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微博上刷到的时候,认识的人会说一句“这就是周家那个老三,唱什么几把歌嘛”。
他们觉得周时轲变了很多,瘦了些,也冷漠了许多。
老板戴好手套,看着趴在床上的男生一眼,无奈道:“当初你跟我说你要把纹身洗掉的时候,我就说考虑好,洗的时候多疼啊,现在又来纹。”
“还是那只凤凰?”
周时轲想了想,说:“不要凤凰,要乌鸦。”
老板微微惊愕,“乌鸦?”这可不太吉利。
周时轲扭头看了老板一眼,“我说纹,你纹就行了。”
他眼里有着隐约的不耐烦,老板一愣,立马举起图纸,“好嘞三哥!”
纹身的过程很疼,周时轲却眉都没蹙一下,好几个小时,老板说好了,又说下周要来添色,周时轲慢条斯理穿上外套,挽起衣袖,他左手手腕上有很深的咬痕,已经结了疤,留了痕迹。
“手腕上帮我纹……一丛荆棘吧。”他扬起眸子,“疤痕太难看了,不是吗?”
已经意识到周三可能是遭遇了什么的老板避开周时轲的视线,只应好的。
直到全部结束,周时轲结账离开,老板放好工具从房间里出来,外边好奇心爆棚的一群人立马围了上来。
“你有没有问他为什么突然回来?”
“你问了他什么时候有时间没有,我有个趴。”
“他纹了啥啊?”
老板烦死了,他到现在还心脏砰砰跳,如果说以前的周三只是发火的时候令人害怕,那现在的周三就算一言不发地看着你,都让你心里发憷。
“有本事自己去问,妈的我去个洗个手,一手的冷汗。”
周时轲开上了自己的车,肩后和手腕还隐隐作痛,他觉得痛,又觉得爽快,什么高不可攀的凤凰,他就要做那无情冷血、食烂肉饮污血,来即是不详的乌鸦。
他曾把自己伪装得单纯无害,结果呢,还是被人一脚踩进烂泥里。
妈的又想起了傅斯冕。
周时轲眼眶一酸,脚下油门直接踩到底,没劲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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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到家里,周时旬正在逗他的狗玩儿,三只狗,按照年龄,分别叫阿周,小时,颗颗,完全就是跟着周时轲的名字谐音取的。
周时旬正在给阿周喂桃子。
周时轲走过去把阿周拎开,“它现在还不能吃水果。”
阿周不满地跳起来,周时轲把它推开。
“哟,布加迪回来了?”自周时轲得到了那辆布加迪之后,周时轲只要开着这辆车出门,回来之后一准能看见周时旬这副阴阳怪气的嘴脸。
周时轲夺过他手里的桃子,自己啃了一大口又塞了回去,“你喜欢?借你开两天?”
“借?你跟我说借?”周时旬边说边已经伸手在周时轲口袋里去摸车钥匙了。
接着他余光不小心看见了周时轲手腕的纹身,周围皮肤还有些红,他翻身起来,“你不怕老头子揍你,我可告诉你,自你走后,书房的鞭子棍子都落了灰,你回来别就为了挨打吧?”
那丛荆棘,鲜活无比,从手腕内侧破出,生根疯长,看着有些渗人,像是扭曲发狂的蛇信子。
周时旬有些心疼。
“你不会是为了……”周时旬欲言又止。
“不是,”周时轲放下衣袖,垂着眼睑淡漠道,“那天咬得太狠了,留了疤,就用纹身遮一下。”
周时旬勉强接受了这个理由。
他继续在周时轲口袋里摸钥匙。
杨萧回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自己男人压在周时轲身上上下其手,他头皮一麻,奔过去把人拎走,“你干嘛呢?”
周时轲顺利脱身。
周时旬见周时轲跑了,立马急眼了,在杨萧手里扭得像条虫子,“我的布加迪!我的布加迪!”
约摸着过了几个月之后,周时轲家里家外都被哄着,多的是人陪着他玩儿帮他解闷哄他开心,傅斯冕这三个字在脑海中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而他做噩梦的次数也慢慢变少了。
他在院子里晒太阳,丢了球让阿周他们捡着玩儿,傅斯冕好像真的已经成为了可以过去的过去,他心底有些不甘,又有些庆幸,更多的是感叹。
原来没有傅斯冕,他竟然可以活得更好。
事实告诉周时轲,爱上傅斯冕,是个彻彻底底的错误。
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是吴全华。
他在一个星期之前联系上了吴全华,因为他有稿子落在之前和傅斯冕的家里了,他什么都可以不要,稿子不能丢,作品就跟他的孩子一样。
电话一接通,吴全华就说:“阿轲,公司已经决定在今天晚上宣布解散Moon了,粉丝都在问你去哪儿了,之前还能用乱七八糟的理由应付,昨天,有人拍到了你在北城一家餐厅吃饭的照片,粉丝已经闹翻了天。”
吴全华语气沉痛不舍,“你真的,不回来了?”
实际上问出这个问题之前,吴全华自己心里就有了答案。
谁会放着好好的周家三少爷不做,来这里当个小组合的成员呢?
周时轲没有回答,就是回答。
过了半晌,周时轲说:“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微博了。”
“那你以后还唱歌吗?”
周时轲想了想,“为什么不唱?”
吴全华松了一口气,还唱就行,说不定在北城,阿轲可以发展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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