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选秀雷声大雨点小,原本被搁置的春狩就重新回到了提案桌,被大家想了起来。
“今儿上朝时,太仆寺卿也提了这事,说是近段时间京里乌烟瘴气,朝野都需要振奋一下精神。”下朝后,叶宣梧听完复述后说道,“既然宫里早有消息,那应当就是陛下授意了。”
叶夫人很是担忧:“老爷,这春狩秋围可都是要文武百官随行的,又要骑马又要弓射箭的……”
你行吗?
叶可可默默在心底补全了娘亲没说出口的话。
“……怎、怎么就不行了!”丞相大人一下子脸涨得通红,“当年夸官三日,本相也是骑马游街过的!”
“那骑的都是矮马呀……”叶夫人就差把“这完全是两回事写脸上了”。
“俗话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叶宣梧就差一蹦三尺高了,“夫人怎能拿老眼光看为夫!”
然后他就迎来了妻子和女儿不约而同的目光。
有了陆垚分担火力以后,叶宣梧在朝堂上处境好转不少,加上开春之后饭食丰盛,眼下脸蛋竟圆了不少,脸颊也有了血色,看着还真有点白白胖胖的意思。
不过要是以六艺中的仆射来看,这变化完全是跟刮目相看背道而驰了。
“这该不会爬不上马吧?”叶可可也跟着发愁,“以前的春狩都是怎么办的?”
“唉,“叶夫人叹了口气,“都是你小舅打完了以后偷偷分他点。”
“……那小舅在春狩前能回来吗?”
“回不来呀,他要在北边守到明年开春呢。”
母女俩对视一眼,一同叹气。
叶相觉得自己一家之主的地位遭遇了山体滑坡。
“相爷我一定没问题!”他嘴硬道。
“好好好,没问题,老爷最棒。”刚敷衍完,叶夫人转头就跟女儿商量,“要不为娘舍下这张老脸不要,去跟宣王打个招呼,让他分你爹只兔子?”
叶可可不敢苟同:“宣王殿下更上不去马吧?”
“你傻吗?”叶夫人睨她,“人家是正经亲王,有亲卫!到时候那些亲卫打到的猎物全算他的!”
叶可可目瞪口呆,没用的阅历增加了!
“不!需!要!本相!自己!可以!打猎!“叶宣梧快被这对母女气到打鸣了。
大概是老天爷也看不过他的惨状,几日之后秦斐宣布春狩,竟破天荒地允诺了百官可带家眷。
“众卿连月议政,个中辛苦,朕都明白。”他说道,“朕常说要与民同乐,不若就从与众卿同乐开始吧。”
他上下嘴皮子一碰,全京都都忙碌了起来。
春狩选在了城郊的皇家猎场,与招提寺正处于山岭的两侧。是以不少商贾前脚带着动物去后山放生以赚取福报,后脚“福报”就在猎场休养生息,进了别人的肚子。
除了猎物多且肥美之外,选在这里还有一个优点——离家近。
不仅大臣们离家近,皇帝也离家近,队伍乍看十分浩荡,仔细一想就是踏个青的距离。毕竟历朝历代不知道多少政变、行刺都发生在围猎,慢慢的,帝王们也学乖了,愣是把场子改到了家门口。
顺带一提,北衙十六卫的驻地也在这里。
秦斐的恩典对叶宣梧最大的好处就是他的猎物终于有了着落。
叶夫人翻出了年轻时候的骑装,请出了家传的宝弓,在正院里立了个靶子,抬手搭弓放箭,正中靶心。
叶宣梧看得毛骨悚然,赶忙起立鼓掌。
就听叶夫人幽幽道:“鼓什么呀,都生疏了,我以前能在百步之外穿头发丝,现在两箭皆中同一个地方都有点难了。”
这就太超出文弱书生的想象了,丞相大人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爹你心虚啥,”叶可可一边嗑瓜子一边幸灾乐祸,“终于发现自己在鬼门关走几遭了?”
叶相恨道:“少了你这个小下舌精,为父能活到九十九!”
话虽如此,等到第二天上朝,在一群霜打茄子一样的文官里,丞相大人精神抖擞到都可以现场来一个大鹏展翅。
相比之下,武官那边就振奋多了。
与可以按部就班升迁的文官相反,在无战事时,武官得帝王青眼的机会少得可怜。也因此,谁能否在春狩中拔得头筹就显得至重要起来。不少人都摩拳擦掌,勤加锻炼,就等着在春狩上一鸣惊人。
当然,也有一人始终格格不入。
“你们管这叫狩猎?”听叶可可说起春狩,阿穆勒皱起了眉头。
“在西北,我们从不与猛兽搏斗。”他一边说一边比划,“狼群的厉害自不用说,还有足有一个半人高的熊,一爪子便要你半条命的猞猁,早年还能见到老虎,即便是最有经验的猎人,也不会想在山地上见到他们。”
“还有苍鹰,双翼展开足有四尺,它们会趁你不备俯冲而下,夺走牧群里的羊羔和牛犊,饱餐一顿。而那些吃剩下的腐肉和骨架,会吸引来更大的邪魔,那些邪魔比苍鹰更大,头顶无毛,脖子细长,双翼六尺有余,盘旋时会发出怪叫,听起来像是在嚎丧。”
叶可可正思索着怎么向他解释猎场里可能只有一只只肥兔子,就被阿穆勒口中的广阔天地给勾得跑了神。
见她愿意听,阿穆勒说得更带劲了,“在我们那里,娶媳妇是要有家底的,多少狼皮,多少猞猁皮,还有多少骨器,都有讲头。为了证明自己,成年的男子会独自在荒漠里待上一晚,若是能活着回来,便可以娶妻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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