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号超模 作者:伦河玫瑰
分卷阅读78
头号超模 作者:伦河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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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机密码!该死的!
弥乐深吸一口气,他告诉自己要冷静要冷静。他能猜出来的。巴斯是个顾家的男人,他或许会用他的妻子或者儿子的名字当做密码。弥乐绞尽脑汁回忆巴斯所透露过的所有关于他家庭的信息。一个天主教家庭,是的。弥乐颤抖着输入一个名字,失败。他咬唇再输入一个名字,是巴斯的独子,依旧失败。哦,想想,还有什么他遗漏的关键信息。天主教啊,该死的。他应该用拉丁文而不是英文。弥乐咬牙再次输入巴斯儿子的拉丁文名字,手机滴一声敞开了大门。
弥乐换到拨号画面,他的手指在迟疑着。挣扎了一秒钟他快速地拨通了一个号码。忙音传过来时弥乐内心在焦急地大喊。拜托,请一定要接电话啊霍城安。
弥乐能感觉到自己快速跳动的心脏,他眼睛一刻不停地注视着大门,生怕自己举着电话的样子就这么被巴斯发现,那么他将失去巴斯的所有信任。
嘟声还在持续,弥乐紧张得指尖都在发白。
“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滴声后为您转到语音留言信箱。”优美的女声让弥乐死的心都有了。
看在上帝的份上,他忍着挫败和绝望,一下又一下敲击在手机屏幕上。
弥乐弄完,快速删掉通讯记录。而这个时候巴斯刚好推开了门。弥乐赶忙把手机塞回去,胆战心惊地站在原地里等巴斯靠近。弥乐流了一脸的汗。
“少爷?”
“巴斯,我想我应该回床上去了。”弥乐把衣服还给巴斯,晃晃悠悠地走回床铺。他把一直抖个不停的手藏进被子里,强迫自己闭上眼睛不要看巴斯。
现在不管怎么样,他尽了人事,便只能听天由命。
“少爷,玛莎很快就会把药端过来,请您一定不要孩子气了。”
“好的,巴斯。”弥乐乖巧地回答,但事实上他真的很想骂人。同时也感叹自己不干模特了或许可以转行当个小演员。
“查理,查到这个电话的信号是在哪了吗。”
霍城安话里染上了几丝焦虑,这让查理很是诧异。霍城安很少这样,至少在他看来。
“有点棘手,boss。”
“不要废话。”
“我错了,boss。我的意思是,我已经查出来了。”
“查理……”
“嘿嘿。”
“在哪?”
“在巴哈马,具体在哪我可以肯定就算是世界上最厉害的技术人员也不能确定。”查理翘着二郎腿尤其得意。
霍城安沉默地按了按眼穴,倏地说:“足够了,准备好飞机,我们去趟巴哈马。”
☆、第51章 为你冠上我的姓氏
亚瑟的名字是伊莉莎白二世女王取的,因为他的父亲也叫亚瑟。那些古板的老家伙们总是喜欢传承那些没什么大不了的父辈血统,就好像拥有了父亲或者祖父相同的名字就会获得同样的荣光。亚瑟不是很喜欢这个名字,因为那个和他拥有同一个名字的父亲并不是喜欢他,归根究底和母亲死在产房有很大的关系(亚瑟和妹妹是龙凤胎)。
亚瑟十岁之前生活在诺丁汉,他的祖父在小儿子失踪宣告死亡后就变得不太讨人喜欢。大儿子也因为抑郁和各种原因先他一步过世,他更是像全世界都失去了希望。那个老人就算在面对幼小的孙子时也不会收敛那哀伤又愤恨的面孔。他以前总是叱咤风云的,年老之后却要忍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
幽幽伫立百年的诺丁汉的城堡将那股压抑笼罩在亚瑟整个童年里。他仿佛生活在十几世纪前的英格兰,被教导着不符合现代教育开放性的古老贵族教育。老诺丁汉公爵希望自己唯一的继承者能成为第二个他,将荣光洒遍整个大不列颠。只可惜,老公爵在将亚瑟教育成一个典型的英国贵族的同时也把这个从小就表现出超凡智力的小孩内心的黑暗面激发出来。
亚瑟·温莎,他原本只想当个普普通通吃老本的贵二代。但他最后发现自己还是不甘心平凡的,也是注定要凌驾于那些愚蠢的家伙之上的。他如若浪费自己的能力,那只是对上帝的蔑视。
他一点都不恨很少给予他关爱的诺丁汉公爵,这个老人是性格使然。他也是从小生活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这让他无从学习该怎样温情地对待自己的亲人。亚瑟·温莎知道,他们全家人血管里流得血液都是冷的。那是隐藏在骨血深处的残忍的欲/望。而亚瑟·温莎便是带着这种冰冷的欲/望来到了伦敦。
亚瑟喜欢伦敦的阴冷和浓雾,他也喜欢那些贵族公子小姐们的暧昧的尔虞我诈。但他觉得那些人都只是些小打小闹而已,挥舞着颈脖和手腕上的珠宝钻石就以为全世界的人都会俯首称臣。亚瑟对和他们交谈敷衍了事,就算他们其中一些还是女王的直系。亚瑟真是为女王哀叹,因为女王本人具有深远的政治远见以及卓越的外交手腕。但这些还在做着日不落帝国美梦的小孩子们看起来一点都没继承到这些优点。当然,在媒体面前他们做得还不错。
他带着友好而光明的面具游走在这些人里面,并且获得了非常好的名声。他的祖父甚至在诺丁汉也听闻到他的光荣事迹,寄给他一封简短的书信,字里行间都是些含蓄的赞美。亚瑟因此幼稚地得意了许久。因为这证明着他骗过了所有人。
后来,亚瑟进了伊顿。遇到了对谁都不屑一顾的霍城安。亚瑟厌恶霍城安,因为霍城安是为数不多一眼就看穿他的人。那个人金褐色的眼睛就像一面镜子,里面倒映着亚瑟丑陋的面孔。亚瑟躲避着霍城安,而霍城安也非常理智地不和他共处。他们都不喜欢呼吸对方身上的气味,那让两个人都恶心。
亚瑟无聊地渡过这漫长的中学生活,那些围绕在他身边的人都像个可笑的鹦鹉。他唯一的乐趣只有抓住那些老鹰,然后拔掉他们的喙,剪断他们的翅膀。就像亚当。有一点出乎意料的是亚当是一个比较有骨气的小鹰。某些方面比霍城安更让他生气。所以他决定给亚当一点教训。那种毒药是亚瑟在母亲的日记本里找到的配方。他的母亲把这本书藏得非常妙,所以在父亲死后它幸存了下来,而不是见鬼地当陪葬品一起去见上帝。也是因为这本书,亚瑟继承了斐波罗斯这个姓氏。在一个机缘巧合之下和意大利的小组织扯上了点关系。
所有的事都向着最正确的方向进展着,包括霍城安的识破。那个家伙永远保持着理智,他也冷血,没有那些可笑的同情心。但霍城安有些时候比他活得要舒心,他不需要带着面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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