觉得生命漫长,太过无聊吗?”
    他已经记不太清生命的起点,无非是和其他半妖同样的遭遇——被质疑血统赶出家门,被贪财的天师觊觎皮毛筋骨,想杀了剥拆拿去换钱。
    最初他也在努力地活着,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不太惜命了。
    或许是在意识到自己的天赋强出别人许多的时候。他是年轻的天才,掌握着别人终生难以触及的精妙法术,也会想着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救过很多生灵,人,半妖,妖。
    他没有家人,没有后顾之忧,无论何时都能不遗余力地伸出援手,越来越多的弱小族群甚至将他当成救世主看待。
    但这世上的苦难实在太多了。他永远都救不完,只觉得越来越疲惫,力不从心。
    孟黎哼了一声,“我再闲也就是去找几个美人一起玩,可不至于像你那样,为了世界和平搞什么自我牺牲。”
    如果换成是她要被选中去当救世主,早就溜之大吉了,哪里会拿命去换。
    命都没了,世界和不和平跟她还有什么关系啊。
    谢烬笑了笑,“我也没你想的那么伟大。”
    那一团火烧到他眼前时,人类的皇帝颤抖着在他面前下跪,妖族的王含泪对他诉说敬仰。他却并不觉得自己在做一件多么神圣的事。也不觉得自己算是无私的人,肯为了一场和平献身。
    更像是寻求解脱。
    谁都想不到,灭世的火都没能把他烧成灰烬。烧灼之苦在这一百零七年里陪着他,比任何一个老朋友相伴左右的时间都久。
    他对自救并不积极,否则也不会连周奚两家天师联姻的消息都没关注过。
    但那一天去往奚园,无论如何都不能说是白跑一趟。
    春深骤雨里,他看到一双琥珀色的眼睛,灵动清透,带着初涉人间的好奇,主动朝他搭话。
    ——我有六十七只兔子那么大!
    她像破土而出的芽,一眼就望得到的幼嫩脆弱,却在春日的雨水中朝气蓬勃地摇着叶子。
    带着无限的希望与生机。
    “她让我觉得……”谢烬顿了顿,抚摸袖口,语调缓慢悠长,像在诉说一句古老的情话。
    “这世间,或许还有可留恋之处。”
    他今天穿了件黑色的衬衣。小狐狸喜欢往他身上扑,留了脏爪印又会觉得不好意思,索性穿些脏了也看不出的颜色,更衬得面如冠玉,眉目清隽。
    孟黎鲜少见到他流露出这样温软的神情,以至于看得有点入迷。以媚惑人心著称的狐妖居然被眼前的美色反勾了心神,回过神来自觉很没面子,轻哂一声,“那什么……还是要谢谢你。”
    “刚入世的小狐狸什么都不懂,被坏人折磨后即使侥幸活下来,也很容易黑化报复社会的。”
    恶生恶,后患无穷。孟黎难得正经道,“她运气好遇见了你,由你养着我也能放心。”
    “其他的……哎呀,你看着办吧。”
    后半句里掺了许多看戏的揶揄语气。她只留了半日,连晚饭都没一起吃,走的时候奚言很不舍得。
    “你要是不想留在这儿,我可以叫人带你去涂山。”
    孟黎故意道,“今晚就走怎么样?那里都是我们一族的小狐狸,有很多可爱的孩子。”
    “啊?”奚言愣了一下,连忙摇摇爪子,“不用不用,这里……这里就很好。”
    她是不舍得走的。孟黎怎么会看不出来,笑嘻嘻地牵她的爪爪,捏了捏她软弹温热的小肉垫,“安心留下和谢烬作伴吧,我有空就来看你。”
    谢烬那个人,清心寡欲的,好像从不把情情爱爱放在心上,“你要是能把他的心套牢,可真算给咱们狐族争光了。”
    奚言听得似懂非懂,但明白自己不用走就舒了口气,乖巧点头,“嗯嗯。”
    晚些时候,阿沅也终于做好心理建设,来找她求和,“只要你别拿我当储备粮,以后我就不在你尾巴里打滚了。”
    奚言很讲义气,“放心吧,就算饿到昏迷,我也不会吃你。”
    孟黎走后,她找谢烬要回化形草,干脆地嚼吧嚼吧吞了,酸甜口的。
    接下去两天里,日常生活不受影响,她只要静待化形就行了。
    最常待的地方还是书房。除了喜欢的法术教程,谢烬还要她看许多别的词汇书。其实她不喜欢复杂的句子,但如果是跟谢烬一起看,就能耐着性子看很久。
    遇到不懂的词句,谢烬都会举例子解释给她听,让她觉得沉闷的学习变得有趣许多。
    这天晚上,阿沅趴在书案脚下的软垫里昏昏欲睡,一人一狐还在挑灯用功,恰好读到一句“孺慕之情,菽水之欢”。
    孺慕之情说的是对老师长辈尊重爱慕的亲切之感,菽水之欢是陪伴侍奉长辈,以使得父母欢乐。
    奚言理解得很快,还联系现实活学活用,“这不就是我和先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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