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以和艺人私下处成朋友,反正也不怎么经常见面,和善一点没所谓,前提是——艺人们别把他当傻子。
就像他可以接受属下的适当失误,毕竟人不可能完全不犯错,但如果不够忠诚,那他也不会手下留情。
别人把他当傻子,那他就只能让对方彻底变成傻子。
李贤因向法务部负责人要了一份部门现在的职员名单与合作律所现状,在他看来S.M法务部的大神还是不够多,至少达不到他的要求,他需要的是在必要的时候能直接把人锤死的力量。
也不止是针对艺人和员工,地产企业本身就需要强大的法务部,看来还得再挖点人来。
把资料放进包里他就让负责人离开了,看看时间还早,干脆给斯坦利打了第三个电话,“监察委员室室长今天有上班吗?在的话也让他过来一下。”
所谓监察委员室,是直属于股东会的机构,很多上市股份制公司都有这个部门,就是名称有点差别而已,职能是一样的。
公司的最高权利群自然是股东群体,他们是公司的所有者,S.M的股东分布非常复杂,有许多不同国家的投资者入股,因为地域限制,很多人并不常驻韩国,所以每年开股东会的次数很有限,除了发生大事的时候,就只有固定的那么几次。
而且投资者并不一定就懂经营,所以平时公司的重大方针是由董事会来投票决定,股东不一定是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也不一定有股份。
按理来说,他这个社长就应该是董事会成员,但李绣满偏偏没交代关于董事会的事儿,本质上董事会成员还是上任社长李绣满,而不是他。
董事会可以说是公司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高层管理人员也由他们任命,他们要是联合起来刁难人,下面具体执行事务的人是很难受的。
这种情况下股东会设立的监察委员会就起到了监督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作用,属于股东们的心腹,严格来说这也是李绣满的人,因为李绣满的股份最高,属于监察室的直属领导。
斯坦斯已经不想思考李贤因到底在做什么,他也知道自己劝不住,麻木的给监察室去了电话。
他心里的疑问太多了,比起脸色和态度的迅速转变,他还很好奇李贤因对公司各部门的熟悉,在这之前李贤因可一直都是个标准的学生,虽然小时候也有来过几次公司,总不至于就这样摸清了各部门的具体职能吧?
正常人倒是不至于联想到重生穿越这种不科学的事儿身上,只觉得他早有预谋,一开始说什么不想接手S.M都是欲擒故纵,恐怕早就想着夺权了,私底下才学了管理相关的东西。
真是越想越恐怖,毕竟曾经的李贤因看起来可是个老实孩子。
在下午见的三个人之中,监察室长是最客气的一个,这和他们的定位有关,因为不参与管理,态度也相对中立,只要不损害公司利益,他们就没有刁难的立场。
从监察室长那里拿到股东资料之后,李贤因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没有亲自打电话给金理事。
金理事全名金英敏,家里长辈是当初和李绣满一起创业的几个人之一,在一堆中年管理层中算是比较年轻的,今年还不到三十,几乎是一毕业就进S.M工作了,如今也有不少年头。
据斯坦利所说,如果他不来的话,接任社长位置的就将是金英敏。
李贤因看过他的履历表,在能力方面绝对没有问题,只是一些决策容易和老李相左,但依旧是一个果断的决策者。
金英敏目前为止只有很少的公司员工股份,都是小数点后面那么点渺小的分量,如果他当上社长并进入董事会,股份才有增加的可能。
李贤因觉得对方不见得有多喜欢他,但很显然,在他发展地产公司期间,一些小事还是需要金英敏去处理,对这个人李贤因是不讨厌的,只要对方好好工作不作妖,放点权利不是大事,这世界上根本不存在能把所有权利都抓在手里的大企业老板。
不过现在他还是别主动找上门的好,人家毕竟在公司工作多年,支持他的人估计不少,李贤因不管说什么都容易被当成挑衅,在没做出成绩之前,他最好不要和金英敏有什么深.入接触。
李贤因在社长办公室待到了晚上七点,一直等到徐志元把他想要的报告送过来之后才准备离开公司,距离他上次起床已经过去三十六个小时。
原身作为一个勤勉好学的学生,生物钟非常良好,早睡早起是基本,这也就导致这具身体根本不适合过度熬夜,工作一下午李贤因确实有点难受。
但这点胸闷气短还是可以忍受的,至少他还没忘记站在斯坦利面前假模假样的不经意提了一嘴,“对了,我住的地方附近有大银行吗?”
因为李贤因没有驾照,所以斯坦利暂时还兼职他的司机,回来之前就研究过李贤因住所附近的环境了,正从包里掏钥匙的人听到这个问题很快速的就报出了距离最近的一家银行。
说完斯坦利才紧张起来,生怕李贤因又要做什么奇怪的事,特别牵扯到银行的都和钱有关,他真的有点害怕。
李贤因只当没看到对方的神色,勾起嘴角,装作一脸乖巧的继续说:“我明天上班之前要去一趟银行,就是你说的江南分区那一家,银行早上八点半开门是吧?我九点之前会到公司,你就不用去接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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