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浑浊的贝卢,耐心的捧着花束看他。
多梅尼克仿佛下定了决心,说道:“你能不能把那张仿制的十弦琴,送给他,让他带回中国?”
“这不可能。”
贝卢心情再好,对待雅韵一如既往。
他伸手抓住认识了四十年的朋友,声音低沉的质问道:“多米,你背叛了我是吗?你被中国人蛊惑了,你也认为我做的一切都是错的?”
“哈里森……”
多梅尼克很少这么叫他,并不否认自己想要帮助了钟应的事实,“那你告诉我,收藏室的十弦琴、墙上的书信,是怎么来到你身边的。”
贝卢松开手,选择沉默,视线抗拒的看他。
不再年轻的钢琴家叹息一声,问道:“你就算喜欢音乐,留着那张琴又有什么用?沈聆已经不在了。”
“他在。”
九十七岁的老人格外坚持,显露出孩童般的固执。
“我马上就能见到他了。”
第三玫瑰厅,首排毫无遮挡的位置,足够贝卢舒适的欣赏雏菊与玫瑰装点的舞台。
这不是什么严肃的音乐会,而是为了庆祝他的生日。
政要、商贾、亲属、朋友,纷纷向他送来祝福,门外的花篮、花束占满了走廊,新闻记者也是追着拍摄这位慈善家的身影。
然而,他只关心《金色钟声》。
能有十弦雅韵参与演奏的协奏曲,是他毕生的期望,无论多少人走到他面前来与他攀谈、闲聊,送上祝福,都无法分去他半分心神。
因为,他只在乎舞台上走出了的管弦乐队、站在正中的指挥,还有他等候已久的《金色钟声》。
指挥帕米拉代表着乐团与意大利音乐剧院,献上对老先生的祝愿。
这场生日音乐会的主角,却睁大眼睛,持续看向帷幕遮挡的后台,催促身边的助理。
“钟应呢?我的琴呢?他们什么时候出来?”
忽然,灯光渐暗,管弦乐队井然有序入座,只剩下独奏乐器位置,空荡荡的琴桌,等待着演奏者的出场。
轰鸣的掌声,随着一位身材高挑的年轻人响起。
他抱着一张与众不同的古琴,没有向伟大的哈里森.贝卢投去一丝视线,徐步走向琴桌。
可是贝卢死死盯着他。
他穿着那时候中国人惯穿的长衫,斜斜盘扣、长长衣摆,淡蓝月白的色泽永不褪色,仿佛一位年仅十八岁的故人,跨越了漫长沉闷的时空,千里迢迢赶来,为挚友庆生。
贝卢喉咙顿时干涩,眼眶变得湿润。
因为他看到的不是脾气执拗的钟应,而是他心心念念的知音——
“沈聆……”
第13章
贝卢见过沈聆,听过沈聆的声音。
只可惜,当时的沈聆并没有对他说过话,更没有看向他。
但他仍记得那声清晰的——
“致远,不能如此无理。”
贝卢忘记了沈聆亲昵叫“致远”的那个人长什么样,却永远忘不掉沈聆的语气和神情。
他嘴角带着纵容般的无奈,陌生的中文发音如潺潺涓流。
身穿长衫的男人,在贝卢心里如皎洁月光,照亮了异国他乡破败泥泞的街巷。
沈聆对待贝卢的父亲,也像是对待至交好友,礼貌温柔。
即使他与父亲寒暄之后,就发生了贝卢这一生庆幸又惋惜的事情,贝卢也无法忘记他一言一行。
第三玫瑰厅的灯光逐渐黯淡,隐约亮起的一束白光,正如他心里那一轮永不消失的明月,照亮了舞台上的钟应。
钟应坐在那里,整个音乐厅的祝福、掌声都不再重要。
贝卢紧紧盯着台上,耳边很快响起了小提琴优雅的前奏曲。
《金色钟声》如金色河流一般,缓缓流淌于贝卢心间,可他依然在等,等着他盼望已久的声音,从那张十弦雅韵上传出来。
很快,指挥给了独奏乐器单独的示意。
只见钟应在帕米拉挥动指挥棒瞬间,悬于弦上的手指狠狠按下。
真正的千年乌木,琴声回荡,声如断弦,余音绕梁!
钟应修长手指划过琴弦,荡气回肠的弦音,全然不像一张木头制成的乐器能发出的响动。
十弦琴的旋律瞬间盖过了温馨婉转的管弦乐队,从涓涓细流里迸发出炽热岩浆,炸出赤红火花,点燃了干燥芦苇一般,摧枯拉朽的引发一场山火!
《金色钟声》没有令众人感到舒适,而是促使他们后背保持紧绷,追逐着那场席卷视野的火焰燃烧。
而点燃这场烈火的,就是舞台上专注于琴弦的演奏者。
他穿着中国人特有的长衫,刘海挽于耳后,俊秀眉目在柔和的白色光亮之下,有着令人难忘的内敛与俊逸。
可他十指拂弦,托擘果断,弹奏的声响透着与众不同的坚毅刚强。
仿佛他掌下的乐器不是乌木冰弦制成的琴,而是火焰岩浆之中永烧不断的钢铁,即将浇筑出铮铮不屈的脊梁。
钟应弹出一声声、一阵阵的突兀撞弦之音,绝不是适合给九十七岁老人庆生的调子。
偏偏在管弦乐的柔和协奏之下,变为了藏起锋刃的钝刀,裹挟着火舌,敲响了深山冰冷铁钟。
贝卢听到了钟声。
那不是他想象的高山流水、梅花胜雪般祝福,更像是在预示他荒原里撩起的野火、荒山中掀起狂风,催促他快逃快跑的警告,听得他喘不过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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