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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偏偏,他最讨厌的三弟还活蹦乱跳,甚至最近还得了个儿子,幺弟虽然生的是闺女,却胜在年轻,将来还有大把的时间去生。”
    “兄弟三人,只有他日暮西山,一眼就能望到头了。谁也不知道,他死之后,剩下孤儿寡母,到底还能不能撑住这诺大的家业,他那两个弟弟是否还会卷土重来,夺走这个本不属于他的位子?”
    “于是他想,不行,他要为儿孙再做打算。”
    叶可可道:“谢状元觉得,这位三房的儿子,会做些什么打算呢?”
    “……应当是,将三弟的儿子接到身边吧。”谢修齐开口时才发现自己的嗓子干涩得厉害。
    “是的,不愧是状元郎,真是一点不错。”少女眼睛弯弯,“那三儿子远在庄子,他鞭长莫及,好在二房的太太还在老家。他以老太太想念孙子为名,强逼三弟将儿子送了回来,天天看在身前,又指派了最得力的下属帮衬幼子。但只做这些,犹还不够,临终之前,他将依旧年轻貌美的妻子叫到床前,说道——”
    她沉下了嗓子,“我得位不正,将来必有后患。老四若是老实便罢了,可老三是我的心头大患,将来若有机会,定要将他诛杀,才可保家业完全,至于他那儿子,也决不可活过及冠,以免遗患无穷。”
    “妻子自然没有不应的道理,然后他又说道——”
    “儿子年幼之时,我那下属尚可依仗,万事由他冲锋陷阵,你等躲在其后即可,为此目的,即便是使些特殊手段,我九泉之下也必不会怪你,然而有一点你要切记,等儿子亲政之后,此人决不可留。”
    “妻子不解,问道,既是老爷左膀右臂,为何还需要如此防备?”
    “他冷笑一声,答道——”叶可可似笑非笑,“主仆而已,难道还能亲过兄弟?为这偌大家业,我连手足兄弟都能杀害,焉知他不会起非分之想?况且,此人有经纬之才,儿子年幼,难以驾驭,可敬他却不可尊他,可用他却不可爱他。若他老实本分,不起歪心那还更好,等到时机成熟,你便以持朝政、结党营私这样的罪名将他推出去,杀掉便是。”
    “那妻子听了这话,日日回去学给儿子,是以那幼子嘴上说着‘尊师重道’,心里想的却都是‘主仆有别’。他觉得那管家是父亲留下的老狗,便也学着开始养自己的狗。那些被选中的新狗觉得自己得了赏识,对他感激涕零,却不知这只是狗咬狗的把戏,老狗的今日,便是他们的明日。”
    “叶小姐觉得,我们都是狗吗?”谢修齐忍不住抢白,“这份家业终究只能有一个主子,要是人人都不满于自己的位子,那岂不是要天下大乱?”
    “可以啊,状元郎。”叶可可睨他,“可惜那块糖,你还没吃到呢。”
    谢修齐一噎,叶可可才不管他如何,继续说道:“后来那幼子长大成人,继承了家主的位子,便依父亲的遗言,开始秋后算账。他刚刚亲政,根基尚浅,动不得那管家,便想要先拿叔父开刀。”
    “他先是断了叔父庄子的供应,想逼后者低头服软,才好拿住软肋,一刀毙命,然而这招见效慢不说,还易影响家业,算是下下之策。机缘巧合之下,他得知叔父身染重疾,命不久矣,便把目光投到了堂弟身上。”
    “堂弟未满二十,不能管事,可一旦叔父身死,他便会子承父业,给自己平白添堵。他想效仿父亲当年杀兄之举,却苦无没有机会,就这时,他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歹毒的法子。”
    “杀人或许不宜,但逼疯一人于他而言却没什么难度。”
    “虎毒尚且不愿食子,要是逼堂弟杀亲食肉,即便他是文王再世,也得疯上一疯吧?”叶可可道,“谢状元以为,这个法子是不是绝妙?”
    谢修齐此时已面如纸色,听到叶可可发问,嘴唇颤了颤半天才说道:“……小姐说这些予我听,到底有何目的?”
    “状元郎以为这个故事如何?”叶可可不答反问。
    谢修齐吭哧了半天才说道:“闻所未闻,匪夷所思。”
    “那这个闻所未闻,匪夷所思的故事,只有你我听到是不是有些太可惜了?”叶可可莞尔,“状元郎文采卓绝,可可一向佩服,若能将其写作锦绣文章,通传天下,才不算埋没了它。”
    “……叶小姐所求,恕在下拒绝。”青年低下头,目光盯着自己的鞋面,“这个故事不过是基于小姐的道听途说和添油加醋,在下……在下绝不会将今日所见告诉他人,但文章一事,恕难从命。”
    “果然是拒绝啊……”叹了口气,叶可可说道,“听着,谢修齐,今日这课我便上给你!”
    “你出身贫寒,凭努力得麓山书院山长青眼,一路连中三元,获当朝丞相赏识,本该举家进京、光耀门楣,却落得形只影单、前途不明的结果,便是因你没有识人之明!”
    “你识不破白怜儿本性,光看她外表楚楚可怜,便以为她如自己所想般霁月清风,你光看她待你温柔体贴,便以为她寄情于你,陷入一厢情愿之中,殊不知那不过是烟花女子迎来送往的伎俩,最终被她利用又被她背叛,几乎要赔上前途。”
    “你也识不出我爹的光明磊落,只因顾懋几句戏言,就暗生自卑,明明心有所属还答应婚事,无非就是担心回拒会令我爹心生不满,让你这无依无靠之人在京中官场更加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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