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长得都是一表人才,合欢是这么对我形容的。因为我眼神不好,十米开外的景观都是重影,太医说这是常年受到光线刺激导致的,叫散光。得知患了散光后,我着实消沉了好一阵,但后来一想,就算将来嫁的夫婿奇丑无比,我也可以做到真正的睁眼瞎,这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如此,我便再也不为散光所困扰,只被看帅哥只可近观又不可亵玩焉而困扰。
酒过三巡后,城主已然微醺,夫人朝下首身穿紫衣的莫珩笑了笑,辗转提到她身边有一侍女,生的极好,做事周全,是经由她一手调/教出的,全启城找不出第二。
我是瞧不清下首几人的表情的,只能看到我身边的合欢一脸娇羞,双手垂在下面不停地玩着手帕,紧张的关节泛白。
但见那紫衣身影站了起来,低沉沙哑的笑声传了过来:“夫人指的可是身后那位白衣姑娘?”
由于我的视线正投在合欢身上,所以在我表示惊讶之前,已经目睹合欢的脸色从绯红转为苍白,她豁然抬头望向莫珩,又转头看向我,满脸的不敢置信。
别说是她,我也不敢置信,尤其不敢置信莫珩接下来的话,他说:“在下那日在花园见到这位姑娘,便想问其芳名,又怕唐突佳人而作罢,事后真是万分后悔,想不到夫人今日突然提起……”
再后来的话,我是半句也听不进去了,因为合欢忽然昏倒,我下意识的拖住她全身的重量,摸着她发凉的指尖,心里是说不出的空落。
我的预感终于灵验了,可是不能宣之于口,因为即使我什么都不说,也已经被推向了风口浪尖,不仅夫人和城主看我的眼神有异,就连渐渐在我怀里醒来正眯着眼瞧我的合欢,眼里也透出了刺骨的冰寒。
在这之后,很多细节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我和几个侍女匆忙扶着合欢离开后,又有侍女前来通知我夫人忽觉不适,已经回去休息了,只叫我守在合欢身边,听后差遣。
我陪了合欢两个日夜,足不出户,眼见合欢好似一下子就憔悴了十年的面容,心里的滋味难以言喻。她的眼泪流也流不完,我深怕再这样下去会患上比我还严重的眼疾,但我又不能劝她别哭,因为这时候的我,说什么都是错。
合欢的唇被咬出了血痕,又娇弱又坚强的看着床上一角,念叨着她和莫珩的故事,都是有关近十年来秋收宴的,因为只有在那时,她才能远远见他一面,一眼就已万年,何况十年乎。
然后话锋一转,合欢看似轻瞟来的一眼,却透着我从未见过的陌生,那是连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也没有过的生疏。我忽然明白了,这一眼,不仅是我们重新认识了彼此,也重新认识了自己。
“你从没说过你们见过……为什么我的十年光景却比不过你和他的一面之缘。”合欢哽咽的问我,也是自问。
其实,这也是我要问的问题,为什么那次他不唤我停住脚步,那样我或许会先一步向夫人提出移民的请求,那么也许就不会演变到如今的境地了。
但后来很多年过去了,我才明白一个道理,其实有些人一眼就够了,有些人一辈子都是折磨,一见钟情从来都没有逻辑可循,就像天外忽来的陨石,你不知道它会砸向哪里,但若是偏偏砸中你,也不要问为什么,只能认倒霉了。
卷一 天启篇 〇三
在陪伴合欢的第三日,我想通了整件事。
我想我和合欢纠结的最初,全是源于合欢喜欢莫珩,于是整日对我念叨莫珩的优秀绝口不提他的缺点,对男人认识有限的我没有身经百战的基础,只好耳濡目染的认为像合欢口中的莫珩才是值得托付爱情的男人,然而那时候我却没想到,这仅仅是因为出于我对合欢的信任,而不是少女情怀总是诗。
假如合欢口口声声只说莫珩的缺点,也许我也会同仇敌忾的认为莫珩是负心汉,当然情人眼里往往是看不到缺点的。
又假如合欢虽然喜欢莫珩却怕也被我喜欢于是口中总是赞美师然或别云辛,我也许就会移情师然或别云辛,再趁此让夫人给予我移民明日城或云州城的机会,那么这事后的许多悲剧也便不会发生了,可是说到底,合欢之所以对我毫无保留心口合一也是因为出于信任,只可惜,女人之间的信任往往敌不过心上人的一句话,或一个选择。
假如的越多,回归现实时越失落,这就是徘徊在幻想和现实中人们的悲哀,而我最近也常常陷入这种悲哀,只盼望莫珩尽快改变主意带合欢离开,还大家一个清净。
可惜,女人之间的斗争往往是不能清净的,那只会逐渐加剧,直到鱼死网破的那一日。
第四日清晨,我被从窗缝透进来的晨光惹醒,右手习惯性的去摸床头,触手一片冰凉,抬头一望,合欢已经不知所踪。
走出门问了侍女,侍女摇摇头,说她们也在找合欢,还说已经通知了夫人,夫人也已经派人四处去寻,就怕合欢一个想不开,投了湖了。
我心里一咯噔,顾不得梳洗,急忙奔向城主为客人安排的住所,经过随从通报终于见到在厅内用膳的莫珩。
莫珩见我微微一笑,笑窝点缀的恰到好处:“我正要去见你们夫人,你……”
我打断他:“合欢呢,她来过么?”
我睁大眼望着他,希望他能给我一个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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