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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可能就不应该跟南风提演唱会的事情。
    在她认知里,喜欢就应该冲,花钱算什么,花钱难买我乐意。
    但是她刚才一激动就忘了,南风跟她不一样。
    她会因为想要省钱克制自己的喜欢……
    “你要去看演唱会?”江柠妈妈听了,问道。
    “不是,是我小同桌,她有个喜欢七年的乐队,现在好不容易来中国开演唱会了,她不舍得去看。”
    说起南风,江柠话一下子变多:“妈妈你知道吗,她爸妈在她很小的时候离婚了,她跟着外公外婆长大,后来外公外婆去世,她就只能寄人篱下……”
    “好懂事的小姑娘,改天请她来家里吃饭,妈妈给她做好吃的。”
    “嗯!”江柠扑进妈妈怀里撒娇,“妈妈真好……”
    -
    南风有一支喜欢了七年的摇滚乐队。
    门票开售的时候,她想着如果能抢到,那就咬咬牙去看,反正钱可以打工再赚。如果抢不到更好,那就省了好大一笔生活费。
    只是这支乐队实在热门,上万张票一秒售罄,能买到的只有价格翻了快十番的黄牛。
    她决定跟着后援会去接个机,远远看一眼就好。
    反正演唱会就是听歌,说不定在体育场外边也能听到!
    裴西洲从外面回来,南风眼睛一下子就直了。
    大帅哥今天不知道去出席什么正式场合,熨烫挺括的白色衬衫,黑色西裤,手肘搭着西装外套,看起来像个矜贵散漫的贵公子,贵公子衬衫领口开了两颗扣子,锁骨精致惹人注目。
    “还没睡。”
    “要睡啦要睡啦!”南风怀里抱着笔记本从沙发上下来,电脑壁纸正是那支摇滚乐队。
    这只摇滚乐队的主唱长得超级帅,曾被歌迷戏言即使以后不唱歌也可以靠脸吃饭,但是现在看着却觉得,远不如面前衬衫西裤腿玩年的刑警同志。
    “喜欢?”
    “嗯?”
    裴西洲下巴轻扬,视线落在她电脑屏幕。
    南风慢吞吞呼了口气。
    吓死了吓死了。
    刚才还以为他问自己是不是喜欢他。
    差点就对着那张堪称人间绝色的脸说“是是是”。
    “啊……你说这个乐队呀……喜欢!”
    她头发有些乱糟糟,脑袋上的小揪揪也歪了,但是眼睛亮晶晶,小虎牙都笑出来。
    裴西洲冷冰冰的少爷语气不自觉放得柔和:
    “朋友送了两张票。”
    “要去看吗。”
    ……还有这等好事?
    ……还有这等朋友?
    南风眼睛瞪得老大,嘴巴也成“哇”的形状,整个人小小一团完全呆滞住,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看来,是真的喜欢。
    裴西洲忍笑戳戳她额头,“去吗,不去就扔掉了,我又不喜欢。”
    “去去去!不扔不扔不扔!”
    南风美滋滋笑出小虎牙,翻来覆去一整个晚上都没睡着。
    啊!人生怎么这么美好!
    她竟然要和喜欢的人去看演唱会!
    南风裹着小毯子,不知道在床上翻了多少个滚才把自己翻睡了,第二天早上起床依旧是亢奋状态,完全不受失眠影响。
    演唱会就在今天晚上,十几个小时之后,南风趿拉着小拖鞋跑到衣柜旁边挑衣服。
    入秋之后,经常见到裴西洲穿那件深蓝卫衣。南风在打开衣柜后,发现她也有一件婴儿蓝卫衣,她拿出来,搭配自己的牛仔背带裙。
    她看着镜子里的人,心说:
    我是觉得这样穿好看所以才穿这件的。
    才不是、不是因为想和他穿情侣装。
    对,就是这样子。
    她自欺欺人,脸颊却非常诚实地热了起来,一直到把东西收拾妥当出门才恢复白皙的颜色。
    演唱会晚上七点开始,六点时,南风等在荆市公安局门口。
    她穿一身蓝,背着奶白色斜挎包,清新甜美像夏天的柠檬汽水。
    南风倒背着小手在公安局门口踱着步子,装得像个小小淑女,其实心情雀跃得不得了。
    竟然能和喜欢的人一起去看喜欢七年的乐队。
    空气都变香甜,心底开始冒粉红色泡泡,一层一层簇拥着。
    下班时间,人开始往外走。她抬头一眼就看到裴西洲,大帅哥不管什么时间在哪,总是最惹眼的那个,更别提他今天下班前从警服换回自己的衣服,正好穿了那件很好看很好看的深蓝色卫衣,水洗蓝牛仔裤,蹬一双白色板鞋。
    他穿成这样……
    也太犯规了吧!
    高高瘦瘦,干净得不行,身上的少年气毫不违和,南风看着不远处的他,甚至能想象他大学时的样子。
    然后她就发现,眼睛发直的不光她,还有裴西洲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的高挑大美女。
    “裴西洲哥!”温柔又娇滴滴的女声,南风整个呆住。
    裴西洲停住脚步,冷淡撩起眼皮,面前是单位领导的女儿。
    “裴西洲哥,有时间吗?我想请你吃个晚饭,今天刚从国外回来。”
    原来大美女和大帅哥认识呀……
    南风咬着嘴唇,突然觉得心里酸酸的。
    可是这种酸涩又毫无立场。
    明明是因为裴西洲,可是又毫无办法不能怪他,只能低垂着小脑袋瓜装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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