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了解他们圈子里的人,”冯简不以为然,“隔岸观火,掩山盖水,算计利弊,心机深厚,满脑子弯弯曲曲,只会在内心权衡——他们整个圈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性格,而想往上走,也必须修炼成这种性格——忍耐,忍耐,忍耐,平时看别人犯傻、走弯路、为错误的事情浪费时间,这些事情也需忍住。我知性格这些很重要,但有时仍看不惯,也不想妥协。”
宛云轻声回到:“你从来不喜欢她。”
冯简冷笑:“我第一次见到李宛云的时候,她居然连双鞋子都无。”
宛云不由笑道:“嗯,我记得。当时你还赠她双鞋履,是不是?你居然不要那耳钉,是不是?真是太高傲。”
冯简没有回答,若有所思的表情,随后突然很轻地说:“当时李宛云就……这么跳过去,真的很漂亮。虽然她自私又刻薄,但是仍然很漂亮。”
宛云看着他。
“有一天,我自己都会改变性格。但至少希望我身边的人能够轻松做自己,而不管李宛云现在怎么神经兮兮,骨子里,我知道她是十年前跳墙的那个姑娘。”
宛云突然垂下目光,很轻声道:“……早就不是了。”
冯简却没有再看眼前人,他目光看着更远的地方,很平静地说:“李宛云并不太好,但我没有不喜欢李宛云。”
那日的夜晚很长。
冯简的酒量不佳,而且从来没有如此醉过,谈天后放松四肢无力,意识模模糊糊,始终在清醒和不太清醒中徘徊。宛云再给他端水喝,冯简根本不再接过来。
“我快死了!”他突然翻手把杯子打翻。
宛云小小的吃了一惊。
“我刚才被你抱过!你们这些女人,做生意从不保护自己!”配上很嫌弃的表情。
说完这句话后,冯简终于翻身睡去,
宛云看着满地狼藉,叹了口气。
她把两人的衣服勉强收拾好,在脱力躺倒时看到床头柜上有一包劣质香烟,随手拿来点燃,在放进嘴里前一秒反应过来,苦笑掐灭。
旁边沉睡的冯简上身□,手臂内延伸到手腕的大块疤痕在灯光下丑陋。再次见面时,她记得自己对他说:“男人有疤痕,算什么”。
她锦衣贵食的养在头等病房,冯简在坚持辛苦的事情。她随口笑谈的事情,冯简早就做到。
宛云想用摸摸旁边人的脸,手伸到一半,又收回来。
她在告别懵懵懂懂的十八岁前,见过最后一个人居然是冯简。
两个人交汇在黑暗的海上,他有他的方向,她也有她的,以为那点波光早就湮没在彼此巨大的人生里,未曾预料十年后的重逢,更未曾预料此刻深夜里的自己,居然难以入睡。
冯简在清晨醒来。饮的是好酒,因此清晨除了短暂的晕眩感,并没有更多不适。
睁眼先看到的是一缕长发,极黑极柔。冯简盯了那黑发足足十五秒,才迟钝意识到那是女人头发,而怀中温香软玉搂着的也是一架女体。
窗外鸟鸣清脆,晨光微落。
第十六秒后的冯简开始背脊冒冷汗。他隐约记得酒醉半夜畏寒,随手拉来身旁的什么取暖……但拉来的为何不是被褥,反而是人类?
冯简的眼睛从对方头顶平平移到上方,天花板上的油漆摇摇欲坠,他开始回想昨日之事——
自己好像来到琳琅街;好像救了个女支女;好像和女支女开房;好像把什么东西打坏;好像和女支女聊天,好像……
冯简不用移动目光,就感觉此刻自己上身光裸,衣服全部脱光。
瓜田李下,他妈的,堪比窦娥。
肇事者在怀中依旧酣睡,只闻微然呼吸,至今看不清楚她的脸。冯简再略微低头,只见对方胸脯在衬衫中春光乍泄,身材在腰肢处变得极细,修长白皙的大腿插在他两腿中间——
冯简再闭了闭眼睛,尽量克制住内心排山倒海的绝望感,接着屏住呼吸,用极缓慢的手势抽出被压得发麻的胳臂。
女人仿佛被惊动,冯简也只好恶毒却轻柔的停一停。如此几停几动,杀念动了好几百次,把全城的知名律师都想了个遍——终于从床上脱身。
衬衫不知道去了哪里,但西装裤起码还搭在椅背上,不幸中的万幸。
也就在这时,手机铃声响起。
冯简双手徒劳地想掩盖铃声——至少他要先找到声源,但无果。平时冯简不以为然,此刻丧曲般的铃声在清晨震耳欲聋,足矣把全世界的人都吵醒。
身后果然传来动静。
一只雪白的手臂从身后伸过。再接着,一支银灰色手机掉落在他的大腿上。
木然接通电话的瞬间,冯简已经断定整个世界不会变得更糟。
司机在电话另一边颤抖地汇报:“先生,小姐一夜未回,她是和你一起吗?”
等收起电话,提着西服裤站起,冯简已经彻底无话可说。
穿衣的过程中没有再回头,对面柜子上光漆如镜。倒影中,那女人显然已经醒来,没有对恩客的谄媚或急切,似乎正撑着头安静地看他穿衣服。
冯简略微恍惚一秒,暗道又碰到位难打发的角色。如果宛云失踪,不得不再结婚,第二任妻子最好不要是眼前这位。
背对着那女人,他冷声道:“穿上衣服,待会我给你买药,然后就各自散吧。我自己还有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