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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呀,这不是小笙吗?”
    “这是怎么了?”
    “这位是?”
    邻居们果然看见了,一个个扭头问她。
    林语笙脸上挤出一个得体的笑容,淡定回道:“我腿伤了,实在是走不了路。我朋友送我回来。”
    腿伤比脚伤严重,走不了路正常,省得太丢人。
    裴执看着她扯谎话,也不拆穿她。
    “哎呀,走路要小心点。”
    “看着多心疼人啊,严重吗?”
    邻居们都很热心,又见她是小姑娘,难免怜惜,十分关心地说着话。
    林语笙丝毫没有心情,就这么一两分钟,她的耳朵已经完全红透了。
    她把头扭向裴执,趁别人看不见,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裴执也刚好在低头看她,他好像心情很好的样子,既不窘迫也不生气,眼里分明写着:还治不了你了?
    第4章 这么舍不得松开? 我有男朋友了……
    裴执只看了她一眼就收回了目光,目光看向电梯处。
    好在电梯下来得也快,邻居们先进,裴执最后进的电梯,他问道:“几楼?”
    林语笙声音闷闷的:“三楼。”
    热心的邻居们早就帮忙按了楼层,也就几十秒的时间,三楼终于到了。
    一出电梯林语笙就跳了下去,只要旁边没有别人她就又支棱起来了,半点亏都不吃:“刚才抱我抱那么紧,这么舍不得松开吗?”
    典型的好了伤疤忘了痛,颠倒黑白,还敢撩。
    裴执穿着黑衬衫,衬得他整个人清隽挺拔,就凭这气质,谁也想不到他会是跑车店里一名普普通通的修理工。
    林语笙并不介意他的身份,就凭刚才去医院这件事,这个男人,人品还是靠上的。
    回来的路上还在考虑放弃的事情,现在想想,这么一个极品男人,放弃了多可惜。
    裴执没说话,撩起眼皮看了她一眼,眼里的情绪不言而喻:为什么抱你你自己心里没数吗?
    他一个大男人,也不和小姑娘起这口舌之争,见她精神不错,说道:“既然你没事,那我就走了。”
    说完还真就扭头就走,毫不留恋。
    林语笙看着他的背影,脸上的表情渐渐收了,如果说一开始看上的只是裴执的脸,那么这时候,就在脸的基础上,又多了些东西。
    她转身开门,回了家。
    裴执是走楼梯下去的,也就三楼,犯不着再等电梯。他出门随手拦了一辆车,上车的时候手机响了。
    “裴先生,裴总让您晚上回家吃饭,您看……”
    “知道了。”
    裴执没什么情绪地回了一句,利落地挂了电话。
    手上似乎还停留着刚才抱林语笙时的触感,他第一次抱小姑娘,准确说,是第一次抱一个人,也不知道平时都吃的什么,这么轻,她挣扎着要下去的时候,那点力气,跟小猫似的,腰可真细,有种他一只手就能揽住的错觉。
    就是性格,和以前比,变了太多了,像是换了一个人。
    也是,这么多年了,和以前不一样,很正常。
    ……
    林语笙这脚伤,说重不重,说轻吧,但到底是伤在脚上,比较影响走路。
    她是娇小姐,不是真社畜。即便是喜欢这个工作,也不会真的委屈自己带伤上班。至于孙燕怎么样,项目怎么样,那也和她没关系。
    她理所当然地请了三天的假,躺在家里休息。
    请完假还又给唐翊打电话,说不方便把车送回去,让他找人过来把车开走。
    做完这一切,她才把手机放下,看着天花板发呆。
    从小到大,没人管过她,妈妈不要她了,林开诚没时间。
    她高中的时候,有一次半夜发烧,给林开诚打电话,一个女人接了电话,不等她说话就不耐烦地说了一句:“别打了!大半夜的,让不让人睡觉了。”
    后来她就尽量不让自己生病了。
    脚踝那里还有痛感,她回想起今天裴执捏她脚的时候的力度,抱她的样子,紧抿的唇线,还有那双始终都很克制的手,她觉得,自己好像不止是喜欢那张脸。
    拜脚伤所赐,林语笙可算是消停了两天,也就是因为裴执当时及时帮她冷敷,再加上伤的不重,脚恢复得还挺快。
    她躺在沙发上,受伤的那只脚搭在沙发背上,手里拿着手机跟朋友发信息:“琪琪,我看上一个人,这怎么追啊。”
    丁琪和唐翊一样,是林语笙发小,从小一起长大的交情,无话不说。消息发出去不到一分钟,丁琪电话就打回来了。
    “你看上谁了?哪家的?多大了?”丁琪查户口似的。
    “就是一个普通人。”林语笙晃了晃没受伤的脚,补了一句:“长得很好看的普通人。和咱们不一样,不是哪家的。”
    丁琪的声音一下就提高了:“你可别说是个穷小子。”
    “穷怎么了。”林语笙看着自己的指甲:“别岔开话题,这人挺难追的,有什么办法没。”
    丁琪停顿了一会儿,像是在思考,过了几秒说道:“送东西吧,唐翊那几个朋友,不都爱送东西吗?”
    我怎么没想到!
    林语笙坐起来,刚要说话,手机嘟嘟响了两声,她也没看是谁,说道:“行了,这事儿成了我好好谢你,有电话过来。我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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